招标
金塔县解放村水库清淤工程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财务再评估招标公告
金额
4万元
项目地址
甘肃省
发布时间
2024/08/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qyf(2024)036号
预算金额4万元
招标联系人刘龙13830159108
招标代理机构酒泉宇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巧玲1819373988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金塔县解放村水库清淤工程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财务再评估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金塔县解放村水库清淤工程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财务再评估
公告开始时间: 2024-08-30 11:14:07
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2024-09-02 15:00:00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否
竞价开始时间: 2024-09-02 15:01:00
竞价结束时间: 2024-09-02 17:30:00
是否设置降价幅度: 否
降价幅度(元):
是否设置延时报价: 否
延时报价时间(分钟):
延时报价次数:
招标人: 酒泉宇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标包信息
标包名称 标包编号 采购类别 标包合同估算价(元)
金塔县解放村水库清淤工程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财务再评估 JQYF(2024)036号 服务
40000

公告内容
金塔县解放村水库清淤工程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财务再评估竞价邀请公告
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令第16号)、《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改善和优化招标管理工作的通知》(甘建建〔2018〕223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18〕6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加快推进阳光招标平台建设和运用实施的通知》(甘政办〔2018〕168号)、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限额以下非必须招标工程项目发包方式的指导意见(试行)》、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等文件要求,酒泉宇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金塔县解放村水库管理所的委托,对“金塔县解放村水库清淤工程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财务再评估”以邀请方式进行采购,确定天一行知(北京)咨询有限公司,华审(北京)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甘肃鼎之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三家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JQYF(2024)036号
二、招标内容:金塔县解放村水库清淤工程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财务再评估服务
三、采购预算金额:¥40000.00元、大写:肆万元整
四、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经营范围包含与本项目相关服务内容);
2、供应商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资格要求文件须以扫描件加盖公章形式上传至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逾期未上传或上传不合格的企业将被拒绝。
六、注册须知:
凡是拟参与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ggzyjypt.com.cn/)上注册后,方可投标;注册成功后,投标人每次参加项目投标前须重新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投标登记。
七、报名时间及竞价截止时间:
请投标人于2024年8月30日 — 9月2日(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gzyjypt.com.cn/)阳光招标采购平台自行报名,报名成功后按要求提交资格审查资料。
竞价截止时间:2024年9月2日17时30分。
八、相关要求:
1、投标人上传的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及资料必须清晰、准确、真实并逐页加盖公司公章。
2、投标人的报价中必须包含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
3、本项目采购以“最低价中标”的原则确定中标人。
九、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电话及地址:
采购人:金塔县解放村水库管理所                             
联系人:刘龙        联系电话:13830159108
采购代理机构:酒泉宇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巧玲      联系电话:18193739886/0937-2618282
地址:酒泉市肃州区北大街6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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