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污水站恶臭气体治理改造RTO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4/06/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0615-244324080220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孙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郭女士022-27235797
标书截止时间2024/07/04
投标截止时间2024/07/19
公告正文
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污水站恶臭气体治理改造RTO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招标编号:0615-244324080220)
一、招标条件
本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污水站恶臭气体治理改造RTO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自其他,招标人为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为1个标段,一标段:污水站恶臭气体治理改造RTO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独立法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如联合体投标,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在有效期内)。
2、若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供法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供法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没收 、接管 、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的状态;投标人近五年来没有骗取合同以及其他经济方面有关的严重违法行为和牵涉重大经济诉讼案,如联合体投标,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须提供书面承诺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环境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6、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如联合体投标施工单位具备即可(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7、人员资格要求:
(1)总承包项目经理1名,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或国家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或环保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在近5年内,在类似于本工程的其它项目中,担任过同等级职务,且为投标人单位的正式职工,可由设计负责人或施工正项目经理兼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设计负责人1名,具备环保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或国家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且为投标人单位的正式职工(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施工项目部人员:①施工正项目经理1名,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在近5年内,在类似于本工程的其它项目中,担任过同等级职务,且为投标人单位的正式职工;②技术负责人1名,具备工程技术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投标人单位的正式职工。
(4)项目部其他人员符合津建筑[2018]489 号、津建筑 [2012]141 号或津建筑[2012]1091 号等文件的规定,具有相关专业的技术知识以及工程管理和施工经验。
(5)不得委派市场营销人员担任项目部的重要管理职务。以上人员须提供近3个月内连续缴费的社保缴纳证明。本项目所配人员须有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须提供从事过环保工程项目中岗位的相关委任文件。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须符合以下要求:
(1)联合体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总数(含联合体牵头人)不超过2个,且设计单位应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中的任意一方只允许联合一次,多次联合组成多个联合体的将视为无效联合体,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2)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协议(提供协议原件附在投标文件中)。
(3)投标须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联合体牵头人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联合体牵头人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6月27日至2024年7月4日每日9时00分至11时30分,14时00分至16时00分,在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501室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9日9:30时(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方法为:现场递交,地点为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603室。逾期递交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7月19日 9:30时(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603室。
七、其他:/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纪检监察室、法务部、或审计部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开发区西区新业九街19号
联 系 人:孙老师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501室
联 系 人:郭女士、李女士
电 话:022-27235797
电子邮件:tmetb10@163.com
(招标编号:0615-244324080220)
一、招标条件
本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污水站恶臭气体治理改造RTO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自其他,招标人为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为1个标段,一标段:污水站恶臭气体治理改造RTO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独立法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如联合体投标,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在有效期内)。
2、若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供法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供法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没收 、接管 、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的状态;投标人近五年来没有骗取合同以及其他经济方面有关的严重违法行为和牵涉重大经济诉讼案,如联合体投标,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须提供书面承诺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环境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6、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如联合体投标施工单位具备即可(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7、人员资格要求:
(1)总承包项目经理1名,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或国家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或环保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在近5年内,在类似于本工程的其它项目中,担任过同等级职务,且为投标人单位的正式职工,可由设计负责人或施工正项目经理兼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设计负责人1名,具备环保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或国家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且为投标人单位的正式职工(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施工项目部人员:①施工正项目经理1名,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在近5年内,在类似于本工程的其它项目中,担任过同等级职务,且为投标人单位的正式职工;②技术负责人1名,具备工程技术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投标人单位的正式职工。
(4)项目部其他人员符合津建筑[2018]489 号、津建筑 [2012]141 号或津建筑[2012]1091 号等文件的规定,具有相关专业的技术知识以及工程管理和施工经验。
(5)不得委派市场营销人员担任项目部的重要管理职务。以上人员须提供近3个月内连续缴费的社保缴纳证明。本项目所配人员须有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须提供从事过环保工程项目中岗位的相关委任文件。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须符合以下要求:
(1)联合体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总数(含联合体牵头人)不超过2个,且设计单位应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中的任意一方只允许联合一次,多次联合组成多个联合体的将视为无效联合体,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2)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协议(提供协议原件附在投标文件中)。
(3)投标须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联合体牵头人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联合体牵头人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6月27日至2024年7月4日每日9时00分至11时30分,14时00分至16时00分,在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501室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9日9:30时(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方法为:现场递交,地点为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603室。逾期递交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7月19日 9:30时(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603室。
七、其他:/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纪检监察室、法务部、或审计部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开发区西区新业九街19号
联 系 人:孙老师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501室
联 系 人:郭女士、李女士
电 话:022-27235797
电子邮件:tmetb1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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