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扬州筑苑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遂纾0514-87116778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朴席消防站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朴席消防站工程已由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以扬开管许发〔2023〕4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朴席消防站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招标人选择合格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扬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朴席镇,东至兴席路,西至规划环卫用地,北至横四路。
2.1.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3200.00平米,用地面积约1.09万平方米。 
2.1.3 项目投资估算:约2200万元
2.1.4咨询合同估算价:61.38万元
2.1.5咨询服务期限:10个月,具体与工程建设同步,并服从工程建设进度要求,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如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延长,费用不另增加)。
2.2招标范围:朴席消防站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包括:(1)项目策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概算审核、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征地稳评)、水土保持评估(含方案编制与报批、监测、验收或报告表编制与报批、验收);(2)工程造价:最高投标报价编制(含工程量清单编制);(3)工程监理:工程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的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要求:
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注册建造师工程师或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
3.3项目咨询机构其他管理人员要求:
(1)项目策划负责人:具备咨询工程师(投资)证书;
(2)造价咨询负责人:具备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在《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办法》(建人〔2018〕67号)规定实施前,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与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效用等同);
(3)总监理工程师: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资格;
(4)其他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策划负责人、造价咨询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均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①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应符合扬建工(2014)8号、扬建管(2020)1号文件规定。
3)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策划负责人、造价咨询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均不得兼任。
3.4本次招标对监理组的人员要求:
(1)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要求为土木工程或工业与民用建筑或建筑工程或结构工程或建筑力学或工程力学或建筑设计或建筑学或城镇建设或工程管理或施工管理相关专业;
注: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其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即可,无需提供学历专业;江苏省监理工程师或工程类其他注册执业资格人员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专业认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
(2)监理员人数要求:1人。
3.5本项目不接受《扬州市2022年度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成果》中黄牌、红牌企业与个人,不接受公告发布之日仍处于被限制招投标活动期限内的单位与个人参与投标。
3.6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缴纳近3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3年3月至2023年5月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
3.7 如投标人为外地监理企业,在资格预审截止时间前到扬州市住建局工程处办理《进扬企业核验登记表》并上传到投标文件资料中,且投标时拟投入监理组成员必须与核验表一致;
3.8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9已完成扬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信息系统基础信息数据的录入、完善工作;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13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要求,增加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措施。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予以公示。
3.14投标人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1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邀请全部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5.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6月 28 日至2023年 7 月 3 日
6.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申请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6.3本资格预审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  年 7 月 
11 日14 时 00分。
7.2逾期递交到电子交易平台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jsggzy.jszwfw.gov.cn/)、扬州工程建设信息网(http://www.yzcetc.com)、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zx.yangzhou.gov.cn/)上发布。
9.  
其他
9.1 本项目采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进行招投标活动。
9.2 投标人已完成“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基础信息数据的录入、完善工作。
9.3 投标人已完成CA认证、电子签章和网上注册,并通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完成网上投标登记,网上支付,招标文件下载,网上提问,答疑文件下载,最高投标限价文件下载,电子标书制作、上传,网上投标等一系列环节的操作流程。
9.4 各投标人网上登录平台端口为“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响应方登录”进行相关投标活动。
9.5 技术人员联系方式:4009980000。相关操作指南可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向导”下载。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局 招标代理:扬州筑苑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厦11F     地址:扬州市润扬北路19号
邮编:225000                             
邮编:225000
联系人:                                 
联系人:陈遂纾
电话: /                                 
电话:0514-87116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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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 6 月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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