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成都朗璞置业天府新区66亩项目示范区幕墙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10/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张女士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成都朗璞置业天府新区66亩项目示范区幕墙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成都朗璞置业天府新区66亩项目示范区幕墙工程招标公告 根据《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及《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本着公平、公开、公正、诚信的原则,现邀请各单位就天府新区66亩项目售楼部及样板房内装工程进行投标。 一、招标范围主要内容 1.1 项目名称:成都朗璞置业天府新区66亩项目示范区幕墙工程 1.2 项目概况:成都市TF(07)2023-16号地块位于成都市天府新区万安街道石桥村 5 组,为全住宅项目,共计18栋住宅,项目净用地约为43984.81㎡,总建筑面积约为131247.56㎡,地上计容总建筑面积约为87900㎡:地上住宅建筑面积约为87494.8㎡,公共配套约为405.2㎡。地上不计容建筑面积约为5512.56㎡,地下总建筑面约为37835㎡。 1.3 招标范围:示范区幕墙工程供货+施工,包含但不限于幕墙设计图纸中涉及的钢结构及预埋构件、玻璃幕墙、铝板、玻璃栏板、铝合金、格栅及所及的铝合金门窗、雨棚、栏杆、玻璃栏板、百叶、泛光等(包括样板间的窗及户内防护栏杆),并配合项目相关规划验收工作直至验收通过) 1.4 计价方式:固定综合单价包干。 1.5标段划分及中标人数量:一个标段,确定一家中标单位。 1.6定标原则:本次招标采用技术标通过,合理低价法(一轮开标、定标)。 1.7工期要求 进场时间:2023年12月1日,完工时间2023年12月30日(日历天数:30天) 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发出的书面开工令上规定的日期为准,具体竣工日期以项目部组织验收日期为准。 二、资金来源:自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本项目招标资格条件。 3.1 法人要求:投标人须为合法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资格企业,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3.2 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具有有 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 3.4业绩要求:2021年至今有1个及以上展示区/售楼部/样板段类似业绩;且2021年至今在成都有业绩。(若为在建项目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若为已完工项目须提供每项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 3.5财务要求:近三年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近三年净利润合计为正且近一年不为负, 具备履行合同能力。 3.6投标人无以下不良信誉情形: (1)被项目所在地政府相关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情形; (2)近2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情形; (3)近2 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 (4)近3 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受到项目所在地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3次或累计罚款5万元的情形; (5)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项目所在地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情形。 3.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1)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3)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投标; (5)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6)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者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7)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8)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9)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0)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1)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项目所在地政府投标资格; (12)投标人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 (13)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5)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6)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7)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 (18)近一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9)投标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20)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 (21)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存在上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严格遵守“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的前提下可通过“本平台”在“投诉”菜单中以加盖单位印章扫描件的形式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其他要求: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5万元,响应保证金收取节点为: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为发放招标文件前,定标流程审批完成归档后,应于5个工作日内退回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供应商需一次性缴纳投标保证金。 (2)响应保证金形式:银行转账。(须从响应人银行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基本信息: 开户名称:成都朗璞置业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神仙树南路支行 账号: 51050148855700000342 其他要求:递交保证金时,需标注“成都朗璞置业天府新区66亩项目示范区幕墙工程投标保证金”字样。 3.11弃标相关处罚 (1)对于报名入围单位无故弃标对招标未造成影响的,全公司范围暂停相关弃标单位投标权3个月; (2)对于报名入围单位无故弃标导致招标失败的,全公司范围暂停相关弃标单位投标权6个月; (3)一年内发生2次及以上弃标的单位,不论是否造成不良影响,全公司范围暂停相关弃标单位投标权3年。 4、报名要求及截止日期: 4.1 有意向单位需按要求填写资格预审申请表及供方单位详细综述明细表。 4.2 本公告截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4.3 报名人需提交初审的资料 报名人报名时需填报《公开招标报名材料》(盖章版扫描件+可编辑版)并作为附件上传中交地产招采平台,提交时间同报名时间。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成都朗璞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中海国际中心B座 联 系 人(城市公司):张女士 联系电话(城市公司):13348985135 邮箱地址(城市公司):zhangrong@cccgrealestate.com 六、 注意事项 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标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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