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启东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档案封皮等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2/08/3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启东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2022年度档案封皮等采购项目 采购单位:启东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采购编号:启不动产采[2022]4号 二0二二年八月 三十一 日 启东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根据启东市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就启东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2022年度档案封皮等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详细内容见下表),欢迎具有印刷资质及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公告说明 一、采购项目报价及成交 1、本项目的最高限价为人民币陆万元(6万元),总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2、成交原则 以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报价相同,以纸张厚度、克数最高的确定成交供应商)。 3、付款方式 采购货物全部交付完成且经采购方验收通过后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 二、采购项目及要求 1、采购项目 启东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2022年度档案封皮等 2、采购项目实施要求 (1)成交供应商须提供符合采购需求、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的合格产品。 (2)采购货物交付时须提供无酸纸检测报告。 (3)本项目采购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应于一个月内完成并向采购方一次性交付货物,由采购方组织进行验收。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对于参加报价的供应商,营业执照中必须具有印刷品印刷类的经营范围。 3、提供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企业为员工缴纳的社保证明。 4、参加报价的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印刷经营许可证。 四、报价文件及相关注意事项 1、注意事项: (1)本项目所有费用一次性包定,包括项目实施、税金、检测等与实施本项目相关的所有费用。请各供应商在报价时请充分考虑各种因素。 (2)报价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询价公告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如需查看样品或对询价公告有疑问、异议的,请与采购单位联系。采购单位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15862853526。 2、报价文件的组成: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有效的印刷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5)报价表:报价表必须按提供的报价表格式填写(附件),报价表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6)报价文件中必须包含上述要求提供的所有材料,并确保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否则以未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处理。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并密封,密封袋上标明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名称,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3、报价文件提交 疫情防控期间,按照“不见面、少接触”的原则,本项目的报价文件通过邮寄快递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递交,具体要求如下: (1)报价文件请于2022年9月6日09时30分之前邮寄至启东市汇龙镇建新路24号启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收件人:陆晓波,联系电话:0513-83110038、13862848358 (2)供应商应对自己的报价文件的快递包封和密封性负责(其中价格标需独立封包),如送达的快递包裹出现破损导致报价文件密封性包封破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需将报价文件一并完整打包发出,不接受分批邮寄。 (3)报价文件必须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供应商应充分预留报价文件邮寄、送达所需要的时间。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邮寄包裹能及时送达,应选择邮寄运送时间有保障的快递公司寄送报价文件。采购方工作人员签收邮寄包裹的时间即为供应商报价文件的送达时间,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无效,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采购方在收到报价文件的邮寄包裹后,会在第一时间按照报价文件邮寄包裹内另附的联系电话告知报价文件收件情况,请供应商务必确保所预留的联系电话真实性,确保电话通畅,因联系电话错误或无人接听无法与供应商取得联系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供应商根据快递单号查询到包裹已查收但未接到采购人确认电话的,供应商应及时与采购人联系确认报价文件的接收情况,联系电话:0513-83110038、13862848358。 (5)为便于评标小组在项目评标期间与供应商取得联系,做好评标过程中供应商对报价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工作,供应商务必做到:报价文件中所有联系电话务必填写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电话联系方式。开标当天供应商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如果评标过程中需要供应商对报价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小组会通知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交。供应商所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材料必须加盖供应商的公章确认。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联系方式,致使评标小组在项目评标期间无法与供应商取得联系的,或因自身原因未能保持电话畅通或未按评标小组要求提交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视为供应商退出评标,报价无效。 (6)本项目报价文件中所需要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原件等证明材料无需邮寄(邮寄后丢失,责任自负),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待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前提供备查,如不能提供相关材料原件或原件与报价文件中提供的复印件不一致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7)所有报价文件的密封袋封口处均应加盖供应商印章。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将作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8)不能快递邮寄或者在报价截止时间内无法送达的,可将报价文件、相关原件分别扫描为pdf形式压缩加密,并以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命名,通过电子邮箱将压缩加密后的报价文件在报价截止时间(2022年9月6日09时30分)前发送至邮箱:qdsbdczbzy@163.com,并在报价截止时间(2022年9月6日09时30分)后10分钟内将密码发至上述邮箱;逾期递交的报价文件及密码将被拒绝,请各报价单位注意递交时间,逾期递交的相关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邮件未加密或加密邮件非采购人原因无法解密、损毁的,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关于开标会的有关要求 (1)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避免开标会现场人员密集,本项目开标会过程中所有需要供应商签字确认的表格,取消签字流程,供应商不参加开标会。开标会现场,由采购人主持,纪检监督人员进行现场全程监督,完成开标会工作。 (2)为保证此次项目的顺利进行,供应商需用手机或电脑下载腾讯会议APP或应用程序,会议ID及密码开标前一天由采购方电话通知,并提前做好安装调试,同时配备好打印机、扫描仪等必须设备。由于供应商自身设备故障或其他自身原因导致供应商联系不上、无法建立连接的视作供应商对上述过程无异议。由于供应商自身设备故障或其他自身原因导致供应商未在有效时间内完成采购人相关要求的视作对本次投标项目未做实质性响应,评标小组有权做出不利于供应商的处理意见。 五、合同签订及相关事项: 1.采购方将在报价结束后当日公布成交供应商名单。成交供应商接到成交通知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采购方签订合同。因采购方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成交供应商,本次采购活动中止。 2.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与采购方订立合同的,将视为成交供应商自动放弃成交资格。同时按《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暂停成交供应商两年内启东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采购项目的报名资格。 3、签订采购合同后,成交供应商未能按本询价公告要求提供合格产品、按期交付的,以成交供应商违约论处(违约金按违约部分总价值的0.05%/日收取),合同作废,采购方另行组织采购。按《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暂停成交供应商两年内启东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采购项目的报名资格。 4、成交供应商需要在发货时随附无酸纸检测报告,如有质量问题所引发的一切损失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六、其他: 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如不足三家,本次采购活动中止。 附件 启东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采购报价表
本报价表须机打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手填无效。 报价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报价时间: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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