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海丰县第二污水处理设施等十个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外运处置服务结果公告
金额
348.00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2/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441521-2024-02822
预算金额348.00元
招标联系人-0660-6623347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众汇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右程0660-3488568
中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441521-2024-02822

二、项目名称:海丰县第二污水处理设施等十个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外运处置服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海丰县第二污水处理设施等十个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外运处置服务):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海丰县颐和新型环保材料有限公司 海丰县梅陇镇东风村委马福兰村口水道路旁(石排) 单价:348.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海丰县第二污水处理设施等十个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外运处置服务):

服务类(海丰县颐和新型环保材料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1 无害固体废物处理服务 海丰县第二污水处理设施等十个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外运处置服务 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范围执行 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范围执行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 年或实际服务金额累计达到项目预算金额的时间,两者先到者合同结束。 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范围执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郑雪华杨时德李斌斌赖永真吴栩杰(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本次采购向成交供应商收取的成交服务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规定,按照成交总金额以差额定率累进法计费方式在成交通知书发出时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成交服务费。 (本项目为服务类)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海丰县第二污水处理设施等十个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外运处置服务 6.0294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海丰县第二污水处理设施等十个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外运处置服务):

供应商 资格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 技术得分 商务得分 价格得分 综合得分 得分排名 推荐排名
海丰县颐和新型环保材料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36.80 30.00 25.86 92.66 1 1
广东恒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28.20 15.00 30.00 73.20 2 2
梅州市大平龙伟砖厂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27.20 0.00 25.89 53.09 3 3
惠州市永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25.40 0.00 25.73 51.13 4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红城大道西住建局

联系方式:0660-662334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省众汇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汕尾市城区汕尾大道华夏东方明珠4栋203

联系方式:0660-34885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右程

电  话:0660-3488568

广东省众汇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9日


相关附件:
合同包1: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海丰县颐和新型环保材料有限公司).pdf
合同包1:报价明细附件(海丰县颐和新型环保材料有限公司).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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