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迁安市交通安全文化活动中心(一期)工程建设监理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6/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迁安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招标联系人杨晨
招标代理机构中诚兴晟工程项目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光华0315-7622237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27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10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迁安市交通安全文化活动中心(一期)工程建设监理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迁安市交通安全文化活动中心(一期)工程建设监理 已由 迁安市行政审批局 以 迁行审投资审字 [2023]43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迁安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 G1302832300792001
2.2项目 名称: 迁安市交通安全文化活动中心(一期)工程建设监理
2. 3 建设地址: 迁安市惠昌大街北侧、经十四路东侧
2. 4 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用地面积 39.8565亩,总建筑面积25402.06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20673.6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设备用房、食堂等)4728.38平方米,主要建设交通安全文化活动中心(城市智慧交管安全文化中心、交通安全教育基地、交通安全宣传基地、交通安全保障基地及地下附属设施),配套建设门卫、道路、绿化、停车位、供配电、给排水等基础设施。
2. 5 资金来源: 财政
2.6最高限价:1640000元
2. 7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准备、施工、交工、竣工及 缺陷责任期、 保修等阶段的监理服务。
2. 8 监理服务期限: 1460 日历天 ( 包含工程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 ) 。
2.9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 专业 监理 乙 级 及以上监理 资质。 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本工程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4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 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7 未被列入河北省建筑市场主体严重失信名单。
3.8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招标。落实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政策。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6月20日 9:00 至 2023 年6月27日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 http://www.zcbidding.com/portal/index )以下简称 “招采云平台”下载相关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等资料。
4.2
未办理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zcbidding.com/portal/index)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请按照招采云平台首页“供应商登录”入口“立即注册”进行注册。招采云平台服务电话 400-1618-186。
4.3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标。已在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市场主体库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并办理其中任一家CA(河北CA、山西CA、北京CA、联通CA、CQCCA、CFCA)的投标人可直接登录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下载文件。 CA认证服务热线:河北CA:400-707-3355;北京CA:400-994-3319;山西CA:400-653-0200;联通CA:0311-85691619;CFCA:400-880-9888;CQCCA:400-819-9995。
4.4投标人需完成市场主体注册,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的投标人,应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平台(http://www.hebpr.cn)唐山市网站首页“通知公告”中“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要求完成注册登记(需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市场主体注册登记)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4.5 潜在投标人如未在“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网站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资料,导致投标无效的,自行承担责任。
4.6 招标文件提交异议的截止时间为 2023 年6月30日 17 时 30 分前,发送“招采云平台”,超期视为无异议。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7月10日9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zcbidding.com/portal/index)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地点为 : 迁安市人民政府西侧新办公大楼二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2)
5.2 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迁安市 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地 址: 迁安市燕山大陆南段
联 系 人 :杨晨 电话: 0315-7622237
代理机构: 中诚兴晟工程项目管理(北京) 有限公司
地 址: 迁安市创客广场 A座7060B室
联 系 人: 杨光华(项目负责人) 电话: 0315-7622237
特别提醒: 1、依据《电子招标投标办法》,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依法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异议,以及招标人答复,均应当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投标人不得存在第三十九条、四十条、四十二条的情形,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有围标、串标行为,可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十一号)向迁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监管科投诉。投诉电话:0315-7639727,地址:迁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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