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更正选聘东方市永安园二区室外配套工程结算审核造价咨询单位公告
金额
5.85万元
项目地址
海南省
发布时间
2024/11/2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根据有关规定,我中心拟选聘东方市永安园二区室外配套工程结算审核造价咨询单位。有关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东方市永安园二区室外配套工程。
二、项目送审结算金额:13173866.86元,结算审核费取费标准根据琼价协{2020}01号文件收取,其招标控制价:58560.69元,报名单位根据控制价进行报价(有效下浮率为0%-10%)不能高于控制价。
三、业主单位:东方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四、选聘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相关资质,并配备符合行业要求的技术人员,需提供营业执照和相关资质材料(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并携带原件备查。
五、报名及评审要求
1.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和相关资质(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2.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海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izj.net:8008/publishweb/)查询无不良记录(提供以上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3.提供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4.报名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5.现场报名人员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附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方式),并持有系报名公司工作人员的相关身份证明(如缴纳个人社保情况等)和身份证原件;
6.提供近期工作业绩,有近两年内(2022年至今)承担过我市相关的项目业提供合同作为证明;
六、报价方式:根据控制价做好报价函,格式自拟(要求:直接写报价,注明下浮率。提醒:只写报价或只写下浮率及其他方式进行报价将视为无效报价),报价函须加盖单位公章,独立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报名单位公章。最终结算审核费按选中单位的报价(报价函密封装袋)。
七、选聘方式:报名结束后,报名有效单位不足3家则本次选聘公告作废重新选聘;报名有效单位在3-5家的,直接取报价平均值,报名有效单位在5家以上的,则去掉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其余报价再取平均值,然后按以下规则确定候选顺位:①以报价和平均值的接近程度确认候选顺位,越接近平均值,候选顺位为越高;②若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单位的报价和平均值接近程度相同,则按报价低于平均值、资质高、注册资金高的顺序确认报价单位的候选顺位。
八、选聘结果在市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在公示期间发现选聘单位存在相关不良信息(如投标资格被取消、暂停;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骗取中标行为、严重违约和黑名单),根据相关规定取消参选单位中选资格,并根据参选单位候选顺位依次确定中选单位,以此类推。
九、公示期满后。中选单位须在3个工作日内对接工作要求,如未按期对接办理则视为放弃选聘资格。
十、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7日-2024年12月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
十一、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
报名地址:东方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联系人:高工 联系方式:0898-25510198
一、项目名称:东方市永安园二区室外配套工程。
二、项目送审结算金额:13173866.86元,结算审核费取费标准根据琼价协{2020}01号文件收取,其招标控制价:58560.69元,报名单位根据控制价进行报价(有效下浮率为0%-10%)不能高于控制价。
三、业主单位:东方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四、选聘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相关资质,并配备符合行业要求的技术人员,需提供营业执照和相关资质材料(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并携带原件备查。
五、报名及评审要求
1.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和相关资质(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2.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海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izj.net:8008/publishweb/)查询无不良记录(提供以上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3.提供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4.报名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5.现场报名人员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附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方式),并持有系报名公司工作人员的相关身份证明(如缴纳个人社保情况等)和身份证原件;
6.提供近期工作业绩,有近两年内(2022年至今)承担过我市相关的项目业提供合同作为证明;
六、报价方式:根据控制价做好报价函,格式自拟(要求:直接写报价,注明下浮率。提醒:只写报价或只写下浮率及其他方式进行报价将视为无效报价),报价函须加盖单位公章,独立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报名单位公章。最终结算审核费按选中单位的报价(报价函密封装袋)。
七、选聘方式:报名结束后,报名有效单位不足3家则本次选聘公告作废重新选聘;报名有效单位在3-5家的,直接取报价平均值,报名有效单位在5家以上的,则去掉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其余报价再取平均值,然后按以下规则确定候选顺位:①以报价和平均值的接近程度确认候选顺位,越接近平均值,候选顺位为越高;②若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单位的报价和平均值接近程度相同,则按报价低于平均值、资质高、注册资金高的顺序确认报价单位的候选顺位。
八、选聘结果在市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在公示期间发现选聘单位存在相关不良信息(如投标资格被取消、暂停;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骗取中标行为、严重违约和黑名单),根据相关规定取消参选单位中选资格,并根据参选单位候选顺位依次确定中选单位,以此类推。
九、公示期满后。中选单位须在3个工作日内对接工作要求,如未按期对接办理则视为放弃选聘资格。
十、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7日-2024年12月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
十一、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
报名地址:东方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联系人:高工 联系方式:0898-25510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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