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局集团公司沈阳轨道车辆有限公司2024-2026年客车售后服务业务外包(框架协议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SYJCGS2024-011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沈阳局集团公司沈阳轨道车辆有限公司2024-2026年客车售后服务业务外包(框架协议采购)招标人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沈阳轨道车辆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评审方法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业务外包的名称、类别、工作量、交工验收地点、包件划分等详见本公告附件1。
1.执行的技术标准
《铁路客车厂修规程》(TG/CL 207-2022)、《铁路客车电器装置检修规则》(TG/CL 209-2022)。
2.配件执行的相关文件、规定
按照国铁集团《铁路客车空气制动装置检修规则》、《铁路客车轮轴组装检修及管理规则》相关标准和要求执行。
3.产品认证或检验检测报告
无。
4.维保条款: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的故障处理后仍存在问题,或处理不及时影响客户用车需求,一切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赔付标准依据:按照《沈阳轨道车辆有限公司质量责任追究考核细则》(沈车函〔2021〕40号)进行追责考核。发生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影响列车运行、导致行车等事故,依据《沈阳轨道车辆有限公司安全“红线”管理实施办法》(沈车函〔2022〕53号)进行追责考核。
5.售后服务及要求:
(1)在售后服务期间,乙方应成立售后服务小组,配备充足的备件和相应的售后服务设施,设置24小时电话服务热线,随时解答甲方提出的问题,并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1小时内响应,48小时内或按甲方指定时间到达工作现场提供售后服务。
(2)由于客车编组等情况经用户允许延后处理的售后信息,第一时间告知甲方计划处理日期。
(3)乙方处理故障完工后,经用户验收合格,填写《故障处理完工单》,次月5日前交甲方存档。
6.其他需具体明确的要求:
(1)售后服务范围:不影响行车安全类的故障维保工作;厂外成批量配件的更换、排查工作由甲方负责;上级电报要求批量改造工作由甲方负责;作业范围所需工具由乙方负责。
(2)工作量及地点:相应2015--2023年厂修及改造客车3555辆,2024年预估445辆,共计质保期内客车4000辆(2025、2026年质保期内客车数量与2024年基本一致),分布在沈阳、哈尔滨、呼和浩特、兰州、北京、太原、济南、西安等铁路局集团公司。
(3)售后服务所需材料及工具:铁路客车专用材料及配件甲方负责提供;水暖管件、胶类、紧固件类、钢板、角铁、尼龙扎带、绝缘胶带等辅助类配件由乙方提供,乙方采购换下的旧件由乙方自行处理,甲方提供换修的配件由乙方负责拆下后回送给甲方,快递费用由乙方承担。
(4)赴段人员统一着装,按工种正确穿戴防护用品;按照用户规定进行必要的劳动安全培训,经用户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作业;赴段作业期间维护甲方利益,作业过程操作规范,对待用户主动热情;尊重当地风俗,遵守用户现场管理规章制度,往返在途,文明乘车;售后服务安全职责按照《沈阳轨道车辆有限公司售后外包作业安全管理办法》执行。
(5)售后维保作业要求见技术规格书。
技技术规格书
编制:
审核:
批准:
沈阳轨道车辆有限公司
2024年2月
技技术规格书目录
- 售后服务维保通用技术条件(SKWJ-170)--------------------------(3)
- 车门及客室内油漆售后维保技术条件(SKWJ-171)--------------(7)
- 水暖设施售后维保委外技术条件(SKWJ-172)-------------------(10)
- 车体钢结构及其附件售后维保委外技术条件(SKWJ-173)-----(15)
- 车内木结构及设备件售后维保委外技术条件(SKWJ-174)-----(19)6.电气设备件维保技术条件(SKWJ-175)------------------------------(22)
7.车体配线售后维保委外技术条件(SKWJ-176)----------------------(30)
8.转向架售后维保委外技术条件SKWJ-15-------------------------------(35)
编号:SKWJ-170
版本:1
售后服务维保通用技术条件
编制:
审核:
批准:
沈阳轨道车辆有限公司
2024年2月
售后服务维保通用技术条件
甲方:沈阳轨道车辆有限公司
乙方:承修单位
1.适用范围
本技术条件适用于公司售后服务维保作业及管理。
2.引用标准
沈阳轨道车辆有限公司售后服务管理程序
沈阳轨道车辆有限公司质量责任追究考核细则(沈车函〔2021〕40号)
沈阳轨道车辆有限公司安全“红线”管理实施办法(沈车函〔2022〕53号)
3.技术要求
3.1能力要求:掌握铁路客车各检修规程(《铁路客车厂修规程》、《铁路客车电器装置检修规则》、《铁路客车空气制动装置检修规则》、《铁路客车轮轴组装检修及管理规则》等)及技术文件电报,具备客车维修基本技能,需要具有为铁路客车厂修单位提供过售后服务的维修业绩,提供近五年内任一年的维修业绩(成交通知书或发票及采购合同复印件)。
3.2人员要求:必须具备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现场作业人员。压力容器焊接不少于1人,电焊工不少于5人,电工不少于5人。
3.3本项目内的任何维保项点不得委托第三方处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得转包,经甲方查实后立即解除合同。
3.4对于其他需要明确的维修及作业事宜,甲方可另行制定补充(技术)要求并纳入合同附件管理。
3.4索赔追责:
3.4.1乙方未能在甲方要求的合理时间内消除问题,每次考核1000-2000元,为防止引起用户的不良反应,甲方组织处理的故障及时通知乙方,乙方须承担甲方或第三方处理故障所发生的费用;给用户造成损失的,甲方须按照用户相关规定对乙方进行追责。
3.4.2乙方售后服务人员违反甲方或用户的安全、考勤等相关管理制度,以及现场人员不能胜任工作,影响车辆交付、运行,每次考核1000-2000元,给用户造成损失的,甲方须按照用户相关规定对乙方进行追责。
3.4.3对于车辆运用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乙方未及时处理,给甲方信誉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照(沈车函〔2022〕53号)《沈阳轨道车辆有限公司安全“红线”管理实施办法》追责(以用户正式投诉为准)。
3.5售后维保程序要求
3.5.1甲方与乙方要做好信息传递,乙方需指定一名人员与甲方进行对接,负责售后服务维保任务信息的接收工作。
3.5.2甲方组织乙方做好故障处理,乙方接到售后服务信息后,4小时内向甲方提供赴段人员及时间,必须按照甲方提供售后服务信息的时间节点到段。
3.5.3甲方组织乙方坐好相关的安全培训,乙方到段后与甲方指定的联系人进行对接,按照段方要求进行安全培训,并严格执行段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3.5.4甲方对故障处理方案逐一核对,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现场图片和处置书面方案,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维保作业,作业后需经甲方指定的人员进行验收,合格后填写《故障完工单》。
3.5.5甲方对走行部位换件修售后维保、电气设备件维保、车体配线售后维保等三类售后信息提供施工方案,乙方按照方案要求执行,甲方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证。
3.5.6技术规格书中没有明确维保标准的项点不得进行处置,需待甲方提供施工方案后,按照方案进行施工,甲方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证。
3.6质量要求:乙方需执行甲方的质量工作安排,按要求参加甲方组织的相关会议。
编号:SKWJ-171
版本:1
车门及客室内油漆售后维保技术条件
编制:
审核:
批准:
沈阳轨道车辆有限公司
2024年02月
车门及客室内油漆售后维保技术条件
1 适用范围
本技术条件适用于公司质保期内厂修及改造客车车内油漆、整体间油漆、车门油漆等油漆类维保。
2 引用标准
GB/T 9286《色漆和清漆 划格试验》
TB/T 3139《机车车辆内装材料及室内空气有害物质限量》
TG/CL 207-2022《铁路客车厂修规程》
Q/CR 581《铁路客车用涂料技术条件》
Q/CR 699《铁路客车非金属材料阻燃技术条件》
3 技术要求
3.1 内装部位油漆维保需要符合TG/CL 207-2022《铁路客车厂修规程》中各部位配件油漆标准及要求。修补处油漆颜色须与原配件油漆颜色一致。
3.2 涂料需满足Q/CR 581《铁路客车用涂料技术条件》中相关标准要求。使用涂料须在有效期内,涂料使用说明书规定比例将涂料调整到合适粘度,与要求不符的涂料严禁使用。
3.3 涂装前须对油漆缺陷部位进行全面打磨,对配件局部缺陷处使用双组份腻子填补,腻子涂刮时相邻每遍腻子涂刮方向要纵横交错,每层腻子厚度小于5mm。在1m2不平整度小于1mm (采取“米”字检测法对所刮的腻子层进行检查)。
3.4 对配件涂装2-3遍油漆。 油漆喷涂完成后要求漆膜薄厚均匀,光泽明亮,无流坠、粗糙起皱等不良现象,木质配件油漆漆膜厚度厚度60μm,钢制、铝制内饰件等配件:底漆厚度不小于60μm,面漆厚度不小于60μm,底漆加面漆漆膜总厚度为不小于120µm,车内所有钢制、铝制配件底漆、面漆必须使用双组份防锈底漆、双组份面漆对配件进行喷涂。
4 检验验收
4.1 工作量按委外合同执行;
4.2 处置完成后维保方向段方交检;
4.3 验证争议:段方质量验证时发现某些项点不满足要求时,解决方法:
4.3.1 维保方对段方验证无争议,须重新处置;
4.4.2 维保方对段方验证有争议,提供解决方法或沟通协商解决。
5 质保期
产品质保期自维保完成日起至A3修。
6 协议有效期
本技术条件作为合同附件在双方合同生效日内长期有效。
7 其它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编号:SKWJ-172
版本:1
水暖设施售后维保委外技术条件
编制:
审核:
批准:
沈阳轨道车辆有限公司
2024年02月
水暖设施售后维保委外技术条件
1 范围
本技术条件适用于公司质保期内厂修及改造客车水暖设施售后维保。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TG/CL 207-2022铁路客车厂修规程
机辆函[2017] 2号 中国铁路总公司机辆部关于印发铁路客车外墙板、不锈钢水箱检修项技术条件的通知
3 技术条件
3.1维保方负责给水管系,水管支管、水盆排水、水箱的连接管、电茶炉及温水箱的连接管、水暖散热管、锅、茶炉售后服务维保工作。
3.2根据段方反馈的相关故障,经确认后现场处置,维保方拆卸更换相关故障配件后按照TG/CL 207-2022铁路客车厂修规程相关要求进行检查、试验。
3.3 给水管系
3.3.1各部水管裂纹时更新;漏水、变形时修理或更换。管路外包裹层更新,包装须牢固、无破损。外露不锈钢管须抛光处理。
3.3.2各阀、塞门作用良好,进行100 kPa水压试验,保压2 min无泄漏。
3.3.3各管组成后须留有1扣以上的完整螺纹。各管、固定卡及座安装牢固。
3.3.4平顶板及侧墙内给水管路外表面按原结构进行防寒处理。
3.3.5注水口及罩安装牢固,作用良好。
3.3.6紧固件、橡胶密封垫更新,紧固件安装牢固。
3.4水箱
3.4.1水箱挖补、截换时须用与原材料厚度相同的板材。
3.4.2水箱局部凹陷(凸起)大于10 mm时调修至5 mm以内。
3.4.3水箱检修后水压试验,圆水箱进行200 kPa、椭圆水箱进行100 kPa水压试验,其他水箱进行不小于25 kPa水压试验,保压5 min不得泄漏。注水管注水、溢水正常。
3.5 燃煤茶炉
3.5.1注水管、清扫门、炉门、检查口须检查调修,炉门、清扫门须作用灵活、关闭严密。内部高效热管破损时更新。密封垫更新。
3.5.2座体、导轨、灰门分解调修,导轨间隙均匀。灰门无扭曲,弧度与座体吻合。
3.5.3清除各管内部锈垢;各管座螺纹作用良好,管座腐蚀深度超过原厚度1/4时更换。
3.5.4炉体裂纹时焊修;点腐蚀深度超过原厚度20%时焊修;连片腐蚀深度超过原厚度20%时挖补、截换或更换,挖补、截换不得超过3处。
3.5.5炉体内部须喷锌防腐处理,外表面喷涂底、面漆,颜色中灰(B02)。
3.5.6炉体检修完毕后进行100 kPa水压试验,保压5 min不得泄漏。
3.5.7茶炉须做焚火试验,水烧开时间不大于110 min。排气管排气通畅。
3.6水采暖装置
3.6.1管系
3.6.1.1各管(DN40、DN50~DN70)腐蚀厚度超过原厚度30%时更新。
3.6.1.2各管组成后须有1扣以上的完整螺纹。
3.6.1.3翅片、套片散热器检修:
a)清除内外污垢,松动时须加固。
b)散热管翅(套)片锈蚀超过翅(套)片高度1/2或锈蚀圈数(片数)超过总圈数(片数)1/10时更换;散热管翅(套)片锈蚀超过管总数(片数)的1/2时,更换散热管。耐热橡胶板更新。
c)管系检修完毕后须做200 kPa的水压试验,保压5 min不得泄漏。
(5)各阀、塞门、锅炉排水栓及集尘器堵须分解检修,检修后作用良好。各阀、塞门须进行250 kPa的水压试验,保压2 min不得泄漏,各阀及塞门不得使用铅垫。
3.6.2温水锅炉
3.6.2.1炉体裂纹时焊修;点腐蚀深度超过原厚度20%时焊修;连片腐蚀深度超过原厚度20%时挖补、截换或更换,挖补、截换不得超过3处。外表面防腐处理。密封件更新。
3.6.2.2各管座须过丝处理,管座腐蚀深度超过原厚度1/4时更换。
3.6.2.3炉体灰门与座体弧度须吻合。
3.6.2.4锅炉组成后须进行200 kPa水压试验,保压5 min不得泄漏。
3.6.3温水取暖装置组成
3.6.3.1各管安装须牢固,顺流水方向留有坡度,保证水流循环。
3.6.3.2室内散热管两端与间壁板或端墙板的距离须在20 mm以上,散热管邻近厕所、洗脸室处须安装法兰或活接头。
3.6.3.3循环管隔热材厚度不低于8 mm,隔热材为阻燃材料,包扎须完整、严密。
3.6.3.4循环管包扎隔热材后与线槽、线管的距离须大于10 mm。
3.6.3.5温水取暖装置须进行焚火及温水循环试验,1 h内将锅炉水温从25 ℃升到90 ℃,水泵功能正常,其他各部作用良好,无泄漏。
4 检验验收
4.1工作量按委外合同执行;
4.2处置完成后维保方向段方交检;
4.3验证争议:段方质量验证时发现某些项点不满足要求时,解决方法:
4.3.1维保方对段方验证无争议,须重新处置;
4.4.2维保方对段方验证有争议,提供解决方法或沟通协商解决。
5 质保期
质量保证期自维保完成日起至客车厂修规程规定的相应部件的质保期。燃煤茶炉、水箱、锅炉、供水管路、水暖散热管,不裂、不锈穿至A4修;供水管路、水暖散热管,各接头不漏及未明确项目至A3修。
6 有效期
本技术条件作为合同附件在双方合同生效日内长期有效。
7 其他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编号:SKWJ-173
版本:1
车体钢结构及其附件售后维保委外技术条件
编制:
审核:
批准:
沈阳轨道车辆有限公司
2024年2月
车体钢结构及其附件售后维保委外技术条件
1.适用范围
本技术条件适用于公司质保期内厂修及改造客车车体钢结构及其附件维保。
2.引用标准
TG/CL207-2022《客车厂修规程》
TG/CL209-2022《铁路客车电气装置检修规则》
Q/CR 167 《机车车辆修理焊接技术条件》
运辆客车函〔2015〕73号《中国铁路总公司运输局关于印发,<25型客车防腐涂装工艺规范(试行)>和<25型客车用涂料技术条件(试行)>的通知》
3.技术要求
3.1 维保方负责对车体钢结构及其附件的售后维保工作。
3.2 维保方对于段方提出的问题须进行现场确认,必要时拆解,研判是否具备施修条件,须与段方沟通,满足段方需求。
3.3 维保方对车体各部位及其附件总体依照TG/CL207-2022《客车厂修规程》、TG/CL209-2022《铁路客车电气装置检修规则》要求施修。
3.4 对墙、顶板、裙板等腐蚀超限的钢结构部位须进行截换处理,墙板、裙板对接满焊,顶板允许搭接,焊后须打磨焊缝,余高不超过0.5mm,须目视检查,焊缝不允许有裂纹、砂眼等焊接缺陷。
3.5 蓄电池箱等铁质箱体腐蚀超限挖补截换处理,截换时采用对接焊接方式,焊缝不允许有裂纹、砂眼等缺陷。须保证开闭机构作用良好。
3.6 各螺栓作用不良时更换。
3.7 雨檐腐蚀超限时截换处理,对接满焊。
3.8 围板、踏板等附件腐蚀超限时挖补截换处理,焊缝不允许有裂纹、砂眼等缺陷。
3.9 焊接作业待焊接冷却后,补涂防锈底漆,保证漆膜厚度不低于60μm。车体外部须补涂腻子(顶板部位除外)、中涂漆(顶板部位除外)、面漆。漆膜厚度须符合运辆客车函〔2015〕73号《中国铁路总公司运输局关于印发,<25型客车防腐涂装工艺规范(试行)>和<25型客车用涂料技术条件(试行)>的通知》的要求。
3.10 脚蹬、翻板检修符合TG/CL207-2022《客车厂修规程》2.2.1要求,保证翻板踏面腐蚀不超限,开闭灵活不卡滞。
3.11 扶手杆弯曲大于5mm时更换,铁质扶手表面锈蚀深度大于1mm时焊修后涂刷油漆,锈蚀面积超过20%时更换。铁质扶手杆座表面处理后颜色应为RAL7047,不锈钢扶手表面抛光处理,挂胶扶手将原胶层清除后重新硫化挂胶。
3.12 车下各悬吊件吊座焊缝裂纹、有缺陷时,打磨原焊缝,清除缺陷后重新焊接,对接焊缝熔深应等于薄板板厚,焊缝焊角z应满足0.7t
3.13 铁风挡安装时缓冲板外侧面须在钩舌外侧面以内13-35mm(耐磨风挡测量时从摩擦板外部量起),风挡胶皮与风挡侧框接触严密,风挡伸缩良好,不得卡滞,缓冲板上平面与渡板间隙不大于7mm,在非连挂状态下搭接量不小于10mm。风挡组装后各安装螺栓不得凸出风挡板外平面。风挡安装牢固,各磨耗面(磨耗板除外)、缓冲杆座须涂润滑脂。
3.14 橡胶风挡安装时风挡胶囊与风挡侧框接触须严密,安装牢固,风挡伸缩良好,不得卡滞,缓冲板上平面与渡板间隙不大于7mm,在非连挂状态下搭接量不小于10mm,风挡安装牢固,各磨耗面(磨耗板除外)、缓冲杆座须涂润滑脂。
4.检验验收
4.1 工作量按委外合同执行;
4.2 处置完成后维保方向段方交检;
4.3 验证争议:段方质量验证时发现某些项点不满足要求时,解决方法:
4.3.1 维保方对段方验证无争议,须重新处置;
4.4.2 维保方对段方验证有争议,提供解决方法或沟通协商解决。
5.质保期
5.1 车下箱体、线槽自维保完成日起至下一个厂修期保证不锈穿,密封良好。
5.2 车体空调机组座自维保完成日起至下一个厂修期保证安装座处钢结构不漏雨。
5.3车体钢结构(含焊接结构吊座、安装座) 自维保完成日起至下一个厂修期保证不裂、不腐蚀过限。
5.4 其他产品质保期自维保完成日起至A4修。
6.有效期
本技术要求作为委外检修合同的附件,在双方合同生效日内长期有效。
7.其它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编号:SKWJ-174
版本:1
车内木结构及设备件售后维保委外技术条件
编制:
审核:
批准:
沈阳轨道车辆有限公司
2024年2月
车内木结构及设备件售后维保委外技术条件
1.适用范围
本技术条件适用于公司质保期内厂修及改造客车墙板、顶板、设备件、木地板(地板布)、车门及其它内饰部分维保。
2.引用标准
TG/CL207-2022《铁路客车厂修规程》
3.技术要求
3.1 维保方负责客车墙板、顶板、设备件、木地板(地板布)、车门及其它内饰部分的售后维保工作。
3.1.1木结构件安装后,应牢固、平整、严密、美观、耐用、并符合现车规格。
3.1.1.1风道安装牢固、平整,各连接处密封严密。
3.1.1.2地板安装严密、平整、牢固。
3.1.1.3地板布接缝严密,不得渗水;铺装后平整,无凸起。
3.1.1.4各检查门开启灵活,固定牢固;各锁、安全装置等配置齐全,作用良好,性能安全可靠。
3.1.1.5各门开闭灵活,门锁、折页、插销、手把等作用良好,配件齐全,无异音。
3.1.1.6各窗安装牢固,活动窗开启灵活,各锁作用良好。
3.1.1.7卧铺、座椅安装牢固,作用良好,号牌齐全、清晰。
3.1.1.8行李架安装整齐牢固。
3.1.1.9各柜及设备安装牢固、零部件齐全、作用灵活可靠。
3.2 根据用户反馈的相关故障,经确认后现场处置,维保方拆卸、更换相关故障配件后按照TG/CL207-2022《铁路客车厂修规程》相关要求进行检查、试验并经用户确认处理合格。
4.检验验收
4.1工作量按委外合同执行;
4.2处置完成后维保方向用户交检;
4.3验证争议:用户质量验证时发现某些项点不满足要求时,解决方法:
4.3.1维保方对用户验证无争议,须重新处置;
4.4.2维保方对用户验证有争议,提供解决方法或沟通协商解决。
5.质量保证期
5.1 质量保证期自维保完成日起至客车厂修规程规定的相应部件的质保期。
序号 |
零部件名称 |
质保项目 |
质量保证期 |
1 |
地板布 |
不鼓泡 |
1个A4修 |
2 |
车门 |
不锈穿 |
1个A4修 |
3 |
地板 |
不塌陷 |
1个A4修 |
4 |
木质墙板、装饰板、间壁板 |
不裂 |
1个A4修 |
5 |
窗框、内饰框 |
不裂 |
1个A4修 |
表中未明确项目质保期为1个A3修。 |
6.有效期
本技术要求作为委外合同的附件,在双方合同生效日内长期有效。
7.其它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编号:SKWJ-175 版本:1
电气设备件维保技术条件
编制:
审核:
批准:
沈阳轨道车辆有限公司
2024年2月
电气设备件维保技术条件
1.适用范围
本技术条件适用于公司质保期内厂修及改造客车控制柜、空调机组、电茶炉、温水箱、灯具、电力连接器等车电装置及附件维保。
2.引用标准
TG/CL 209-2022 铁路客车电气装置检修规则
TG/CL 207-2022 铁路客车厂修规程
- 技术要求
3.1AC380 V/DC48 V应急电源(981型)
3.1.1安装牢固,接地良好。应急转换功能正常。
3.2车端电气连接器
3.2.1动力连接器座防尘橡胶护套无破损、安装到位。安装紧固力矩符合附件B规定,防水性能良好,活动连接部件运动灵活。连接器插座与插头分别有固定检修标识。
3.3控制柜(箱)
3.3.1安装牢固,接地良好。端子压接正确、牢固,接线线号正确、排列整齐。各部进线绝缘防护良好,绑扎牢固。使用车上供电负载试验,各电器部件工作正常。
3.3.2带负载运行0.5 h以上(空调、电加热器在环境温度下可自动启动),测量控制柜各接线端子温度(主接线排接线处,主接触器进、出线接线处,主断路器进、出线接线处,空调供电断路器、电加热隔离开关或接触器)须符合下列要求:接线处温度不超过环温35℃,同一电器接线处各相温度差不大于15℃。
3.4空调装置
3.4.1空调系统各部须安装牢固、可靠,空调机组顶盖、护罩、侧板及机组安装螺栓紧固力矩符合附件B规定,并做以下试验:
3.4.1.1通风试验:各出风口风速均匀,出风量的大小须随“强风”、“弱风”转换而变化,各出风口无异声。
3.4.1.2采暖试验:空调机组控制柜对车上辅助电加热器的控制须正常。在“制暖”位工作一段时间后,车内须无异常情况,各辅助电加热器的工作须正常。电加热器与通风机连锁作用可靠。自动、手动制暖功能良好,工作正常。
3.4.1.3制冷试验(制冷工况在环温许可时进行):自动、手动制冷功能良好,工作正常。
3.5电加热器
3.5.1装车后电加热器各部须安装牢固、可靠,接地良好。
3.5.2通电10 min,测试各加热元件温度,如个别加热元件与同车同规格其他加热元件温度差超过30℃,则对该加热元件进行重点检查。
3.5.3安装在竖直墙板或支架上的单元式自然通风电加热器,距其他障碍物的距离不小于40 mm,无法满足时可原型检修,但不可紧贴障碍物。
3.5.4餐车厨房洗池端部电加热器罩不锈钢上下防水挡板齐全,安装牢固。
3.6电热开水器
3.6.1炉体安装牢固,接地良好,通电工作正常。
3.7照明
3.7.1各部安装须牢固,安装孔不外露,接地良好,支线出线口处须有绝缘护套。
3.7.2灯具点亮后全车灯带颜色须近似,阅读灯所在区域颜色须基本一致。LED式灯具中LED无闪烁、灭灯等坏点。
3.7.3点灯试验:通电后照明功能正常。
3.8废排风机
3.8.1安装牢固,接地良好,通电运转无异声、异振,扇叶旋转方向正确,功能正常。
3.8旅客列车信息系统
3.8.1各部须安装牢固。车顶天线安装螺栓紧固力矩符合附件B规定。校验一、二位端通信连接器(针6/7,线号T4/T5)、顺号调节器的接线正确,导通良好。性能试验工作正常。
3.9 呼唤器
3.9.1主机及呼唤按钮安装牢固,各接线无松动。
3.9.2校验呼唤按钮的线路正确,导通良好。
3.9.3呼唤器所显示的位置与按钮实际位置对应准确。
3.10液位显示仪
3.10.1安装牢固,与箱体相接处无渗漏。水(油)箱注水(油)后,通电试验检查液位显示仪显示正确。
3.11轴温报警装置
3.11.1传感器、接线盒等须安装牢固,无磨碰、破损。传感器橡胶防护套更新,传感器轴箱安装孔可加铜垫片调整。
3.11.2装有记录仪的车试验轴温报警器与记录仪联网功能良好。
3.11.3各轴位传感器位置对应正确。轴温显示正确,同侧温差小于5℃。
3.11.4复合式控制显示器和复合式传感器配合使用时,温度值处无故障提示。
3.11.5具有外置声光报警装置时安装牢固,无裂损、变形。系统报警时,外置声光报警装置的同步报警功能良好。
3.12轴端接地装置
3.12.1绝缘性能试验:测量接地体与轴箱盖之间的绝缘电阻值大于20 MΩ。
3.12.3牢固连接接地体、车体接地线和保护电阻线。
3.13行车安全监测诊断系统、车载信息无线传输装置及制动监测系统
3.13.1车顶WLAN、GPS天线和馈线连接良好,安装座密封性能良好,天线和法兰的固定螺栓齐全、安装牢固,安装螺栓紧固力矩符合附件B规定。法兰座根部焊接处无裂纹。车内GPRS天线连接线无破损,吸附牢固,作用良好。
3.13.2主机安装牢固,各接线端子排接线正确。
3.13.3校验行车安全监测诊断系统(KAX1)压力传感器、加速度传感器、制动监测系统压力传感器的线路正确,导通良好,传感器及其组成须安装牢固,列车级显示器(或集中显示屏)显示正常,所显示的压力信息与实际位置一致,报警页面无故障及报警提示。
3.14绝缘监测装置(漏电报警器)
3.14.1接通控制电源后,装置电源指示灯亮,带传感器的传感器电源指示灯亮。
3.14.2按动测试按钮或者电源线对地接入相应功率的测试电阻(不同装置试验方法见附件I),检查声、光报警或继电器控制功能良好。
3.14.3具备数据存储功能的绝缘监测装置,数据能复制或下载分析。完成分析后将绝缘监测装置内部数据清空。
3.15其它车电装置及附件检修后须符合《铁路客车电气装置检修规则》(TG/CL 209-2022)、《铁路客车厂修规程》(TG/CL 207-2022)相关要求。
4.检验验收
4.1工作量按委外合同执行;
4.2处置完成后维保方向段方交检;
4.3验证争议:段方质量验证时发现某些项点不满足要求时,解决方法:
4.3.1维保方对段方验证无争议,须重新处置;
4.4.2维保方对段方验证有争议,提供解决方法或沟通协商解决。
5.质保期
5.1质量保证期自维保完成日起至表一规定的相应部件的质保期。各装置内部配线质保期1个E4级厂修,表中未注明的空气断路器、隔离开关、接触器、继电器、互感器、漏电保护器、电路板/控制模块、电磁阀、传感器、温度开关等电器元件质保期2年,表中未注明及表中未列的项目(部件)配件质保期1年。
表1 主要车电装置质量保证期
序号 |
类别 |
部件及要求 |
E4/E5 |
|
|
AC380V/DC48V(应急电源) |
功能良好 |
E3 |
|
|
蓄电池 |
铅酸蓄电池(含免维护电池) |
E2 |
|
碱性蓄电池 |
E2 |
|
||
蓄电池箱 |
E4 |
|
||
|
车端连接器 |
动力连接器插头对,座外部 |
E2 |
|
动力连接器插座内部 |
E3 |
|
||
通信(控制)连接器 |
E3 |
|
||
|
控制柜 |
功能良好 |
3年 |
|
I、II路供电主断路器、主接触器、空调供电断路器 |
3年 |
|
||
|
空调装置 |
功能良好 |
E3 |
|
冷凝风机、通风机 |
E3 |
|
||
压缩机、冷凝器、蒸发器、气液分离器、高低压开关、干燥过滤器、节流装置 |
E3 |
|
||
|
电加热器 |
电加热元件 |
3年 |
|
|
电热开水器 |
功能良好 |
E3 |
|
电加热元件 |
E2 |
|
||
加热/储水腔 |
E4 |
|
||
|
温水箱 |
功能良好 |
E3 |
|
电加热元件 |
E2 |
|
||
加热腔 |
E4 |
|
||
|
废排风机 |
功能良好 |
E3 |
|
|
旅客信息系统 |
GPS天线、馈线、连接头 |
E3 |
|
主控制器、信息显示屏、顺号调节器 |
E3 |
|
||
|
车载影视系统 |
触摸监控屏 |
E3 |
|
液晶显示终端 |
1.5年 |
|
||
影视控制面板 |
E3 |
|
||
|
行车安全监测诊断系统、 车载信息无线传输装置及制动监测系统 |
列车级显示器、报警显示终端、集中显示屏 |
E2 |
|
主机及板卡 |
E3 |
|
||
加速度传感器、压力传感器 |
E3 |
|
||
|
轴温报警装置 |
轴温报警装置(含控制显示器、记录仪) |
E3 |
|
轴报传感器 |
E2 |
|
||
|
轴端接地装置 |
接地体 |
E3 |
|
|
漏电报警装置 |
漏电报警装置(含主机、传感器、触摸屏) |
E3 |
|
|
烟火报警装置 |
烟火报警主机 |
E3 |
|
烟火报警探头 |
E2 |
|
6.有效期
本技术要求作为委外检修合同的附件,在双方合同生效日内长期有效。
7.附件
附件B 电气装置紧固力矩要求
B.1 机械连接
表B.1 用于机械连接力矩工具设定的力矩
车下悬吊紧固件 |
机械安装紧固件 |
紧固件规格 |
8.8级碳钢螺栓力矩(N·m) |
不锈钢螺栓 力矩(N·m) |
小功率柴油机组、轴端发电装置整流箱、逆变器箱、充电器箱、蓄电池箱、制氧机空压机箱、制氧机空气罐、下油箱 |
逆变器箱(充电器箱)散热片、空调机组顶盖、护罩、侧板和机组安装、车顶天线。 |
M5 |
6 |
3.7 |
M6 |
10 |
6.5 |
||
M8 |
25 |
15 |
||
M10 |
50 |
31 |
||
M12 |
80 |
50 |
||
M16 |
180 |
130 |
||
M20 |
320 |
275 |
||
M24 |
490 |
- |
||
注:具有非金属隔垫(垫片)的机械连接,如有绝缘隔垫的蓄电池箱安装架、车端电气连接器座与车体间有密封垫、连接器内电缆夹、接地装置检查孔盖等,扭紧但不要求力矩。 |
B.2 电气连接
表B.2 用于电气连接力矩工具设定的力矩
范围 |
紧固件规格 |
力矩(N·m) |
|
铜 |
碳钢或不锈钢 |
||
逆变器箱DC600V主路端子、控制柜(综合控制柜、电源转换箱、空调控制柜、发电车控制屏)DC600V/AC380V主路端子 |
M5 |
2 |
3.7 |
M6 |
3~3.5 |
6~6.5 |
|
M8 |
9.5~10 |
10~11 |
|
M10 |
15~16 |
16~18 |
|
M12 |
26~27 |
27~28 |
|
M16 |
65~70 |
68~74 |
|
M20 |
155~160 |
163~168 |
|
车端电气连接器电气安装螺母、螺栓 |
M16×1.5 |
60 |
63 |
M10 |
16 |
- |
B.3 各机械、电气紧固力矩可采用元器件标注的推荐值,未有标注及技术标准规定时参考本附件要求。
B.4 力矩工具的最大力矩值大于10N·m时(预置式或固定式扳手、表盘指示式或数显指示式扳手、数显指示式螺钉旋具),精度为4级(±4%)。除以上型式和规格之外的力矩工具,精度可为5级(±5%)或6级(±6%)。
B.5 查验力矩采用设定力矩值的85%~90%(若力矩工具无具体设置值则最低为80%);需重复施加力矩时,采用应设定力矩值的100%,防松标记偏移重新涂打。
编号:SKWJ-176
版本:1
车体配线售后维保委外技术条件
编制:
审核:
批准:
沈阳轨道车辆有限公司
2024年2月
车体配线售后维保委外技术条件
1.适用范围
本技术条件适用于公司质保期内厂修及改造客车交流配线、直流配线、信号线、伴热线等车体配线的维修、更换、接线的维保。
2.引用标准
TB/T 1759 铁道客车配线布线规则
Q/CR 503-2016 铁道客车车下分线箱接线板技术条件
Q/CR 610-2017 铁路客车电线电缆用编织网管技术条件
Q/CR 642-2018 铁路客车电线电缆用热缩管
Q/CR 814-2021 铁路客车用电线电缆
Q/CR 699-2019 铁路客车非金属材料阻燃技术条件
TJ/CL 428-2014 铁道客车冷压接线端子暂行技术条件
TJ/CL 430-2014 铁道客车尼龙软管及尼龙软管接头暂行技术条件
TJ/CL 514-2016 铁路客车金属线槽暂行技术条件
TJ/CL 515-2016 铁路客车电线电缆用金属硬管暂行技术条件
TJ/CL 516-2016 铁路客车电线电缆用夹布胶管暂行技术条件
TJ/CL 517-2016 铁路客车电线电缆用尼龙扎带暂行技术条件
TJ/CL 518-2016 铁路客车接地软连线暂行技术条件
TJ/CL 542-2018 铁路客车冷压接线端子压接暂行技术条件
TJ/CL 545-2018 铁路客车车端集控分线箱暂行技术条件
TG/CL 207-2022 铁路客车厂修规程
3.技术要求
3.1总体要求
客车车体配线售后维保作业须符合《铁路客车厂修规程》(TG/CL 207-2022)各项要求,配线绝缘层老化、油浸、变质、热损时更新,配线受潮时处理,配线损伤未漏线芯时检修或更新。
更新配线符合Q/CR 814要求。配线冷压接线端子须符合TJ/CL 428要求,冷压接线端子压接方式须符合TJ/CL542要求。尼龙软管及接头符合TJ/CL430要求,尼龙编织网管符合Q/CR610要求,热缩管符合Q/CR642要求,夹布胶管符合TJ/CL516要求,尼龙扎带符合TJ/CL 517要求,金属线槽符合TJ/CL514要求,接线板符合Q/CR 503要求,接地软线符合TJ/CL518要求。
3.2配线故障处理时,电力干线、信号线和线管、线槽内配线不得有接点;线径须符合要求。
3.3配线故障处理后,各出线孔、口及过梁处配线须防护良好;线槽外布线须加护套防护(车内设备接地线除外),排列整齐;客车布线原则上按原结构布置,并符合TB/T 1759的规定。线箱(盒)门、线槽盖关闭严密,螺栓紧固、搭扣闭锁到位,防脱装置有效。
3.4电气安装螺母重新紧固后,紧固力矩须符合表1的规定,紧固后涂打防松标记。
表1 电气装置安装螺母紧固力矩要求
序号 |
规 格 |
力 矩(N ·m) |
||
黄铜螺母 |
钢质螺母 |
钢质镀锌(铬)螺母 |
||
1 |
M8 |
9.5~10 |
10~11 |
9.5~10 |
2 |
M10 |
15~16 |
16~18 |
15~16 |
3 |
M12 |
26~27 |
27~28 |
26~27 |
4 |
M14 |
45~48 |
47~50 |
45~48 |
5 |
M16 |
65~70 |
68~74 |
65~70 |
6 |
M20 |
155~160 |
163~168 |
155~160 |
7 |
M16×1.5 |
60~65 |
63~68 |
60~65 |
注:1. M10用于AC380V电力连接器N极安装时,力矩为 16N ·m。 注: 2. M16用于AC 380V型电力连接器相线(U、V、W)及 DC60V电力连接器正、负极连接时,力矩值为 60N ·m。 |
3.5绝缘试验
车电配线故障处理后,处理的配线线间及各配线与车体接地间的绝缘阻值,须符合表2的规定。
表 2 绝缘电阻值
部 件 |
额定电压 (V) |
兆欧表 等级 (V) |
不同相对湿度下的绝缘 电阻值(MQ) |
||
<60% |
60%~ 85% |
>85% |
|||
电力配线 |
DC600 |
1 000 |
≥10 |
2~10 |
≥2 |
AC380/AC220 |
1 000 |
||||
DC600/AC380 兼容供电干线 |
1 000 |
||||
DC110/DC48 |
500 |
≥2 |
2~0.25 |
≥0.25 |
|
通信系统配线 |
— |
500 |
≥1 |
1~0.3 |
≥0.3 |
电伴热 |
AC220 |
1 000 |
冷态 |
≥200 |
3.6介电强度试验
车电配线故障处理后,处理的配线线间及各配线与车体接地间进行绝缘介电强度试验(弱电信号线除外),按下列试验条件,耐压1min,无击穿、闪络现象。
a)DC48V/110V配线采用AC1000V、50Hz交流电耐压试验;
b)AC220~380V配线(不含DC600V/AC380V兼容配线、DC600V供电客车中逆变器至控制柜AC380V配线)、播音配线采用AC1500V、50Hz交流电耐压试验;
c)DC600V配线、DC600V/AC380V兼容配线、DC600V供电客车中AC380V干线(逆变器至控制柜AC380V配线)采用AC2500V、50Hz交流电耐压试验。
3.7通电试验
车电配线故障处理后,须进行整车通电试验,接通电源后试验相应车电功能须正常。
4.检验验收
4.1工作量按委外合同执行;
4.2处置完成后维保方向段方交检;
4.3验证争议:段方质量验证时发现某些项点不满足要求时,解决方法:
4.3.1维保方对段方验证无争议,须重新处置;
4.4.2维保方对段方验证有争议,提供解决方法或沟通协商解决。
5.质保期
质保期为维保完成日起至下一次厂修。
6.有效期
本技术要求作为委外检修合同的附件,在双方合同生效日内长期有效。
7.其它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编号:SKWJ-15
版本:6
转向架售后维保委外技术条件
编制:
审核:
批准:
沈阳轨道车辆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
转向架售后维保委外技术条件
- 适用范围
转向架部位配件售后维保的技术要求。
- 引用标准
TG/CL 207-2022 铁路客车厂修规程
TG/CL 206-2013 铁路客车轮轴组装检修及管理规则
- 技术要求
3.1 乙方应对我公司邮递到货的转向架相关配件进行状态检查,确认良好方可装车使用。
3.2转向架各部位配件组装(安装)应符合上述引用标准的技术要求。
(1)各紧固件紧固良好无松动。各螺栓有紧固力矩要求的 ,须符合相应力矩要求;组装紧固后螺杆须露出螺母2扣以上(受结构 限制可露出 1扣以上)且不得影响本零件及其他零 部件组装。纹紧固件须涂打防松标记(采用防松片、防松铁丝、 槽型螺母穿开口销防松的可不涂打)。
(2)闸瓦托吊上部圆销须安装扁开口销(211列转向架除外),并须卷起 。 闸瓦托吊座上圆销帽一 侧须有防脱挡,并安装圆开口销。
(3)各圆销、衬套、定位轴、套等配合面须涂抹润 滑油脂。
(4)钢弹簧内外圈旋向须相反,全车摇枕弹簧外 圈、轴箱弹簧(外圈)旋向须分别一致 。并按试验载荷高选配。
(5)闸瓦及闸片更新 。锁铁端部与闸片托支撑 面间隙不大于 1.5 mm,闸片钢背至闸片托燕尾槽 上平面间隙不大于 2 mm。
(6)制动梁两端水平高度差不大于 8 mm,制动梁下 部 与 缓 解 弹 簧 或 安 全 托 (吊)间 隙 不 小 于 10mm。
(7)转向架油压减振器梯形结构组装时,节点轴 与槽底部间隙不小于 1 mm。尺寸不足时两侧接触 面可各加 1 块与接触面大小相同的等厚紫铜垫 调整。
(8)基础制动装置须动作灵活,各部间隙须均 匀,同一制动盘两侧闸片与摩擦盘间隙之和为 2~ 5 mm(允许单侧闸片不离开制动盘,但须处于缓解 状态)。
(9)基础制动装置各圆销及制动梁端轴窜动量 不大于 2 mm,超限时加垫调整;圆销帽外径须大于 衬套外径 2 mm以上。
(10)各型转向架金属护套编制软管组装后软管弯曲自然 ,不抗劲。
(11) 各销、套及分解的橡胶件更新 。衬套压装 后不得有裂纹、缺损、松动 。组装后衬套凸出或凹人 基体表面不大于 1 mm。
(12) 各部位连接圆销竖向或斜向安装时 ,穿向 由上向下;其余安装的圆销以车体中心线为界 ,穿向 由里向外(有特殊要求或受空间限制者除外)。
(13) 各开口销更新 。开口销须双向劈开 ,劈开 角度为 60"~90",存在与周边部件可能触碰情况时 须卷起(受结构限制者除外)。
(14)本规程中因磨耗、腐蚀到限进行焊修时 ,均须加工至原形尺寸(板材局部腐蚀焊修后与周边基 面平齐),打磨处理时须圆滑过渡。
(15)焊接材料须符合 GB/T983《不锈钢焊条》、 GB/T5117《非合金钢及细晶粒钢焊条》、GB/T 5118《热强钢焊条》规定 ,或采用相当牌号的焊条、焊 丝;钢结构焊接须符合 Q/CR167《机车车辆修理焊 接技术条件》;铸钢件焊接须符合 TB/T2942.1《机 车车辆用铸钢件 第 1部分:技术要求及检验》。
(16)截换、挖补、补强所用的金属材料使用前须除锈 ,且须使用与基体母材相同或相近的材料。
4.检验验收
4.1维保部位符合引用文件技术要求。
5.质保期
5.1产品质保期为乙方维保售后交车之日起一个A3修。
5.2双方有特殊要求另作规定。
6.标识、包装防护及运输和贮存
6.1送回我公司配件应包装牢固,应避免运输过程中的磕碰。
6.2运输方式由乙方自行决定。
7.协议有效期
本技术条件作为合同附件在双方合同生效日内长期有效。
8.其它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A01:
1.投标人性质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服务商。
2.注册资金要求
注册资金无要求。
3.资质认证或体系认证要求
资质认证或体系认证无要求。
4.供货业绩要求
需要具有主机厂、国铁集团或国铁集团所属企业的维修业绩,提供近五年内任一年的维修业绩(成交通知书或发票及采购合同复印件)。
5.经营记录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网址:“www.gsxt.gov.cn”)
(2)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
(3)在近三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网址:“wenshu.court.gov.cn”)
(4)在近三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或被暂停、取消报价资格;拟供外包业务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
(5)未被国铁集团或集团公司暂停接受参与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相应物资(设备)。
(6)未与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分支机构等存在诉讼案件。
(7)违规聘用铁路退休、辞退人员担任顾问、掮客的路外企业不得参与铁路产品招投标。
以上内容(1)—(3)投标人提供截图,(4)—(7)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响应。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具体见文件相关要求)、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先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进行企业用户注册,并缴纳国铁采购平台年度会员服务费或单次项目使用费。
文件工本费按包件收取为200元人民币,同一招标编号文件工本费每个项目仅需缴纳一次,因项目流标、废标等情况重新组织开标时无需再次缴纳。
在文件获取前将文件工本费汇至本公告8.2项中的汇款账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不接受个人汇款,缴纳后不予退还。
支付完成后应到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https://bid.95306.cn/)提交文件工本费缴纳凭证(在公告>招标公告>查看详情/文件购买按要求录入缴费凭证),由财务人员核验通过后即可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在参与的项目中>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
5.2本项目接受网上文件获取的时间为2024年3月13日8:00时起至2024年3月19日17:00时(北京时间)止。如遇项目流标等情况,请按文件获取截止后收到的短信提示,重新参与。未在上述指定时间内完成支付者,将无法获取招标文件,同时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资格。
注册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国铁采购平台客服,联系电话:010-95306转8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周日(8时-18时)
5.3购买招标文件后,除招标人答疑、补遗时间截止日以前以书面形式确认放弃投标外,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 要求,将在物资年度供应商信用评价中扣分1分/次。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4月02日9时(北京时间),地点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一层101开标大厅。地址: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昆明湖街44号。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等上发布。
8.联系方式
8.1招标人相关信息
招 标 人:沈阳轨道车辆有限公司
项目立项人:程建华
立项人电话:13555705299
技术咨询人:陈太平
技术咨询人电话:13840110129
8.2代理机构相关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昆明湖街44号
联 系 人:张经理
电 话:024-62080849 15142688843(项目经理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9时-11时,13时-16时,如上述时间无人接听请以短信或邮件形式留言。)
电子邮件:50948770@qq.com
开户单位: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沈阳铁路支行
账 号:3301002209249050332
财务科长:024-62080700
文件工本费财务联系人:024-62080841
投标(谈判、履约)保证金财务联系人:024-62080847
开具工本费、服务费发票联系人:024-62080841
备注:服务费发票联系财务科开具。文件工本费发票自行扫码开具。请认真填报开票信息,核实准确后“申请开票”。
2024年03月12日
附件1: 招标业务外包明细表
招标业务外包明细表
序号 |
包件号 |
业务外包项目名称 |
业务类别 |
计量单位 |
工作量 |
不含税投标最高限价(单价/元) |
开具发票税率不低于(%) |
备注 |
1 |
A01 |
售后服务 |
|
月 |
12 |
258000 |
13 |
|
交付期及交付地点: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按照沈阳轨道车辆有限公司指定时间节点完成,地点:沈阳、哈尔滨、呼和浩特、兰州、北京、太原、济南、西安等铁路局集团公司管内。
交货条件及交货状态:满足《铁路客车厂修规程》(TG/CL 207-2022)、《铁路客车电器装置检修规则》(TG/CL 209-2022)要求,验收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