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
采购人名称: | 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柏堰科技园管理委员会 | 项目地址: | 市级·高新区 |
财政委托编号: | 此项目无财政委托编号信息 | 交易平台: | 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监督部门: | 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 | 代理机构: | 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建立时间: | 2021-05-21 10:01:22 |
柏堰科技园智慧城管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柏堰科技园智慧城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6月11日10点00分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AGGHZ00147
项目名称:柏堰科技园智慧城管采购
预算金额:725万元
最高限价:725万元
采购需求:柏堰科技园智慧城管采购,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系统上线正式运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05月22日09:00至2021年05月31日17:30
2.地点: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
3.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查阅采购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2)采购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4009980000。
4.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06月11日10点00分
2.提交(上传)投标文件地点(开标地点):合肥市望江西路860号高新区管委会一楼公共资源交易大厅1楼2号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2.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合肥市)、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上发布。
3.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4.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5.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20200224/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柏堰科技园管理委员会
地 址:合肥市铭传路188号
联系人:李工
电 话: 0551- 65368309
2.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李工
电 话:0551-653110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0551-65311079
采购需求-柏堰科技园智慧城管采购.docx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柏堰科技园智慧城管采购
原项目编号:2021AGGHZ00147
原公告日期:2021年05月21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柏堰科技园智慧城管采购更正公告2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AGGHZ00147
项目名称:柏堰科技园智慧城管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5月2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þ采购公告 þ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 第三章 采购需求”中“地理信息数据库管理系统”要求 “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地理信息数据库管理系统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是否可以修改?
答:以上修改为“投标文件中提供地理信息数据库管理系统类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
2、招标文件“ 第三章 采购需求”中“市容监管系统”要求 “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市容监管系统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是否可以修改?
答:以上修改为“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市容监管系统类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
3、招标文件“ 第三章 采购需求”中“智慧环卫绿管综合管理系统”要求 “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智慧环卫绿管综合管理系统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是否可以修改?
答:以上修改为“投标文件中提供智慧环卫绿管综合管理系统类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
4、招标文件“ 第三章 采购需求”中“智慧市政系统”要求 “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智慧市政系统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是否可以修改?
答:以上修改为“投标文件中提供智慧市政系统类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
5、招标文件“ 第三章 采购需求”中“井盖电子巡更系统”要求 “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井盖电子巡更系统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是否可以修改?
答:以上修改为“投标文件中提供井盖电子巡更系统类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
6、招标文件“ 第三章 采购需求”中“防汛应急系统”要求 “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防汛应急系统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是否可以修改?
答:以上修改为“投标文件中提供防汛应急系统类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
7、招标文件“ 第三章 采购需求”中“案(事)件处理系统”要求 “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案(事)件处理系统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是否可以修改?
答:以上修改为“投标文件中提供案(事)件处理系统类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
8、招标文件“ 第三章 采购需求”中“网络交换机”要求 “绿色环保:为节能环保考虑,降低UPS电源的功率,要求设备最大功耗≤20W ;要求设备支持802.3az能效以太网技术”,是否可以修改?
答:以上修改为“为节能环保考虑,降低UPS电源的功率,要求设备支持802.3az能效以太网技术”。
9、招标文件“ 第三章 采购需求”中“核心交换机”要求 “一、硬件与性能要求第3、4项;二、功能要求第4、9项”,是否可以修改?
答:(1)删除“硬件与性能要求第4项”。
(2)删除“二、功能要求第4、9项”中的“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有权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加以证明”。
(3)其他项内容不予修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10、招标文件“ 第三章 采购需求”中“超高清室内小间距LED显示屏”要求 “物理参数第3、4、5、6项;功能参数第5、6项”,是否可以修改?
答:(1)“物理参数第4项”要求修改为“箱体结构:背板和后盖均为压铸铝材质,无孔,防尘、静音设计”。
(2)其他项内容不予修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11、招标文件“ 第三章 采购需求”中“智能配电箱”要求“需与屏体同一品牌,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智能配电箱3C认证证书扫描件;★智能配电管理软件,智能分步上电和断电等功能。具有短路、过流、过压等各种保护功能,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LED显示屏远程PLC自动控制系统软件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扫描件”要求,是否可以修改?
答:以上修改为“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智能配电箱3C认证证书扫描件;★智能配电管理软件,智能分步上电和断电等功能。具有短路、过流、过压等各种保护功能,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LED显示屏远程PLC自动控制系统软件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扫描件”。
12、招标文件“ 第三章 采购需求”中“运管管理软件”的“第5、7、13、14项”要求,是否可以修改?
答:删除“第13项”中的“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有权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加以证明”。
13、招标文件“ 第三章 采购需求”中“入侵防御”的“一、硬件与性能要求第1项要求;二、功能要求第2、4、5、7、9项”要求,是否可以修改?
答:(1)“一、硬件与性能要求第1项要求”修改为“1U标准机架式设备,千兆电口≥4个,≥1个扩展槽”
(2)“二、功能要求第2项”修改为“★病毒防护:集成第三方专业防病毒厂商的专业病毒库,特征规则数量不少于10000条(投标文件中提供产品功能截图扫描件加以证明);具备对病毒感染主机或黑客主机的网络隔离功能,用户可以根据自身的安全需求设置高、中、低三种流行度规则,可以设置告警、阻断(投标文件中提供产品功能截图扫描件加以证明)”
(3)“二、功能要求第5项”修改为“可以在IPv4/IPv6双栈(投标文件中提供产品功能截图扫描件加以证明)”
(4)“二、功能要求第7项”修改为“支持IPv4、IPv6环境下部署,NTP时钟同步(投标文件中提供产品功能截图扫描件加以证明))”
(5)“二、功能要求第9项” 修改为“★设备管理及运维:系统支持图形界面和命令行管理方式;支持三权分立管理,提供超级管理员,系统管理员和审计员角色(投标文件中提供产品功能截图扫描件加以证明)”.
(6)其他项内容不予修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14、招标文件“ 第三章 采购需求”中“防火墙”的“第2、3、6、7、9项”要求,是否可以修改?
答:(1)“第2项”要求修改为“标准1U架构,设备接口≥2个千兆光口,≥4个千兆电口”.
(2)“第6项”要求修改为“安全可视化:支持对被保护对象的流量进行分析,发现被保护对象的不同业务流量情况,支持生成和导出相关报告(投标文件中提供产品功能截图扫描件加以证明)”
(3)删除“第3、7、9”项要求。
15、招标文件“ 第三章 采购需求”中“上网行为管理”的“第1、3、5、6、9、10、11项”要求,是否可以修改?
答:(1)“第1项”修改为“标准1U架构,固化千兆电口≥4个,支持8个千兆电口或8个千兆光口扩展或4个COMBO口”;
(2)“第9项”修改为“支持URL过滤,当用户命中URL过滤策略时,会向用户推送提示页面,提示页面禁止访问,推送页面可根据用户自定义设置(投标文件中提供产品功能截图扫描件加以证明)或支持URL过滤,系统内置网站类型分类,可针对不同的网站分类进行允许和禁止操作(投标文件中提供产品功能截图扫描件加以证明)”
(3)“第10项”修改为“★支持防病毒三级流行规则,当访问带有病毒的网页时会推送页面告警,推送页面可根据用户自定义设置(投标文件中提供产品功能截图扫描件加以证明)或支持防病毒,可以针对内外网入口处,进行实时的病毒扫描,将外来病毒隔离在内网之外,可以在诸如HTTP、FTP、IMAP、POP3、SMTP等应用协议时进行文件扫描(投标文件中提供产品功能截图扫描件加以证明)”
(4)删除第3、11项要求。
16、招标文件“ 第三章 采购需求”中“400万网络枪式摄像机(市容市貌)”的“第7、9、11项”要求,是否可以修改?
答:删除第11项要求。其他项招标文件不予修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17、招标文件“ 第三章 采购需求”中“网络存储设备”的“第1、5、11、13项”要求,是否可以修改?
答: (1) 第1项修改为“1. 单设备应配置≥64位多核处理器,≥4GB内存,内存支持扩展到≥32GB,支持双系统”。
(2) 第5项修改为“5. 单设备应标配≥2个千兆网口,可增配至10个千兆网口或增配≥2个SAS 3.0接口,可扩展2个SSD固态硬盘”。
(3)其他项不予修改。
18、招标文件“ 第三章 采购需求”中“交换机、防火墙、上网行为管理”等的参数有限制性,是否可以修改?
答:已修改部分参数,详见本更正公告。
19、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中“人员配备”的 “第2、3、4项”要求,是否可以修改?
答:(1)第2项修改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证书(建筑电气或电子信息或计算机相关专业)的,得1分,本小项满分1分”。
(2)第3项修改为“项目团队人员中具有中级工程师(电气工程或电子信息或计算机相关专业)的,得1分,本小项满分1分”。
(3)第4项要求按招标文件执行,招标文件不予修改。
20、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有权核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同时采购人有权要求对软件及设备主要功能逐一进行演示验证,若与投标文件响应不符,采购人有权报财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21、提交(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更正为: 2021年8月25日10:00;
更正日期:2021年8月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文件“ 第三章 采购需求”中“控制软件”的“第2、13、17项、”要求和“★所投控制软件与LED屏体为同一厂家。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控制软件的软件著作权证书扫描件”,是否可以修改?
答:招标文件不予修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经采购人市场调研,市场上有多个品牌均可满足。
2、招标文件“ 第三章 采购需求”中“音视频综合管理平台”的“第7、10、11、18项”要求,是否可以修改?
答:招标文件不予修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经采购人市场调研,市场上有多个品牌均可满足。
3、招标文件“ 第三章 采购需求”中“400万球型网络摄像机(防汛)”的“第1、11、12、13项”要求,是否可以修改?
答:招标文件不予修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经采购人市场调研,市场上有多个品牌均可满足。
4、招标文件“ 第三章 采购需求”中“视频管理平台”的“第5、9、11项”要求,是否可以修改?
答:招标文件不予修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经采购人市场调研,市场上有多个品牌均可满足。
5、招标文件“ 第三章 采购需求”中“大屏显示系统”的参数有限制性,是否可以修改?
答:招标文件不予修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经采购人市场调研,市场上有多个品牌均可满足。
6、招标文件“ 第三章 采购需求”中“视频监控”的参数有限制性,是否可以修改?
答:招标文件不予修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经采购人市场调研,市场上有多个品牌均可满足。
7、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中“ 施工组织方案及售后服务及培训方案”分值较低,是否可以修改?
答:招标文件不予修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以上要求为保障项目的质量,与本项目的采购需求相适应。
7、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中“投标人证书”要求 “具有有效期内ITSS证书(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符合性证书)叁级的得1分,贰级及以上的得2分,其余不得分”,是否可以修改?
答:招标文件不予修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经采购人市场调研,市场上有多家供应商均可满足。
8、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中“投标人业绩”要求 “自2016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城市管理类项目业绩的,每个业绩得2分,满分2分”, 智能交通及电子警察项目也具有城市管理的作用,是否满以上业绩要求?
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智能交通及电子警察项目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1)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2)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20200224/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3)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采购人: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柏堰科技园管理委员会
地 址:合肥市铭传路188号
联系人:李工
电 话: 0551- 65368309
2.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李工
电 话:0551-653110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5311079
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8月6日
更正公告2-柏堰科技园智慧城管采购.pdf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柏堰科技园智慧城管采购
原项目编号:2021AGGHZ00147
原公告日期:2021年05月21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柏堰科技园智慧城管采购更正公告1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AGGHZ00147
项目名称:柏堰科技园智慧城管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5月2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þ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接采购人通知,本项目暂停,开标时间另行通知,具体详见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更正日期:2021年6月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2)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20200224/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3)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采购人: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柏堰科技园管理委员会
地 址:合肥市铭传路188号
联系人:李工
电 话: 0551- 65368309
2.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李工
电 话:0551-653110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5311079
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6月9日
更正公告1-柏堰科技园智慧城管采购.pdf
柏堰科技园智慧城管采购中标(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1AGGHZ00147
二、项目名称:柏堰科技园智慧城管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超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经济开发区荷花路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陆佰零玖万捌仟元整(大写)(¥6098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UPS 主 机 |
兴雷联合 |
AH31-20KR |
1 台 |
14800 |
(1)其他主要标的信息详见本公告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2)如与附件不一致的,以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慧丽, 王劲松, 李维宏, 干开峰, 崔群海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
2.金额:54227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望江西路860号高新区管委会一楼公共资源交易大厅D105室,联系电话:0551-65311079。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刘工,联系电话:0551-65309502【采购人为合肥行政区域以外单位的项目:向采购人所在地财政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情况
柏堰科技园智慧城管采购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委派专人凭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须携带身份证)到合肥市望江西路860号高新区管委会一楼公共资源交易大厅D105室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 购 人: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柏堰科技园管理委员会
地 址:合肥市铭传路188号
电 话: 0551- 653683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 系 方 式:0551-653110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 目 联 系 人:王晓明
电 话:0551- 65311079
公示附件.doc 招标文件正文.pdf 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