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3年松材线虫疫木即死即清除治项目竞争性磋商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06/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nyl2023-015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清原满族自治县南口前镇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林世一024-53266119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亿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洋024-57658866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29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03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2023年松材线虫疫木即死即清除治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亿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7月03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YL2023-015
项目名称:2023年松材线虫疫木即死即清除治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1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1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8月31日前全部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21日 至 2023年06月29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亿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7月03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亿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7月03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亿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请在采购公告规定的时间到辽宁亿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文件。购买采购文件时需要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4、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 www.ccgp.gov.cn )查询的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失信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并加盖公章;相关证件的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到辽宁亿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文件。未按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认定为无效报名。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清原满族自治县南口前镇人民政府
地址:清原满族自治县南口前镇
联系方式:林世一 024-532661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亿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抚顺市顺城区临江路东路31-4号1单元1002号(财富基地五楼)
联系方式:刘洋 024-576588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洋
电 话: 024-57658866
2023年松材线虫疫木即死即清除治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亿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7月03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YL2023-015
项目名称:2023年松材线虫疫木即死即清除治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1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1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8月31日前全部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21日 至 2023年06月29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亿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7月03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亿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7月03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亿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请在采购公告规定的时间到辽宁亿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文件。购买采购文件时需要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4、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 www.ccgp.gov.cn )查询的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失信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并加盖公章;相关证件的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到辽宁亿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文件。未按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认定为无效报名。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清原满族自治县南口前镇人民政府
地址:清原满族自治县南口前镇
联系方式:林世一 024-532661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亿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抚顺市顺城区临江路东路31-4号1单元1002号(财富基地五楼)
联系方式:刘洋 024-576588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洋
电 话: 024-57658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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