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廊坊市第八高级中学风雨操场(体育馆)修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4/10/2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廊坊市第八高级中学风雨操场(体育馆)修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HB2024104300100001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人名称:廊坊市第八高级中学
采购人地址 :廊坊市安次区西昌路103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刘福兵 13785631124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廊坊市广阳区永丰道3号凯创商厦1-2-1106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彭佳蕾 0316-2381932
采购预算金额:7609101.52
采购用途 :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为廊坊市第八高级中学风雨操场(体育馆)修缮工程项目,建筑总建筑面积2765平方米,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对建筑物顶棚拆除重建、主体结构加固、翻新维修及给排水、强弱电、暖通系统改造等。
2.1.2建设地点:廊坊市安次区西昌路103号,廊坊市第八高级中学院内。
2.1.3合同金额:7609101.52元。
2.1.4计划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1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02月17日(因响应大气治理、职能部门检查、政策性停工及施工进展不定因素等引起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以实际施工开工令为准)。
2.1.5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2.1.6资金已落实。
2.2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标注的全部内容
项目实施地点 :廊坊市安次区西昌路103号,廊坊市第八高级中学院内。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财务要求: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件(近一年成立的公司且未经过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须提供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原件扫描件)。 信誉要求: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其他要求: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②投标人不存在禁止投标情形,未处于投标禁止期。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该项目执行政府采购相关政策,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24-10-23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24-10-29
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文件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廊坊市首页,链接至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 文件售价:0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12 09:00
开标时间:2024-11-12 09:00
开标地点: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廊坊市网上开标大厅)
供货时间: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1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02月17日(因响应大气治理、职能部门检查、政策性停工及施工进展不定因素等引起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以实际施工开工令为准)。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传真电话:/
受理质疑电话:0316-2381932
备注:null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人名称:廊坊市第八高级中学
采购人地址 :廊坊市安次区西昌路103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刘福兵 13785631124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廊坊市广阳区永丰道3号凯创商厦1-2-1106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彭佳蕾 0316-2381932
采购预算金额:7609101.52
采购用途 :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为廊坊市第八高级中学风雨操场(体育馆)修缮工程项目,建筑总建筑面积2765平方米,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对建筑物顶棚拆除重建、主体结构加固、翻新维修及给排水、强弱电、暖通系统改造等。
2.1.2建设地点:廊坊市安次区西昌路103号,廊坊市第八高级中学院内。
2.1.3合同金额:7609101.52元。
2.1.4计划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1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02月17日(因响应大气治理、职能部门检查、政策性停工及施工进展不定因素等引起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以实际施工开工令为准)。
2.1.5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2.1.6资金已落实。
2.2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标注的全部内容
项目实施地点 :廊坊市安次区西昌路103号,廊坊市第八高级中学院内。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财务要求: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件(近一年成立的公司且未经过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须提供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原件扫描件)。 信誉要求: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其他要求: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②投标人不存在禁止投标情形,未处于投标禁止期。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该项目执行政府采购相关政策,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24-10-23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24-10-29
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文件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廊坊市首页,链接至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 文件售价:0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12 09:00
开标时间:2024-11-12 09:00
开标地点: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廊坊市网上开标大厅)
供货时间: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1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02月17日(因响应大气治理、职能部门检查、政策性停工及施工进展不定因素等引起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以实际施工开工令为准)。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传真电话:/
受理质疑电话:0316-2381932
备注:null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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