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利用电厂余热加工食品园区建设项目道路及垫土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3/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利用电厂余热加工食品园区建设项目道路及垫土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上传时间:2024-03-14 17:02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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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资格 | |
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文件开启时间 | |
文件开启方式 | |
评审办法 | 1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各项证件齐全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2.人员要求: (1)建造师1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 (2)技术负责人1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中技术负责人证号须为职称证号)。 (3)施工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施工员岗位证书。 (4)质量(检)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质量(检)员岗位证书。 (5)安全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 (6)机械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机械员岗位证书。 注:以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为注册在申请单位的在职人员,且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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