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乌鲁木齐西车辆段空调(乌西)、扫地机、洗地机、洒水车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和非标物品制作项目招标结果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19/09/3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乌鲁木齐西车辆段空调(乌西)、扫地机、洗地机、洒水车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和非标
物品制作项目招标结果公告
2019年09月30日,乌鲁木齐西车辆段采购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对WXCLDCZ-05-10、24、30、37)项目(空调(乌西)、扫地机、洗地机、洒水车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和非标物品制作等)共有4个标段, 171项物资,进行了公开招标,现将本次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标段号 | 标段名称 | 规格 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中标单价(元) | 中标单位 |
10 | 空调(乌西) | 详见项目清单 | 项 | 54 | 121517.00 | 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新特制冷家电维修部 |
24 | 扫地机、洗地机 | 详见项目清单 | 项 | 2 | - | 废标重挂 |
30 | 洒水车服务 | 详见项目清单 | 项 | 1 | 38000.00 | 新疆鹏程龙发环卫服务有限公司 |
37 | 非标物品制作 | 详见项目清单 | 项 | 114 | 1202800.00 | 乌鲁木齐润盛泰机械设备加工有限公司 |
1.公示期自2019年09月30日起至2019年10月02日止。
2.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示结果如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方式实名向招标方提出。依据《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采购异议处理办法》,异议函件内容应具体、明确,并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①异议人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②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证明材料;③异议人的请求及主张;④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⑤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应提供与本次物资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上述异议材料须由异议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未在异议期内提出或未按上述要求提出的异议,将不予受理。对于存在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就已答复事项反复异议等情形干扰物资采购秩序行为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将被纳入铁路总公司供应商日常不良行为管理。
3.联系方式:
电话:0991-7947808
电子邮箱:702377048@qq.com
地址:乌鲁木齐西车辆段材料科
乌鲁木齐西车辆段采购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2019 年09月30日
附件:无
竞价报名请到网址:http://wzcgzs.95306.cn/notice/indexview.do?id=IR002019093000574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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