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房山燃气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房燃集团原子能科学研究院三供一业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房燃集团原子能科学研究院三供一业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FRJTYZNKXYJY-SGYYGZ-SG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立丽
项目联系电话:010-8936853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房山燃气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拱辰北大街43号
联系方式:王立丽 010-8936853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丽杰、顾天阁 010-53105851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招标条件
本招标工程房燃集团原子能科学研究院三供一业改造工程(施工)(以下简称“本工程”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北京房山燃气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工程的建设地点:北京市房山区新镇原子能家属区。
2.2 本招标工程的建设规模:本工程主要为78栋楼3110户户内改造及小区红线低压外线改造工程,其中包含居民室外部分低压外线改造、室外调压箱切改、架空管更换防腐层、直接更换管、室外埋地管线电保护、住宅厨房内改造,合同估算价1160.764608万元(即招标金额)。
2.3 本招标工程的计划工期 50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房燃集团原子能科学研究院三供一业改造工程主要为78栋楼3110户户内改造及小区红线低压外线改造工程,其中包含居民室外部分低压外线改造、室外调压箱切改、架空管更换防腐层、直接更换管、室外埋地管线电保护、住宅厨房内改造等图纸范围内燃气工程的全部工作内容和工程量清单项目,具体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
2.5 其他: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资格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B1),承揽过工程造价1160万元(含)以上市政公用工程燃气管道、调压站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外地来京建筑企业在办理进京备案时,应当一并办理注册建造师备案手续,已办理备案的外地来京建筑企业注册建造师方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执业活动。3.3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登记注册的且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或具备相关部门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4 外地进京建筑业企业应在北京建立企业管理档案,且已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北京市建筑业企业档案管理手册》;3.5 具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说明:如投标人已启用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可不提供);3.6 投标人经营状态:在近三年(2016年11月15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工作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7 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8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9 其他要求:1)投标人必须对招标的全部工程投标,如只对本工程中的部分工程投标,将不予接受;报名期间投标人提供核验的拟派于本工程项目经理,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的拟派人员一致,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否则会构成以弄虚作假方式谋取中标。2)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为本工程前期进行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且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法人单位。3)母、子公司(含子公司的子公司)不能同时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最多只能有一家投标单位通过资格审查。4.信誉要求4.1 本次招标采用失信被执行人 否决性 (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4.2 其他要求 /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160.764608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11月15日 09:00 至 2019年11月21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招标三部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工程招标谨接受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和其它方式的报名。对报名的投标人进行必要合格条件审查,只有在有效报名期内报名并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才能通过必要合格条件审查,购买本工程招标文件。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 年 11 月 15 日至 2019 年 11 月 2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每日上午 0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4:00时至 16:00 时,在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招标三部报名。各施工投标人须在报名有效期内持单位资质证书副本、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B1)、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外地进京企业还应携带《北京市建筑业企业档案管理手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启用标注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无须提供)、拟派项目经理任命书(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其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及其B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其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其B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须加盖建造师执业印章)、关于经营状态的声明(本工程招标公告第3.6条要求的投标人经营状态,声明承诺内容需全部打印在A4纸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同时提供本单位报名有效期内“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复印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副本(如启用标注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无须提供)及纳税人认定书(或提供税务行政主管部门网上查询结果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及其近期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近期指投标报名当月前3个月参加社保的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管理机构社保缴纳专用章)等资料的有效原件的复印件[上述资料复印件需一套,证件清晰可辨、信息一致、齐全有效,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提供原件一份]办理报名。5.2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9 年 11 月 15 日至 2019 年 11 月 21 日,每日上午 0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6:00 时,在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招标三部购买招标文件。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2月09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12月09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详见附件。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