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洋县绿色(有机)循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有机园区基础设施功能提升(一批次标准化厂房)厂房主体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获取标书剩余时间4天
金额
4081.5万元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4/11/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rc-zbdl-2024-01057
预算金额4081.5万元
招标联系人-0916-3799009
招标代理机构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艳艳029-82493786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18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02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有机园区基础设施功能提升(一批次标准化厂房)厂房主体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本公告载明的邮箱(2448213469@qq.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12月02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RC-ZBDL-2024-01057
项目名称:有机园区基础设施功能提升(一批次标准化厂房)厂房主体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0,815,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有机园区基础设施功能提升(一批次标准化厂房)厂房主体):
合同包预算金额:34,097,498.68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8,498,933.71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220日历天。
合同包2(有机园区基础设施功能提升(一批次标准化厂房)附属设施建设):
合同包预算金额:5,857,386.11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177,296.2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220日历天。
合同包3(有机园区基础设施功能提升(一批次标准化厂房)厂房主体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监理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860,115.21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712,416.88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监理服务期22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有机园区基础设施功能提升(一批次标准化厂房)厂房主体)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合同包2(有机园区基础设施功能提升(一批次标准化厂房)附属设施建设)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合同包3(有机园区基础设施功能提升(一批次标准化厂房)厂房主体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监理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有机园区基础设施功能提升(一批次标准化厂房)厂房主体)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出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并出示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
(2)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5)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合同包2(有机园区基础设施功能提升(一批次标准化厂房)附属设施建设)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出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并出示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
(2)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5)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合同包3(有机园区基础设施功能提升(一批次标准化厂房)厂房主体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监理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出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并出示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
(2)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项目总监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4)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11月12日
至 2024年11月18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本公告载明的邮箱(2448213469@qq.com)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4年12月02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西安市曲江新区雁翔路旺座曲E座30层第三会议室
开标地点:西安市曲江新区雁翔路旺座曲E座30层第三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名获取文件(500元/包)。将加盖公章的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扫描发送至电子邮箱:2448213469@qq.com (注:报名资料的递交时间以邮箱收到的时间为准,请注明投标的项目名称加包号)。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2.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4《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5《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6《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2.7《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2.8《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2.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2.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2.11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12《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2.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请投标人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 .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投标人库。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洋县绿色(有机)循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洋县文明东路园区大厦
联系方式:0916-37990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曲江新区雁翔路3269号旺座曲江E座29层2901号
联系方式:029-824937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艳艳
电话:18161933378
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1日
采购需求.doc
有机园区基础设施功能提升(一批次标准化厂房)厂房主体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本公告载明的邮箱(2448213469@qq.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12月02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RC-ZBDL-2024-01057
项目名称:有机园区基础设施功能提升(一批次标准化厂房)厂房主体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0,815,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有机园区基础设施功能提升(一批次标准化厂房)厂房主体):
合同包预算金额:34,097,498.68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8,498,933.71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钢结构工程 | 厂房主体 | 1(批次) | 详见采购文件 | 34,097,498.68 | 28,498,933.71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220日历天。
合同包2(有机园区基础设施功能提升(一批次标准化厂房)附属设施建设):
合同包预算金额:5,857,386.11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177,296.2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2-1 | 房屋附属设施施工 | 附属设施 | 1(批次) | 详见采购文件 | 5,857,386.11 | 4,177,296.2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220日历天。
合同包3(有机园区基础设施功能提升(一批次标准化厂房)厂房主体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监理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860,115.21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712,416.88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3-1 | 其他建筑工程 | 监理服务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860,115.21 | 712,416.88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监理服务期22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有机园区基础设施功能提升(一批次标准化厂房)厂房主体)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合同包2(有机园区基础设施功能提升(一批次标准化厂房)附属设施建设)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合同包3(有机园区基础设施功能提升(一批次标准化厂房)厂房主体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监理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有机园区基础设施功能提升(一批次标准化厂房)厂房主体)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出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并出示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
(2)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5)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合同包2(有机园区基础设施功能提升(一批次标准化厂房)附属设施建设)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出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并出示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
(2)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5)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合同包3(有机园区基础设施功能提升(一批次标准化厂房)厂房主体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监理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出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并出示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
(2)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项目总监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4)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11月12日
至 2024年11月18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本公告载明的邮箱(2448213469@qq.com)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4年12月02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西安市曲江新区雁翔路旺座曲E座30层第三会议室
开标地点:西安市曲江新区雁翔路旺座曲E座30层第三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名获取文件(500元/包)。将加盖公章的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扫描发送至电子邮箱:2448213469@qq.com (注:报名资料的递交时间以邮箱收到的时间为准,请注明投标的项目名称加包号)。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2.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4《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5《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6《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2.7《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2.8《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2.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2.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2.11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12《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2.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请投标人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 .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投标人库。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洋县绿色(有机)循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洋县文明东路园区大厦
联系方式:0916-37990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曲江新区雁翔路3269号旺座曲江E座29层2901号
联系方式:029-824937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艳艳
电话:18161933378
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1日
采购需求.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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