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铀采冶工程验证科研条件建设项目院区西门拆除与还建工程及科研试验楼连廊区域与原科研设计楼连接区域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3/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4y00-gc-gkzb-23-01642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苏亚宁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周璇
标书截止时间2023/03/15
投标截止时间2023/03/29
公告正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铀采冶工程验证科研条件建设项目院区西门拆除与还建工程及科研试验楼连廊区域与原科研设计楼连接区域改造工程施工已审批,资金来源为企业国拨+自筹(企业自筹或国拨,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中核第四研究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中核第四研究设计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4Y00-GC-GKZB-23-0164
2.2 招标项目名称
铀采冶工程验证科研条件建设项目院区西门拆除与还建工程及科研试验楼连廊区域与原科研设计楼连接区域改造工程施工
2.3 招标项目概括
铀采冶工程验证科研条件建设项目院区西门拆除与还建工程及科研试验楼连廊区域与原科研设计楼连接区域改造工程施工。
2.4 招标范围
铀采冶工程验证科研条件建设项目院区西门拆除与还建工程及科研试验楼连廊区域与原科研设计楼连接区域改造工程施工、实验室实验台材料供货、卸货、安装、调试等及质量保修期内的维保。
包括:(1)院区西门拆除与还建工程图纸内所有施工内容。(2)科研试验楼连廊区域与原科研设计楼连接区域改造工程图纸内所有施工内容。(3)实验室实验台材料清单中所有内容(包括运输、卸车、安装、调试)。
以上所述的招标范围仅是概括性的。投标人应参阅招标文件中的其他部分,包括图纸、规范、合同条款及风险范围、工程量清单等去了解实际的招标范围
2.5 建设/项目地点
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体育南大街261号核四院院内
2.6 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4月1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6月8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60天;最终开工日期以开工通知单为准。
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2.7 质量标准
工程验收合格,满足设计文件及现行国家、河北省以及相关行业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独立法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
(2)三体系要求:投标人同时具有有效的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三体系认证证书,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具有建筑工程施工项目业绩,金额≥100万元。(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或业主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以证明材料标明的时间、金额为准)。
(4)信誉要求:投标人近三年企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企业信息查询结果截图或“信用中国”下载的信用报告,并加盖公章)。
(5)人员要求:项目经理:应当取得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考核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共1个包,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包1:售价:/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招标人(代理机构)收款银行名称:无
开户单位: 无
收款账号:无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名称缩写及参加的分包”。
4.2 发售时间:2023年03月08日 16时00分—2023年03月15日 17时30分(北京时间)。
4.3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有意向的投标人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尚未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的,应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完成在线注册后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登录后点击“我要参与”,选择要参与的项目(XXXX采购项目),按照《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完成付费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
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参与入口,未能按时完成参与、购买招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4.5 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261号中核第四研究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西配楼三楼320会议室。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3年03月29日 09时00分。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核第四研究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261号
联系人:苏亚宁
电话:0311-85912680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
联系人:周璇
电话:0311-83086995
电子邮件:Lcc13730106803@163.com
招标文件异议接收人:周璇
电话: 0311-83086995
电子邮件: Lcc13730106803@163.com
 
8 其他说明
8.1 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
8.2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9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1、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公司名称: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河北银行金桥支行;帐号:63712010200479)。注:原则上标书款只接受对公账户汇款,如以个人账户名义汇款,我司只能开具个人名字
2、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邮寄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1)邮寄方式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一份正本、四份副本、投标文件电子版一份)作为一个快递包裹邮寄到河北省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261号中核第四研究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西配楼三楼320会议室。收件人:苏亚宁,电话:0311-85912680。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3、投标人于快递发出后,将所参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同投标文件中授权委托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快递公司名称、运单号信息,发送至Lcc13730106803@163.com邮箱。4、邮寄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以收件人实际收到快递包裹及包裹签收为准。5、本项目采用视频会议的方式进行开标、唱标等开标工作。
 
招标人:中核第四研究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2023 年 03 月 0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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