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9000万元
招标联系人朱局
招标代理机构连云港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工0518-85591613
标书截止时间2018/12/03
投标截止时间2018/12/29
公告正文
灌云县临港产业区公共管廊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灌云县临港产业区公共管廊项目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灌云县临港产业区公共管廊项目已经灌云县 招标办备案。招标人为连云港智云管廊科技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灌云县临港产业区公共管廊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临港产业区

2.工程规模: 建设精细化工业管廊,管网总长度26KM,投影面积33240平方米,主要用于化工企业的污水输送并预留相应管位用于后期少量物料管道的输送。

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
3207231811160201-BD-001 灌云县临港产业区公共管廊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公共管廊工程的设计、施工(含构配件采购),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及技术服务与指导;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公共管廊的整体建设施工及资料的收集、整理等所有EPC项目的全部工作。 180 日历天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报名,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双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如组织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应具备上述设计或施工资格要求)

4.其他要求: 招标公告
灌云县临港产业区公共管廊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3207231811160201-BD-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灌云县临港产业区公共管廊项目已由灌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灌发改投资[2018]18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智云管廊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公共管廊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标段)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连云港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灌云县临港产业区境内
2.1.2建设规模:本次拟建公共管廊(不含管廊内管道),总长约6500米。建设范围一共有两段,分别为经八路上的纬一路至纬八路的路段、纬五路上的经八路至污水处理厂的路段,具体以现场实际为准。
2.1.3招标控制价: 9000万元,超过该限价将否决其投标。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19年1月1日,
施工开工日期:2019年1月30日,
工程竣工日期:2019年6月30日。
2.1.5 其他: 质量要求:
①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关于建设工程或相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须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
②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构配件等)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③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公共管廊工程的设计、施工(含构配件采购),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及技术服务与指导;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公共管廊的整体建设施工及资料的收集、整理等所有EPC项目的全部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设计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2)施工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如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应分别具备上述设计或施工资质要求。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如果是施工单位投标(或作为牵头人),则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兼任施工负责人),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含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需提供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盖章,在本单位缴纳时间为2018年5月至2018年10月,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可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 □投标人、√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2015年9月以来,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工程造价金额5400万元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金额以合同为准,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 、合同、竣工验收记录证明(至少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四方盖章),三者缺一不可。该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不予认可。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原件且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3.3.2自2016年11月29日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3自2017年11 月29日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4自2018年8月29日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3.5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6.1非本省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江苏省省外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资格核验书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详见以下文件:外省投标人执行“苏建规字〔2010〕7号”文,省内市外投标人执行连建管[2018]215号文件。
3.6.2凡是出现在“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小组办公室(苏清办【2010】13号、【2011】13号、【2012】14号、【2016】7号、【2017】6号、【2018】4号;连清办【2010】4号、【2011】9号、【2013】6号、【2014】4号、【2014】16号、【2015】6号、【2015】9号、【2015】15号、【2017】5号等)文件中的单位且未解禁的,将不准予报名。
3.6.3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执行、连建发[2018]95号、连建发[2018]421号文。
投标人及总承包项目经理无市场不良行为、投标人无借牌挂靠行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市场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布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及以上,不含县级市、县(区))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6.4施工资质的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具备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
4. 招标文件的获取(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报名下载完成)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18年11月29日00时00分至2018年12月3日24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spzx.lyg.gov.cn/TPFront。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投标申请人可登陆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获取招标文件,请投标单位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并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8年12月29日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提供有效的:
1、企业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证书;
3、企业开户许可证(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4、安全生产许可证(仅施工单位需提供此项);
5、总承包项目经理注册资格证书;
6、总承包项目经理安全考核B类证(仅施工单位需提供此项);
7、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类似工程业绩(含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竣工验收记录证明材料);
8、缴纳投标保证金底单或有权部门出具的免收函(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9、总承包项目经理劳动合同、社保证明(2018年5月至2018年10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可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10、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11、投标人、总承包项目经理等无不良行为的承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 (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12、投标人无借牌挂靠行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13、省外施工企业提供资质《核验书》(仅施工单位需提供此项);
14、联合体协议书(非联合体投标,无需提供此项)。
以上原件开标前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复印件装订在标书内,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后不接受任何过程中递交的原件资料,原件不全或无原件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7.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技术标:方案设计文件:35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9分
经济标:工程总承包报价:50分
商务标:项目管理机构:3分
工程业绩:3分
序号 评分项 评分因素(偏差率) 评分标准
1 方案设计文件(35分) 1.设计说明(7分)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详细分析项目背景及基地现状条件,对上位规划进行充分解读研究。(2分)
2.详细阐述总体布局、服务设施、技术经济指标等(2分)
3.阐述市政综合管廊设计理念。(3分)
2.技术方案(15分) 1.总体布置方案、节点方案。(2分)
2.专业工程设计方案(包括BIM在该项目中的运用)。(10分,其中BIM应用占1分,结合现场演示评分)
3.设计依据的技术标准、采用的设计指标等。(1分)
4.环境影响分析。(2分)
3.设计深度(5分) 1.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且能体现出管廊的立面形式、方案包含管廊拟采用的的基础形式(4分)
2.符合国家规定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城市综合管廊设计规范(2015版)、《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GB50838-2015)。(1分)
4.绿色设计与新技术应用(3分) 1.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理念与措施。(1分)
2.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标准。(1分)
3.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1分)
5、经济分析(5分) 1.估算文件编制内容完整、合理。(2分)
2. 符合设计说明书要求。(1分)
3.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的规定。(1分)
4.符合地方政府有关的政策文件规定。(1分)
说明:工程设计文件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评分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方案设计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说明、效果图、初步设计方案等)
2 工程总承包报价(50分)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50分)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工程总承包报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5%为评标基准价。工程总承包投标报价等于或者低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高1%的所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3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9分) 1.总体概述 (2分)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2.设计管理方案(1分) 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
3.施工管理方案(2分) 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4.采购管理方案(1分)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5.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1分) 对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在本项目管理实施过程中的使用等内容进行评分。
6.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陈述及答辩(2分) A、答辩程序及方法
(1)、答辩在初步评审结束后进行;
(2)、评标委员会负责人核对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明,宣布查验结果,要求所有通过初步评审的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
(3)评标委员委会针对本次招标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相关内容拟定答辩题目,由项目负责人书面答辩,答辩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
(4)评委对各投标人项目负责人答辩逐一进行独立评分。
(5)项目负责人接到评标委员会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必须到达评标现场,如不能及时到场,将视为弃权处理,此项不得分。
B、项目负责人答辩分值0~2分
(1)对评委提出的问题理解深刻、回答准确、重点突出、言简意赅、简单明了、表述清楚得2分。
(2)对评委提出的问题理解比较深刻、回答比较准确、重点比较突出、简单明了、表述比较清楚得1.5分。
(3)对评委提出的问题基本理解、回答基本准确、能基本回答重点问题、表述基本清楚得1分。
(4)对评委提出的问题理解不清楚、回答不准确、或重点不把握、表述不清楚得0~0.5分。
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为80-100页,字体为宋体四号字,行距为1.5倍行距,低于或高于总篇幅要求扣1分,字体或行距不满足要求扣3分。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4 项目管理机构(3分) 1、项目负责人具备高级职称得0.5分;
2、技术负责人具备高级职称得0.5分;
3、质检员、预算员、施工员及安全员除具备岗位证书外,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每个得0.5分,此项满分2分。
注:提供以上人员的职称证书、岗位证书、注册资格证书原件,否则不得分。
5 工程业绩(3分) 1.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1分) 1、2015年9月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工程造价金额5400万元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业绩,每提供1个得0.5分,最高得1分。
2.投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2分) 2015年9月以来,投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工程造价金额5400万元及以上综合管廊类似业绩,每提供1个得2分,最高得2分。
说明:
(1)工程总承包业绩或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记录证明(至少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四方盖章),三者缺一不可,原件备查。
(2)金额以合同为准;总承包业绩及施工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设计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3)投标人业绩与总承包项目经理不重复计算。
注:联合体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计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计取。
评标办法说明:
1、以上涉及得分项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需装订在标书内,原件在开标前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后不接受任何过程中递交的原件资料,无原件或原件不全不得分。
2、提供的方案设计文件中必须包含必要的设计说明、图纸,以及投标人根据自己表达对设计任务书及方案理解等相关内容。
8. 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捌拾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具体递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智云管廊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连云港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灌云县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2号
金海财富中心A座11楼
邮 编:222000 邮 编:222000
联 系 人: 朱局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 18761392777 电 话:0518-85591613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注意事项: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5.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C座。
江苏CA、江苏翔晟(连云港办事点):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B座。
密码锁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pzx.lyg.gov.cn/TPFront/)
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江苏CA 总部(南京)
连云港 孙莉莉 025-96010
18005133017
新点软件 黄 工
朱 工
张 工 15896100880
15161373079
18505182641
广联达 郑 磊
刘书丹 13812332568
18651253807

四、 公告

1.公告时间: 2018年11月29日2018年12月03日

2.公告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五、 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 2018年11月29日2018年12月03日

2.获取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3.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售价¥200.00元每标段。

六、 其他说明
七、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八、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连云港智云管廊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连云港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连云港市灌云县临港产业区海滨社区新纬九路管委会大楼316室 地 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2号金海财富中心A座11楼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朱汉松 联 系 人: 李星
电 话: 18761392777 电 话: 18115991881
传 真: 传 真: 0518-85591613
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 382684708@qq.com

公告来源:http://jsggzy.jszwfw.gov.cn/jyxx/003001/003001001/20181129/b43b2e53-ae9f-4f82-8e58-4c1294b0522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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