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徐州市金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集中金库监理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8/2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徐州市金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集中金库监理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本招标项目 徐州市金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集中金库 已由 徐州市泉山区行政审批局以 徐泉行审投备 [2023] 4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徐州市金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徐州市金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集中金库 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江苏科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3.1工程地点:徐州市泉山区桃花源路南、经十六路东。
3.2工程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 0.67 公顷,建筑面积约9504平方米。包含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装修工程、智能化(含物防、技防)、消防、抗震支架、泛光照明、电梯、标识标牌、外幕墙(含亮化),室外园林景观及其附属配套工程、室外管网、配电工程等。主要建设内容包含银行金库、银行办公、现金清分、尾箱库存及配套、警务安保及附属用房、消防控制、供电、弱电等功能。
3.3项目投资:总投资约12008.01万元人民币,建筑安装工程费约6000万元,监理费约 43.5 万元。
3.4招标范围:监理范围包含徐州市金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集中金库项目的全部工程,即红线内外所有工程,包含但不限于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的全部监理工作。
(一)施工阶段
中标后的全过程监理(对工程进行“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及安全管理”),即控制工程建设的投资、安全、质量、进度,进行工程建设的合同与信息管理,协调有关单位间的工作关系,做好竣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参与设计优化、竣工结算审核;履行安全监理责任;造价咨询(施工图预算及清单的审核、工程计量支付的确定、建设工程进度款审核、结算初审、决算审核协调等相关工作;本项目相关的工程洽商、变更及合同争议、索赔等事项的处置)。
(二)保修阶段
检查和记录工程质量缺陷,对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审核修复方案,监督修复过程并验收,审核修复费用。
3.5工期要求:240日历天,符合施工工期要求(工期与施工工期,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缺陷责任期2年。
4、本招标工程分为一个标段。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含)以上资质;
5.2 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资质等级: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必须在本企业注册);
5.3其他要求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选派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和其他监理人员不作要求,中标人在合同签订时按照不低于江苏省住建厅公告〔2017〕第35号文规定进行配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以注册专业为准)。
5.4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5.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4.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总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4.3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c.在其他单位担任法定代表人。
(2)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总监理工程师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
5.4.4投标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自2020年8月1日(含)以来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5.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6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
5.7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及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5.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6.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银行支票(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出)或投标保函(包括银行、保险公司等出函机构出具的纸质保函和电子保函)。
6.2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捌仟元整
账户名称: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江苏银行徐州新城区支行
开户账号:60090188000127383-10059694
6.3投标人采用银行电汇、银行支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转账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6.4投标人采用投标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将保函数据文件(彩色电子扫描件)通过投标工具软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在开标时间截止前随电子投标文件一并上传至交易系统。
投标保函的受益人(被保险人)为招标人。投标保函按照“一标段一保函(保单)”的原则。投标保函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投标人开具的投标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联系电话:0516-67019013。
6.5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性。
6.6 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6.7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使用投标保函的除外)。
7.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7.1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23年8月25日至2023年9月15日09时30分。
7.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获取;
7.3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栏。
8. 投标截止时间
8.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5日09时30分。
9. 资格审查办法:本工程资格审查办法执行苏建规字[2017]1 号文件,采用合格制。
10.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为:
投标人投标报价: 60分
投标人监理方案 24分
投标人项目监理机构 6分
投标人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 5分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 4分
奖项: 1分
11.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徐州市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ggzy.zwb.xz.gov.cn/)上发布。
12.其他
12.1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2.2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4009980000。
13.招标人:徐州市金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徐州市黄河南路94号西苑驾校院内
联系人:刘婷婷 电 话: 13805213789
14.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科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徐州市泉山区软件园路2号
联系人:胡工 电 话:0516-85610680
江苏科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8月25日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本招标项目 徐州市金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集中金库 已由 徐州市泉山区行政审批局以 徐泉行审投备 [2023] 4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徐州市金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徐州市金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集中金库 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江苏科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3.1工程地点:徐州市泉山区桃花源路南、经十六路东。
3.2工程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 0.67 公顷,建筑面积约9504平方米。包含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装修工程、智能化(含物防、技防)、消防、抗震支架、泛光照明、电梯、标识标牌、外幕墙(含亮化),室外园林景观及其附属配套工程、室外管网、配电工程等。主要建设内容包含银行金库、银行办公、现金清分、尾箱库存及配套、警务安保及附属用房、消防控制、供电、弱电等功能。
3.3项目投资:总投资约12008.01万元人民币,建筑安装工程费约6000万元,监理费约 43.5 万元。
3.4招标范围:监理范围包含徐州市金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集中金库项目的全部工程,即红线内外所有工程,包含但不限于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的全部监理工作。
(一)施工阶段
中标后的全过程监理(对工程进行“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及安全管理”),即控制工程建设的投资、安全、质量、进度,进行工程建设的合同与信息管理,协调有关单位间的工作关系,做好竣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参与设计优化、竣工结算审核;履行安全监理责任;造价咨询(施工图预算及清单的审核、工程计量支付的确定、建设工程进度款审核、结算初审、决算审核协调等相关工作;本项目相关的工程洽商、变更及合同争议、索赔等事项的处置)。
(二)保修阶段
检查和记录工程质量缺陷,对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审核修复方案,监督修复过程并验收,审核修复费用。
3.5工期要求:240日历天,符合施工工期要求(工期与施工工期,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缺陷责任期2年。
4、本招标工程分为一个标段。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含)以上资质;
5.2 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资质等级: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必须在本企业注册);
5.3其他要求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选派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和其他监理人员不作要求,中标人在合同签订时按照不低于江苏省住建厅公告〔2017〕第35号文规定进行配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以注册专业为准)。
5.4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5.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4.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总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4.3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c.在其他单位担任法定代表人。
(2)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总监理工程师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
5.4.4投标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自2020年8月1日(含)以来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5.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6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
5.7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及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5.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6.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银行支票(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出)或投标保函(包括银行、保险公司等出函机构出具的纸质保函和电子保函)。
6.2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捌仟元整
账户名称: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江苏银行徐州新城区支行
开户账号:60090188000127383-10059694
6.3投标人采用银行电汇、银行支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转账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6.4投标人采用投标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将保函数据文件(彩色电子扫描件)通过投标工具软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在开标时间截止前随电子投标文件一并上传至交易系统。
投标保函的受益人(被保险人)为招标人。投标保函按照“一标段一保函(保单)”的原则。投标保函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投标人开具的投标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联系电话:0516-67019013。
6.5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性。
6.6 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6.7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使用投标保函的除外)。
7.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7.1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23年8月25日至2023年9月15日09时30分。
7.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获取;
7.3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栏。
8. 投标截止时间
8.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5日09时30分。
9. 资格审查办法:本工程资格审查办法执行苏建规字[2017]1 号文件,采用合格制。
10.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为:
投标人投标报价: 60分
投标人监理方案 24分
投标人项目监理机构 6分
投标人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 5分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 4分
奖项: 1分
11.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徐州市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ggzy.zwb.xz.gov.cn/)上发布。
12.其他
12.1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2.2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4009980000。
13.招标人:徐州市金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徐州市黄河南路94号西苑驾校院内
联系人:刘婷婷 电 话: 13805213789
14.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科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徐州市泉山区软件园路2号
联系人:胡工 电 话:0516-85610680
江苏科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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