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龙陵县教育体育局2023-2024学年度龙山镇、龙江乡、腊勐镇、碧寨乡、镇安镇学校营养改善计划米、面、油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3/10/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nlccg-2023-22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龙陵县教育体育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兰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女士18788030115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21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21
公告正文
龙陵县教育体育局2023-2024学年度龙山镇、龙江乡、腊勐镇、碧寨乡、镇安镇学校营养改善计划米、面、油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龙陵县教育体育局2023-2024学年度龙山镇、龙江乡、腊勐镇、碧寨乡、镇安镇学校营养改善计划米、面、油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n.gov.cn/),选择地区“保山市”,切换至“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保山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NLCCG-2023-22。
2.项目名称:龙陵县教育体育局2023-2024学年度龙山镇、龙江乡、腊勐镇、碧寨乡、镇安镇学校营养改善计划米、面、油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预算金额:¥4078832.73元(人民币肆佰零柒万捌仟捌佰叁拾贰元柒角叁分)(本采购预算金额为采购单位预估的金额,具体金额以实际结算为准。)(大米:2.75元/市斤;面粉:2.45元/市斤;食用油:7.87元/市斤)。
5.最高限价:¥4078832.73元(人民币肆佰零柒万捌仟捌佰叁拾贰元柒角叁分)(大米:2.75元/市斤;面粉:2.45元/市斤;食用油:7.87元/市斤)。
6.采购需求:
6.1采购内容: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选择龙陵县教育体育局2023年11月-2025年1月龙山镇、龙江乡、腊勐镇、碧寨乡、镇安镇学校营养改善计划米、面、油等原材料的配送服务单位,定点配送各学校学生食堂的米、面、油(包含相应的采购、配置、运输、装卸货、检验检疫、服务期限、售后服务等)。
6.2采购清单
7.标包划分:本项目共为一个标包不得拆分。
8.合同履行期限:该项目供货服务期限为2023年11月-2025年1月。招标人将不定期对成交人进行检查、合同履约考核,检查、合同履约考核评价不合格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9.交货期:成交人与招标人签订购销合同后,按采购方实时要求(按时、按需、按批次供货、验收)。
10.交货(配送)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11.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关产品质量标准,符合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规定、标准、规范、招标人要求及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12.投标报价:投标人结合招标文件、市场行情及自身情况自行报价(投标报价包含本项目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原料费、生产加工费、产品包装费(含特殊字样印制)、运费(含二次搬运)、配送费、损耗、装卸费、保险费、抽检留样和售后服务费、企业管理费、利润、税费等招标文件未明确列出但按常规应当包括的所有费用,该价格已充分考虑市场风险、价格风险、政策风险、汇率风险等所有因素),投标价格不得高于市场同类产品价格。
13.结算方式:学校定期通知供货商米面油供货数量,供应商凭学校通知数量发货。在交接米面油商品时,学校向供应商开具收货凭证,收货凭证由供应商统一印制且一式三联,应载明米面油数量、品种、价格、交接时间等内容,双方经办人员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供应商据实开具正规税务发票,凭发票和学校的收货凭证进行结算。学校根据发票金额及时支付款项。详细结算办法详见招标文件及条款合同约定。
14.付款方式:在合同期内,成交人需按时保质保量配送米、面、油,并经各学校验收人员验收签字,成交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向各学校提供所需要的一切报账材料(如清单、发票等),待各学校收到项目资金后再支付给成交人相应货款。
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未经招标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若发现成交人存在以上情况,招标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16.在确认中标结果后,招标人若发现成交人没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及人员、设备配备等条件,则招标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17.在确认中标结果后,成交人需按招标人要求购买食品安全保险,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成交人的中标资格。
18.在确认中标结果后,成交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几种级别和品牌的米面油(按采购合同价)供学校选择使用,并和学校做好沟通协调,按照学校需求配送。供应商不能不顾学校需求,强制提供给学校某一级别或某一品牌的米面油,如出现此类情况,将当做供应商违约处理,招标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19.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及人员、设备配备;
1.4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2.2落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节能政策:对国家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属于强制采购的产品,予以强制采购。属于非强制采购的产品,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采购。执行政策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3鼓励环保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产品。执行政策文件:《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3.2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要求: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粮油生产企业)的须具备合法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具有合法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以及相关粮油产品生产厂家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3.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有保证学校学生食堂粮油持续、稳定供应所需的流动资金,提供(2020年-2022年)任意1年有效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投标人为成立未满1年的企业,则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的以上材料。
3.4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若申请人为成立未满1个月的企业,则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申请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5人员要求:投标人须拥有2名及以上取得粮油保管《职业资格证书》的保管人员;须拥有2名及以上取得粮油质量检验《职业资格证书》的检验人员,相关从业人员须持有健康证。
3.6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过去三年内,无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等不良记录【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以上网站均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评标前查询,投标人可自行将查询结果截图或查询结果的网页打印稿附在投标文件中】若投标人有不良记录,则视为不满足资格要求,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人具备必要的粮油仓储设施,并符合国家成品粮油储藏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具备基本的粮食检验设备,每批次供应的粮油均有质量检验报告,检验项目包括常规质量指标和食品安全指标(提供书面承诺)。
(3)投标人须按时向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粮食流通统计数据,无虚报、瞒报、漏报情况(提供书面承诺)。
(4)投标人须建立规范的粮食购销经营台账(提供书面承诺)。
(5)投标人须指导学校建立粮油购进领用台账,规范填写台账内容(提供书面承诺)。
(6)投标人近三年在粮油经营活动中没有经营违法记录或被省内行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招投标活动,无偷税、漏税、逃税行为,未因粮油质量安全和经营受到粮食、市场监督、卫生健康等部门的行政处罚(提供书面承诺)。
3.7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8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10月26日08:00至2023年11月2日17:30。
2.地点:请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n.gov.cn/),选择地区“保山市”,切换至“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保山市)”获取。
3.方式:网络获取。
4.招标文件售价:0.00元/份,售后不退。
注:凡有意参加的投标者,需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n.gov.cn/),选择地区“保山市”,切换至“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保山市)”,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报名并免费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请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n.gov.cn/),选择地区“保山市”,切换至“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保山市)”,进行注册并在网上申请办理证书,以便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技术操作咨询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技术支持电话:010-86483801、QQ:4009618998。
四、投标文件提交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龙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第一开标室(龙陵县龙山镇金溪路毡帽坡旁)。
4.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需在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具体要求:网上递交需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n.gov.cn/),选择地区“保山市”,切换至“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保山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根据拟要投标的项目,按照网上投标系统要求上传全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上传后须自行检查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并进行确认签名后,方完成全部投标文件网上上传操作。投标人可自行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注:投标文件开标解密方式:
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可采用两种方式参与开标:
(1)网上智能开标(网上远程开标解密):选择网上开标的投标人须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n.gov.cn/),选择地区“保山市”,切换至“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保山市)”,在截标时间前须提前进入到“网上开标室”,根据网上远程解密、开标的要求,须在规定时间完成在线解密、开标一览表确认等相关操作。若投标人没有在规定时间完成以上相关操作,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发起在线异议,由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网上开标的相关操作详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智能开标系统培训教材(适用投标人和供应商)》),选择网上智能开标(网上远程开标解密)的投标单位无须到开标现场递交招标文件“注意事项”中要求的材料但样品需送达开标现场。
(2)现场开标: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招标文件“注意事项”中要求的样品及材料到开标现场,并由投标人授权代表携带加密数字证书(CA)进行现场解密。
五、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n.gov.cn/),选择地区“保山市”,切换至“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保山市)””上发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工作日。
说明:请各报名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在该项目未开标之前密切关注信息发布网站,如该项目需发布更正(澄清)公告或者补充(变更)通知均在以上网站发布,不再另行通知,因各投标人未及时上网看到更正公告或者下载补充(变更)通知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金额:¥20000.00元。
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形式为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其他非现金方式(不接受现场缴纳现金),采用转账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
3.采购意向公开情况: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本项目采购意向公开信息于2023年8月30日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
4.监督电话:龙陵县财政局0875-3126792。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龙陵县教育体育局
地 址:龙陵县龙山镇
联系方式:0875-6127912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兰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龙陵县财富中心商铺S6-10
联系方式:18788030115、199129500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杨先生
电 话:18788030115、19912950090
2023年10月25日
附件信息
采购文件
项目概况
龙陵县教育体育局2023-2024学年度龙山镇、龙江乡、腊勐镇、碧寨乡、镇安镇学校营养改善计划米、面、油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n.gov.cn/),选择地区“保山市”,切换至“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保山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NLCCG-2023-22。
2.项目名称:龙陵县教育体育局2023-2024学年度龙山镇、龙江乡、腊勐镇、碧寨乡、镇安镇学校营养改善计划米、面、油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预算金额:¥4078832.73元(人民币肆佰零柒万捌仟捌佰叁拾贰元柒角叁分)(本采购预算金额为采购单位预估的金额,具体金额以实际结算为准。)(大米:2.75元/市斤;面粉:2.45元/市斤;食用油:7.87元/市斤)。
5.最高限价:¥4078832.73元(人民币肆佰零柒万捌仟捌佰叁拾贰元柒角叁分)(大米:2.75元/市斤;面粉:2.45元/市斤;食用油:7.87元/市斤)。
6.采购需求:
6.1采购内容: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选择龙陵县教育体育局2023年11月-2025年1月龙山镇、龙江乡、腊勐镇、碧寨乡、镇安镇学校营养改善计划米、面、油等原材料的配送服务单位,定点配送各学校学生食堂的米、面、油(包含相应的采购、配置、运输、装卸货、检验检疫、服务期限、售后服务等)。
6.2采购清单
序号 | 食材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规格、技术参数、性能要求 |
1 | 大米 | 市斤 | 820620.00 | 2.75元/市斤 | 等级为国标三级及以上,当年新米,不能有陈米;色泽光亮,不发黄、发霉、虫蚀;具体数额以实际采购额为准;供应商投标时需提供实物样品,并提供该批样品的检验报告,报告中明确载明质量等级;包装25kg/袋。在采购预算范围内供应商须提供同等价位的三种及以上品牌供招标人选择使用。 |
2 | 面粉 | 市斤 | 84717.50 | 2.45元/市斤 | 等级为国标一级及以上,不得有霉变、虫蚀、污染;具体数额以实际采购额为准;供应商投标时需提供实物样品,并提供该批样品的检验报告,报告中明确载明质量等级;包装25kg/袋。在采购预算范围内供应商须提供同等阶位的两种品牌供招标人选择使用。 |
3 | 食用油 | 市斤 | 205155.00 | 7.87元/市斤 | 品种为桶装物理压榨纯菜籽油,等级为国标三级及以上,非转基因产品;具体数额以实际采购额为准;供应商投标时需提供实物样品,并提供该批样品的检验报告,报告中明确载明质量等级;包装9.2市斤/桶。在采购预算范围内供应商须提供同等价位的三种品牌供招标人选择使用。 |
7.标包划分:本项目共为一个标包不得拆分。
8.合同履行期限:该项目供货服务期限为2023年11月-2025年1月。招标人将不定期对成交人进行检查、合同履约考核,检查、合同履约考核评价不合格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9.交货期:成交人与招标人签订购销合同后,按采购方实时要求(按时、按需、按批次供货、验收)。
10.交货(配送)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11.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关产品质量标准,符合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规定、标准、规范、招标人要求及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12.投标报价:投标人结合招标文件、市场行情及自身情况自行报价(投标报价包含本项目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原料费、生产加工费、产品包装费(含特殊字样印制)、运费(含二次搬运)、配送费、损耗、装卸费、保险费、抽检留样和售后服务费、企业管理费、利润、税费等招标文件未明确列出但按常规应当包括的所有费用,该价格已充分考虑市场风险、价格风险、政策风险、汇率风险等所有因素),投标价格不得高于市场同类产品价格。
13.结算方式:学校定期通知供货商米面油供货数量,供应商凭学校通知数量发货。在交接米面油商品时,学校向供应商开具收货凭证,收货凭证由供应商统一印制且一式三联,应载明米面油数量、品种、价格、交接时间等内容,双方经办人员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供应商据实开具正规税务发票,凭发票和学校的收货凭证进行结算。学校根据发票金额及时支付款项。详细结算办法详见招标文件及条款合同约定。
14.付款方式:在合同期内,成交人需按时保质保量配送米、面、油,并经各学校验收人员验收签字,成交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向各学校提供所需要的一切报账材料(如清单、发票等),待各学校收到项目资金后再支付给成交人相应货款。
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未经招标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若发现成交人存在以上情况,招标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16.在确认中标结果后,招标人若发现成交人没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及人员、设备配备等条件,则招标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17.在确认中标结果后,成交人需按招标人要求购买食品安全保险,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成交人的中标资格。
18.在确认中标结果后,成交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几种级别和品牌的米面油(按采购合同价)供学校选择使用,并和学校做好沟通协调,按照学校需求配送。供应商不能不顾学校需求,强制提供给学校某一级别或某一品牌的米面油,如出现此类情况,将当做供应商违约处理,招标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19.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及人员、设备配备;
1.4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2.2落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节能政策:对国家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属于强制采购的产品,予以强制采购。属于非强制采购的产品,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采购。执行政策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3鼓励环保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产品。执行政策文件:《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3.2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要求: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粮油生产企业)的须具备合法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具有合法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以及相关粮油产品生产厂家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3.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有保证学校学生食堂粮油持续、稳定供应所需的流动资金,提供(2020年-2022年)任意1年有效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投标人为成立未满1年的企业,则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的以上材料。
3.4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若申请人为成立未满1个月的企业,则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申请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5人员要求:投标人须拥有2名及以上取得粮油保管《职业资格证书》的保管人员;须拥有2名及以上取得粮油质量检验《职业资格证书》的检验人员,相关从业人员须持有健康证。
3.6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过去三年内,无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等不良记录【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以上网站均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评标前查询,投标人可自行将查询结果截图或查询结果的网页打印稿附在投标文件中】若投标人有不良记录,则视为不满足资格要求,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人具备必要的粮油仓储设施,并符合国家成品粮油储藏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具备基本的粮食检验设备,每批次供应的粮油均有质量检验报告,检验项目包括常规质量指标和食品安全指标(提供书面承诺)。
(3)投标人须按时向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粮食流通统计数据,无虚报、瞒报、漏报情况(提供书面承诺)。
(4)投标人须建立规范的粮食购销经营台账(提供书面承诺)。
(5)投标人须指导学校建立粮油购进领用台账,规范填写台账内容(提供书面承诺)。
(6)投标人近三年在粮油经营活动中没有经营违法记录或被省内行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招投标活动,无偷税、漏税、逃税行为,未因粮油质量安全和经营受到粮食、市场监督、卫生健康等部门的行政处罚(提供书面承诺)。
3.7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8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10月26日08:00至2023年11月2日17:30。
2.地点:请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n.gov.cn/),选择地区“保山市”,切换至“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保山市)”获取。
3.方式:网络获取。
4.招标文件售价:0.00元/份,售后不退。
注:凡有意参加的投标者,需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n.gov.cn/),选择地区“保山市”,切换至“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保山市)”,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报名并免费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请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n.gov.cn/),选择地区“保山市”,切换至“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保山市)”,进行注册并在网上申请办理证书,以便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技术操作咨询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技术支持电话:010-86483801、QQ:4009618998。
四、投标文件提交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龙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第一开标室(龙陵县龙山镇金溪路毡帽坡旁)。
4.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需在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具体要求:网上递交需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n.gov.cn/),选择地区“保山市”,切换至“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保山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根据拟要投标的项目,按照网上投标系统要求上传全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上传后须自行检查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并进行确认签名后,方完成全部投标文件网上上传操作。投标人可自行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注:投标文件开标解密方式:
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可采用两种方式参与开标:
(1)网上智能开标(网上远程开标解密):选择网上开标的投标人须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n.gov.cn/),选择地区“保山市”,切换至“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保山市)”,在截标时间前须提前进入到“网上开标室”,根据网上远程解密、开标的要求,须在规定时间完成在线解密、开标一览表确认等相关操作。若投标人没有在规定时间完成以上相关操作,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发起在线异议,由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网上开标的相关操作详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智能开标系统培训教材(适用投标人和供应商)》),选择网上智能开标(网上远程开标解密)的投标单位无须到开标现场递交招标文件“注意事项”中要求的材料但样品需送达开标现场。
(2)现场开标: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招标文件“注意事项”中要求的样品及材料到开标现场,并由投标人授权代表携带加密数字证书(CA)进行现场解密。
五、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n.gov.cn/),选择地区“保山市”,切换至“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保山市)””上发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工作日。
说明:请各报名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在该项目未开标之前密切关注信息发布网站,如该项目需发布更正(澄清)公告或者补充(变更)通知均在以上网站发布,不再另行通知,因各投标人未及时上网看到更正公告或者下载补充(变更)通知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金额:¥20000.00元。
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形式为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其他非现金方式(不接受现场缴纳现金),采用转账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
保证金交纳专用账户 |
开户名称:龙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陵支行 |
账 号:详见招标文件 |
汇入地址:龙陵县龙山镇金溪路(毡帽坡旁) |
联系电话:0875-3126877 |
业务咨询电话:010-86483801 |
技术支持单位: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注: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采用转账方式提交保证金的须从单位基本户转出,并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请投标人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数字证书(机构CA证书)登录投标系统,在系统主界面的“确认投标保证金”中对投标保证金进行确认绑定,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 |
3.采购意向公开情况: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本项目采购意向公开信息于2023年8月30日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
4.监督电话:龙陵县财政局0875-3126792。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龙陵县教育体育局
地 址:龙陵县龙山镇
联系方式:0875-6127912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兰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龙陵县财富中心商铺S6-10
联系方式:18788030115、199129500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杨先生
电 话:18788030115、19912950090
2023年10月25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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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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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龙陵县财政局0875-31267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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