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局集团公司包西、太中线信号仪表更新及补强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XA-XAJJTGS-2024-0259)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西安局集团公司包西、太中线信号仪表更新及补强采购人为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机车信号及轨道电路参数测量仪(移频表)等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详见附件:西安局集团公司包西、太中线信号仪表更新及补强 XA-XAJJTGS-2024-0259采购明细表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包件1::
(1)报价人须是依照中国法律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组织。
(2)报价产品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铁路专用计量器具技术审查证书(产品认证证书编号须为TJS540110—****—**)。
(3)报价人须提供2021年以来报价产品至少一份供货业绩(提供供货合同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本包件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包件2:
(1)报价人须是依照中国法律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组织。
(2)报价物资需具有由通过CMA或CNAS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依据现行国标(标准号:GB/T 2423.1-2008、GB/T 2423.2-2008)出具的近三年内产品质量检测检验报告。
(3)报价人须提供2021年以来报价产品至少一份供货业绩(提供供货合同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本包件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包件3:
(1)报价人须是依照中国法律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组织。
(2)报价物资需具有由通过CMA或CNAS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依据现行国标(标准号:GB/T 2423.1-2008、GB/T 2423.2-2008)出具的近三年内产品质量检测检验报告。
(3)报价人须提供2021年以来报价产品至少一份供货业绩(提供供货合同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本包件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包件4:
(1)报价人须是依照中国法律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组织。
(2)本包件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供应商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4年3月27日 21:00至2024年4月2日 17:30(北京时间)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采购报价交易平台)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机车信号及轨道电路参数测量仪:100元、轨道绝缘在线测试仪:100元、道床电阻测试仪:100元、轨道电路故障分析系统:10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采购文件。
5. 报价文件的递交
5.1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9日 08:30,地点为陕西国铁经营服务有限公司西安招投标代理分公司(西安市友谊东路与兴庆西路十字西北角铁路局7号高层裙楼二楼第二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同时在国铁采购平台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西安市碑林区友谊东路33号
邮 编: /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 029-82322096
传 真: /
电子邮件:/
网 址: /
开户银行:/
账 号: /
代理机构:陕西国铁经营服务有限公司西安招投标代理分公司
地 址: 西安市友谊东路与兴庆西路十字西北角铁路局7号高层裙楼二楼
邮 编: /
联 系 人:左女士
电 话: 029-82324241、82324243
传 真: 029-82324247
电子邮件:sxtxztb@163.com
网 址: /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铁路局支行
账 号: 3700022009200071120
8.其他
(1)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完成网上报名流程(国铁采购平台报名详见附件:报名操作手册)。国铁平台报名注册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国铁采购平台客服,联系电话:010-95306转8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8时-18时)。
(2)采购文件每个包件售价100元。(购买招标文件请投标人(企业/公司)通过银行电汇、网银转账方式支付,招标文件售出后不退)(标书费发票开具方式详见供应商报名操作手册)注:报名时需上传标书费缴纳凭证以及供应商信息表。
(3)已购买报价文件的投标人如不参与投标,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书面通知招标人,否则将按国铁集团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有关规定予以评价。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