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元江县2022年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金额
7564.27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3/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7564.27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世代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景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工0877-6022246
标书截止时间2023/03/29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18
公告正文
1. 招标条件
元江县2022年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项目施工监理,招标人为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建设资金来自县级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元江县2022年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2.2 项目地点:澧江街道、红河街道、甘庄街道、因远镇、曼来镇、羊街乡、那诺乡、洼垤乡、咪哩乡、龙潭乡。
2.3 项目规模:包括村镇风貌提升工程、村镇公用设施提升工程、农村户用厕所改造及公厕工程三项,对元江县澧江街道、龙潭乡、街乡、咪哩乡、那诺乡、洼垤乡、曼来镇、因远镇、甘庄街道、红河街道等十个乡镇(街道)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持续完善。项目估算总投资7564.2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493.00万元(本次招标不含农村户用厕所改造部分公厕工程,招标工程费用约4993.00万元),其他费用为550.12万元,不可预见费为521.15万元。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涉及的全过程监理,包括但不限于监理合同范围内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变更控制、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合同管理、资料管理,组织协调(四控三管一协调),受委托负责项目实施、竣工验收等过程的全面监理,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人实际委托的为准。
2.5监理周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保修期满止。
2.6质量要求: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国家、云南省现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验收规范的有关要求。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只设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能力的独立法人单位。
3.2 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3.3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2019年-202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若新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企业成立当年至今财务会计报表。
3.4 投标人2020年至今须承担过一个以上(含一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业绩),提供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或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监理业务手册或业主证明材料)。
3.5 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上的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6 拟派的项目管理人员(含总监)不能少于10人。
3.7 投标人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停止其投标资格;近三年(2019年至今)无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没有骗取成交或者严重违约,并针对本项目作出相应承诺。
3.8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上截图;
3.9 投标人自行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wenshu.court.gov.cn)”,截图检索结果,证明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网上截图。
3.10 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2)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分包、转包、挂靠。
3.1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3月22日至2023年03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云南景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元江县红宝石小区1幢101室)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原件【若由法定代表人获取招标文件的】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原件【若由授权代理人获取招标文件的】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00元,售后不退。
5.3 本项目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4月18日15时00分,地点为玉溪市红塔区李棋街道命官营1组19幢6号三楼(云南晨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玉溪分公司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玉溪市人民政府网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地址:元江县天宝路114号
联系人:李世代
联系电话:0877-6515422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景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元江县红宝石小区1幢101室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877-6022246、18869738832
日期:2023年03月22日
元江县2022年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项目施工监理,招标人为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建设资金来自县级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元江县2022年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2.2 项目地点:澧江街道、红河街道、甘庄街道、因远镇、曼来镇、羊街乡、那诺乡、洼垤乡、咪哩乡、龙潭乡。
2.3 项目规模:包括村镇风貌提升工程、村镇公用设施提升工程、农村户用厕所改造及公厕工程三项,对元江县澧江街道、龙潭乡、街乡、咪哩乡、那诺乡、洼垤乡、曼来镇、因远镇、甘庄街道、红河街道等十个乡镇(街道)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持续完善。项目估算总投资7564.2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493.00万元(本次招标不含农村户用厕所改造部分公厕工程,招标工程费用约4993.00万元),其他费用为550.12万元,不可预见费为521.15万元。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涉及的全过程监理,包括但不限于监理合同范围内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变更控制、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合同管理、资料管理,组织协调(四控三管一协调),受委托负责项目实施、竣工验收等过程的全面监理,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人实际委托的为准。
2.5监理周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保修期满止。
2.6质量要求: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国家、云南省现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验收规范的有关要求。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只设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能力的独立法人单位。
3.2 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3.3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2019年-202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若新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企业成立当年至今财务会计报表。
3.4 投标人2020年至今须承担过一个以上(含一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业绩),提供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或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监理业务手册或业主证明材料)。
3.5 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上的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6 拟派的项目管理人员(含总监)不能少于10人。
3.7 投标人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停止其投标资格;近三年(2019年至今)无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没有骗取成交或者严重违约,并针对本项目作出相应承诺。
3.8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上截图;
3.9 投标人自行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wenshu.court.gov.cn)”,截图检索结果,证明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网上截图。
3.10 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2)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分包、转包、挂靠。
3.1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3月22日至2023年03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云南景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元江县红宝石小区1幢101室)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原件【若由法定代表人获取招标文件的】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原件【若由授权代理人获取招标文件的】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00元,售后不退。
5.3 本项目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4月18日15时00分,地点为玉溪市红塔区李棋街道命官营1组19幢6号三楼(云南晨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玉溪分公司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玉溪市人民政府网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地址:元江县天宝路114号
联系人:李世代
联系电话:0877-6515422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景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元江县红宝石小区1幢101室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877-6022246、18869738832
日期:2023年0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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