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公告】关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二二一团辣椒晾晒场租赁权交易公告
【信息时间: 2021/8/30 】 |
|||
关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二二一团辣椒晾晒场租赁权 拍卖公告
受相关单位委托,我司将于2021年9月7日15时在阿里·资产网络拍卖平台召开(网址:https://zc-paimai.taobao.com/zc/index.htm)限时竞价会,现将拍卖会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产详情 1、拍卖标的:二二一团辣椒晾晒场总占地面积约16000亩,分拣厂房1栋,建筑面积1080平方米,檐口高度11米,地上1层门式钢架结构,货运车辆可以直接进入;150吨地磅1座,配套用房5套,门卫室1间,基础设施配套齐全。租赁期限为3年,起拍金额为800000元/年(捌拾万元整/年)。 起拍价:800000元(一年); 保证金100000元; 增加幅度2000元; 此次拍卖起拍价为第一年租赁权,后期买受人需和委托方签订具体的租赁合同,需满足委托方对承租房产的使用和保护要求、租金缴纳方式、承租者必须满足的条件等,详情咨询拍卖人,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二、竞拍资格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网页打印件); 三、看样时间及地点: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9月6日00时,地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二二一团。 四、保证金交纳及处置: a)项目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b)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新疆中鼎元品拍辅科技有限公司指定账户,竞价余款在拍卖成交后至2021年9月13日内缴入新疆中鼎元品拍辅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宝账户或银行(新疆中鼎元品拍辅科技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招商银行乌鲁木齐人民路支行,账号:991904267710401);未成交者保证金在拍卖会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由本公司全额无息返还; c)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d)交付保证金截止时间:2021年9月7日24时。 五、拍卖方式: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格。 六、拍卖成交并缴纳完拍卖佣金及拍卖全额价款后,买受人须按照拍卖人规定时间内至标的物现场办理交割,签署相关租赁合同。 联系人: 高主任 联系电话:0991-7798029 18099912686 地 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玄武湖路555号万达中心14号楼2912室
新疆中鼎元品拍卖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八月三十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