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昆明市翠湖公园2024年度红嘴鸥补充饲料招标项目公开招租公告
金额
40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4/10/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szc2024-0174
预算金额40万元
招标联系人杨老师0871-65324987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嘉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许晌达0871-63635863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30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05
公告正文
昆明市翠湖公园 2024 年度红嘴鸥补充饲料招标项目公开招租公告 (招标编号:JSZC2024-0174)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 一、招标条件 本翠湖公园 2024 年度红嘴鸥补充饲料招标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40万元,招标人为昆明市翠湖公园。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 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次招租范围包括昆明市翠湖公园内外的16个红嘴鸥补充饲料销售点,其中: 园内销售点位置为南路至中心区设2个、水月轩设1个,东路设2个、九曲桥设1个,西南 岛设2个、北门设1个,西路设1个;外围销售点位置东门入口处设1个,南门入口处设1 个,洗马河正对面设1个,九曲桥入口设1个,厕所旁广场设1个,西门入口处设1个。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翠湖公园 2024年度红嘴鸥补充饲料招标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翠湖公园 2024 年度红嘴鸥补充饲料招标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竞租人 资格要求 3.1竞租人(自然人)资格要求: 3.1.1 竞租人(自然人)提供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加本人签字或签章); 3.1.2竞租人(自然人)参加本项目公开招租活动前未出现违法犯罪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 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记录(复印件加本人签字或签章),查询记录中 显示的“已选条件”须包含竞租人(自然人)姓名,若搜索结果中出现同名同姓情况须提供 非本人的书面声明(原件加本人签字或签章); 3.1.3 竞租人(自然人)参加本项目公开招租活动前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书面 声明(原件加本人签字或签章)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综 合查询被执行人”界面查询结果,所有查询条件须完整填写,执行法院范围须为全国法院(包 含地方各级法院)(复印件加本人签字或签章); 3.1.4提供竞租人(自然人)参加招租活动前30日内由银行开具的有效的资金存款证明 (原件或复印件及本人签字或签章): 3.1.5本次招租不接受招租人(昆明市翠湖公园)职工参加,不接受招租代理机构(云南嘉顺 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员工参加;提供竞租人(自然人)非招租人(昆明市翠湖公园)职 工,且非招租代理机构(云南嘉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的书面声明(原件加本 人签字或签章); 3.1.6竞租人(自然人)与其他竞租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相关竞租文件按无效处理提供竞租人(自然人)与其他竞租人(单位)的法 定代表人不为同一人,且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书面声明(原件加本人签字或签章) 3.2竞租人(单位)资格要求: 3.2.1竞租人(单位)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 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2.2 竞租人(单位)参加招租活动前未出现违法犯罪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查询记录中显示的“已选 条件”须包含竞租人(单位)名称; 3.2.3竞租人(单位)参加本项目招租活动前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书面声明(原 件加盖公章)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综合查询被执行人” 界面查询结果,所有查询条件须完整填写,执行法院范围须为全国法院(包含地方各级法院) (复印件加盖公章); 3.2.4提供竞租人(单位)2021年至今任意一年度单位财务报表或提供自提交竞租文件截止 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2.5 提供竞租人(单位)参加本项目招租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竞租人(单位)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 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3.2.6 竞租人(单位)在本项目竞租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查询栏中查询的信用信息中未出现不良信用信息 查询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 3.2.7本次招租不接受招租人(昆明市翠湖公园)职工直接控股或有管理关系的竞租人(单 位)参加,且不接受招租代理机构(云南嘉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直接控股或 有管理关系的竞租人(单位)参加 提供竞租人(单位)非招租人(昆明市翠湖公园)教职 工直接控股或有管理关系的法人,且非招租代理机构(云南嘉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工 作人员直接控股或有管理关系的法人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3.2.8竞租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与其他竞租人(自然人)为同一人或者竞租人(单位) 与其他竞租人(自然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相关竞租文件按无效处理提供竞租 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与其他竞租人(自然人)不为同一人,且竞租人(单位)与其他竞 租人(自然人)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3.2.9 竞租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与其他竞租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竞租 人(单位)与其他竞租人(单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相关竞租文件按无效处理; 提供竞租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与其他竞租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不为同一人,且竞租 人(单位)与其他竞租人(单位)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3.3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租。 3.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0月23日17时00分到2024年10月30日17 时00分 获取方式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云南嘉顺工程项目管理有 限公司(昆明市二环西路220号云南软件园A座十层1001室)现场报名并获取招租文件。 招租文件售价4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5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昆明市二环西路220号云南软件园A座十层1001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05日14 时30分 开标地点:昆明市二环西路220号云南软件园A座十层1001室 七、其他 1.项目编号:JSZC2024-0174; 2.招租范围:本次招租范围包括昆明市翠湖公园内外的16个红嘴鸥补充饲料销售点,其中: 园内销售点位置为南路至中心区设2个、水月轩设1个,东路设2个、九曲桥设1个,西南 岛设2个、北门设1个,西路设1个:外围销售点位置东门入口处设1个,南门入口处设1 个,洗马河正对面设1个,九曲桥入口设1个,厕所旁广场设1个,西门入口处设1个。 注:1)外围销售点如遇不可抗力因素须撤销,承租人须无条件配合招租人执行撤除。 3.销售经营权承包费底价:40万元/年(园内销售点承包费占比为总承包费 85%、外围销售 点承包费占比为总承包费15%),承租人按照承租金额分两次交纳承包费。第一次支付时间 及金额:承租人于《承租协议》签订当日向招租人支付全部租金90%的租金;第二次支付时 间及金额:承租人于 2025年02月10前支付剩余10%的租金。履约保证金按照实际中标金 额10%计算,承租人于《承租协议》签约当日内交纳。 4.租赁期限:2024年11月至2025年03月止。(具体以红嘴鸥飞抵飞离翠湖公园时间为准) 5.质量要求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云南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 等相关规定;符合昆明市野生动植物保护委员会关于昆明市红嘴鸥补充饲料管理规定;销售 的红嘴鸥补充饲料产品符合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红嘴鸥补充饲料》地方标准的规 定和要求红嘴鸥补充饲料产品包装符合《饲料标签标准》的要求。所销售的红嘴鸥鸥粮或 其他红嘴鸥越冬期补充饲料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标准,禁止销售“三无产品”、面包、 饼干等不合格的鸥粮。承租人经营过程中,如出现违规行为,产生负面影响或造成上级管理 部门行政处罚,承租人须无条件接受相关整改处罚。 6.特别告知 (1)承租人限于指定经营区域内经营,经营行为不得占用绿化带,销售行为不得有碍公园 景观形象,必须严格遵守招租人有关管理规定并服从招租人的管理。 (2)承租人在入场前自行负责制作红嘴鸥补充饲料销售点货亭,货亭外观及装饰设计须经 招租人审核同意,符合招租人要求,并在醒目位置公示相关证照、销售价格及投诉电话,销 售人员须着统一工作服装上岗。销售点货物由经营户自行保管,除货亭外公园内不允许存放 任何物品。 (3)销售点制作要求。销售点销售平台制作样式及材质须符合公园4A级景区要求,材质选 用仿木或环保材料,尺寸限制为80厘米x40厘米x150厘米(长x宽x高)以内,且需公布 投诉电话。 (4)承租人自主经营,挂牌销售,一证一人; 在销售过程中,不得有破坏公园环境及景观 的行为,销售海鸥补充饲料(散装)只允许采用纸袋封装,不得采用塑料袋封装。 (5)承租人开展经营活动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招租人相关规章制度,必须证照齐全、 明码标价,诚信服务,不得超范围经营,不得哄抬价格和欺诈游客,禁止与顾客发生冲突。 (6)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实质性评审的竞租文件,按顺序进行最后报价,最后报价不得低于 竞租文件中的竞租报价。(如最后报价低于竞租文件中的竞租报价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7.本项目的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采购与招 标网》及昆明市翠湖公园官方微信、微博平台上公开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昆明市翠湖公园 地 址:昆明市翠湖南路67号 联系人:杨老师 电 话:0871-6532498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嘉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昆明市二环西路220号云南软件园A座十层1001室 联系人: 许晌达、张海鹏 电 话: 0871-63635863 电子邮件:/ 丕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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