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3NCZ003511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中央运送服务采购项目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中央运送服务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
金额
4800万元
项目地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11/0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采购标段
采购计划编号: | 2023NCZ003511 | 项目名称: | 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中央运送服务采购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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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名称: | 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中央运送服务采购项目 | 分包类型: | 服务类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延续性项目总概算 | 48000000.00 |
延续性项目本年预算(元): | 16000000.00 | 延续性项目第二年预算(元): | 16000000.00 |
延续性项目第三年预算(元): | 16000000.00 | ||
报价方式: | 总价采购项目 | 是否属于技术复杂, 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 | 否 |
是否为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 和固定价格采购项目: | 否 |
发起异议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1是
0否
4.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序号 |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
---|---|
1 | 投标人提供资格承诺函(包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承诺函,若不提供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招标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2 |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
3 |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活动(以开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
4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三、商务要求
采购标的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本项目为延续性项目,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首年合同履行到期后,由院方管理部门进行考核,合格后方可签订次年服务合同。
四、技术要求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标的清单(服务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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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的名称 | 服务内容 | 数量 | 单价 | 服务标准及详细要求 | 服务期限 | 备注 |
1 | 其他医院服务 | 一、项目名称 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中央运送服务。 二、预算及服务期限 1.预算一年1600万元,三年4800万元。 2. 年度总价计算方式为人员月度单价*计划投入人数(≥288)*12个月,总报价不超过1600万/年 3.本项目为延续性项目,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首年合同履行到期后,由院方管理部门进行考核,合格后方可签订次年服务合同。 三、结算方式 月度付费,次月支付上月服务费用,按照当月实际用人数*人员单价进行结算。 四、服务目的 引入医院运送服务系统,使医护人员专注于自己的核心业务,降低检查等待的时间,提供安全、有效的运送服务,同时,利用集中调度对陪检、转运等进行有效控制,达到运送的统一与协调,减少就医患者及家属的无序活动,为其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五、服务内容 1.标本运送; 2.药品运送; 3.血液制品运送; 4.住院患者预约陪检(含转科); 5. 急诊病患转运; 6.手术患者运送; 7.大输液制品运送; 8.医疗文书运送; 9.总务、器械等物资运送。 六、人员配置需求 1.服务范围: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及各院区。 2.人员配置需求:项目用人总数≥288人。实际使用人员上岗前需提供健康证明。 七、技术要求 1.具备完整的项目总体策划方案。 1.1有完整的项目组织架构及内部质量管理制度,包含但不限于项目管理机构及工作方法与流程、项目经理的管理职责、内部管理的职责分工、日常管理制度(工作制度、岗位制度等)。 1.2提供运送服务方案,包括服务工作流程、服务标准、管理方案及服务质量检查等内容。 1.3提供人员培训方案及考核标准,服务人员上岗前由中标单位专业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1.4项目经理具有相关工作管理经历,专科及以上学历(提供近期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1.5血液制品运送需专业资质,需提供医护职业资格证书。 1.6根据医院的特殊性,编制齐全的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且能够形成快速有效传递,做到及时有效处理。 2.一站式信息化服务 2.1 提供一站式服务中心,将所有的运送陪检等工作量移交到服务中心,运送员纳入中心统一管理,由一站式服务中心同意调配,实现全程闭环管控。 2.2具备医院运送服务信息化平台。 2.3具备运送任务追溯功能。 2.4具备标本电子扫描登记功能。 2.5具备循环签到功能。 2.6具备线上满意度评分功能。 2.7具备记录员工个人信息、培训、技能等管理功能。 2.8支持科室多方式提交任务,可通过手机电脑或科室手机端等方式提交任务到服务中心。 2.9具备实时查看物品或标本的运送类型、始发科室、到达科室等状态。 2.10具备位置定位功能,可随时查看运送员位置,了解运送员当前工作状态。对于未及时查看任务或超时未完成的任务系统会自动预警提示,对运送服务过程进行追踪。 2.11具备抢单模式:系统能自动识别运送员或陪检员实时工作情况,排序发单及自动抢单。 2.12具备员工手持终端机接收任务功能,支持运送任务交接通过手机扫码实现无纸化办公。 2.13一站式服务平台系统能够自动记录人员工作量、科室工作量、类型工作量等多维度多重数据,可提供定制化数据报表。 2.14具备运送服务系统与医院HIS系统对接能力且有落地项目 2.15具备与医院内网对接二次开发能力. 2.16系统具备突发事件应急响应能力。 3.服务要求 3.1能够提供但不限于即时服务、预约服务、计划服务、驻守服务、循环服务等服务模式。 3.2具备本医院一站式运送服务中心365天*24小时调度。 3.3运送生物标本必须使用生物转运箱(配危害标识),有操作规程及消毒隔离措施。 3.4中标方需提供设备及物资配置,包括但不限于拟投入的设备、器械、物资的配置计划、品牌型号、设备简介、物资清单等。 3.5具备各类运送应急预案,如患者运送过程中发生意外、生物标本洒漏事件等,能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处置。 4.其他 4.1除房屋、水电等基础设施由甲方提供以外,其他一切项目由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1)乙方管理以及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工伤、生育险、失业保险等)、医疗保险和按照规定提取的各种福利费等;(2)乙方服务所需工器具、设备;(3)办公、劳保费用;(4)乙方的管理费;(5)乙方应承担的法定税费;(6)乙方管理企业的利润;(7)为运送人员提供必需劳保、安全防护用品;(8)其它。 | 1 | 16000000.00 | 标的1-其他医院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 本项目为延续性项目,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首年合同履行到期后,由院方管理部门进行考核,合格后方可签订次年服务合同。 |
五、合同管理安排
合同类型: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服务类
服务内容:1.乙方须配备一站式服务中心,能够做到365天*24小时调度; 2.负责患者的预约陪检(含转科)、接送患者必须采取安全措施(执行专项规定),危重患者须由医护人员陪同; 3.负责清洁、消毒擦拭轮椅/平车等运送工具; 4.负责各院区内及院区间药房药品运送(不负责核药);静配中心药品运送(不负责核药);不负责药房内拆包装、上架等工作; 5.负责各院区内及院区间手术室运送患者; 6.负责制剂中心、药房、器械库、总务库的物流配送; 7.负责各院区内及院区间摆渡车、物流车安全驾驶; 8.负责各院区内及院区间资料、表单、报告、设备运送服务等; 9.负责各院区内及院区间标本、血液制品运送,血液制品运送需提供专业人员执业证明(护士职业资格证)。
涉及采购标的的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按合同约定执行
涉及运行维护、升级更新、备品备件及耗材等要求:按合同约定执行
涉及服务采购项目考核计量等要求:按合同约定执行
履约保证金:/
甲方责任:1.有权利按照采购编号为“ ”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安排乙方的服务工作。 2.有权要求乙方管理和服务人员遵纪守法,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规定,认真做好各项服务。 3.有权对乙方的日常服务以及管理工作进行监督。 4.有权要求乙方用工的合法性和规范性及主要服务人员的相对稳定性。 5.有权对乙方的服务质量进行检查和考核。 6.有权要求和监督乙方收集、整理、备报服务管理资料。 7.有义务无偿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和放置材料、用品的储藏间。 8.有义务无偿为乙方提供服务工作所必需的水、电资源。 9.有义务依据本合同和考核结果,支付乙方服务费。 10.有义务协助乙方处理服务过程中出现的相关矛盾和问题。
乙方责任:1.有权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服务费用。 2.有义务向甲方提供企业的服务资质证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双方的约定给甲方提供优质的服务。 3.在服务工作中,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行政、消防及安全管理制度等。不得在服务区域从事非法活动,不得从事有损甲方利益的活动,爱护甲方的公共设施和场所,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改变其功能。 4.有义务设置管理机构和人员,各岗位人员配备齐全,并严格按照质量标准进行服务。乙方聘用的工作人员必须符合劳动部门有关用工规定,并经乙方相关专业考核合格后上岗,甲方有权进行审核,该类费用开支由乙方承担。 5.乙方负责其员工工服配备和洗涤并确保提供服务的各岗位人员须统一着装、整洁,挂牌上岗。严格按照投标文件配备人员,不得随意减配,一经发现,扣发相应服务费用,如遇到特殊情况(搬家、工程建设等),需上报总务科,经协商后方可调整乙方服务人员配备。 6.依据本合同及甲方要求的服务范围、内容和标准,制定服务期计划、措施、流程、规范规程和工作制度并报甲方批准备案后组织实施,以保证服务质量。 7.依据服务规范、规程、规章,高标准、高质量实施管理、抓好服务,实现管理目标,提高服务满意度。同时自觉参加甲方认为有助于提高甲方形象的宣传活动。 8.自觉服从甲方的管理监督和检查考核,及时整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书面上报整改情况。 9.建立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每月初向甲方提供上个月管理资料。 10.服务工作中发生的债权债务、财产损失、人身伤害、劳动纠纷及劳动中发生人身安全事故等一切问题,均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不承担责任。乙方人员在各类操作中,因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任何人身伤害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责任。 11.乙方人员在工作中违反操作规程,致甲方医疗设备及设施损坏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12.因工作变化或甲方提出合理建议及要求时,乙方必须服从科室工作安排并随时调整流程,同时向医院主管部门报备。 13.乙方不得随意减配服务人员,特殊情况需提前告知医院主管部门。 14.乙方在履行服务工作的过程中,如与第三方产生纠纷,或被有关职能部门处罚(罚款),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5.乙方在工作中未达到甲方要求的质量标准,甲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且根据扣除的相应的服务费。 16.乙方有教育员工爱护楼宇建筑物及室内外各种公共设施及防火、节水节电意识;员工在工作期间捡到任何遗失物品均应尽快寻找失主或及时交甲方管理人员,通过失物招领归还失主。 17.乙方作业应遵守甲方规定的时间要求,也可根据服务科室特性进行调整,双休日及国家、自治区法定的节假日不能影响服务质量,人员轮休不得影响常规工作。 18.乙方负责提供所需的各种机械、设备、工具须满足服务所需的数量。 19.乙方自备办公设备和耗材,如电脑、打印机、桌椅和员工服装。 20.在服务工作中出现突发及不可预见的事件需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处理。 21.服务期终止时,如甲方需要乙方离场,乙方应协助甲方做好交接和善后工作,及时完整地移交甲方的资产、资料,乙方的资产、资料自行解决。
违约责任:(一)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无法律根据或约定依据在服务期内提前终止本合同的,均应承担违约责任,除支付服务期内合计服务费总额10%的违约金外,还应赔偿守约方的实际损失,守约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二)甲方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六条约定支付服务费超过60天,则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拖欠的服务费和承担拖欠服务费总额10%的违约金。 (三)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对派入本项目员工岗前培训不充分,或管理不到位,致使员工不能按规范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作如下处理: 1.1服务质量不达标的,甲方有权按考核结果扣减服务费用,并要求乙方整改;整改结果仍不达标,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1.2发生感控不达标事件,甲方有权按考核结果扣减服务费用,有其他损失的,乙方承担相应损失和责任,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更换员工;更换员工仍不达标或因乙方责任发生重大感控事件,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损失和责任。 1.3发生其他安全生产事故的,甲方有权按考核结果扣减服务费用,同时要求乙方承担其他相应损失和责任;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甲方有权立即单方终止合同,要求乙方承担相应损失和责任。 2.乙方不为派入本项目的员工提供统一的服装和其他劳保用品的,甲方有权每月扣减5%的服务费,直至乙方整改后按正常金额支付,扣减部分不返还、不作补偿。 3.乙方不按规范要求投入人员和设备、物料,甲方有权作如下处理: 3.1乙方不按规范要求投入人员和设备、物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整改,2次书面通知乙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2乙方用于本服务项目的设备、物料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产品;甲方2次书面通知乙方更换合格产品后,乙方仍未更换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4.乙方在服务过程中,给甲方、甲方职工、患者或第三人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乙方负责解决并承担责任,如由此导致甲方承担金钱给付责任的,乙方须在甲方给付之日前向甲方支付同等款项,如逾期,乙方除仍须支付外,还应按该同等款项万分之五的标准按日向甲方承担违约金。 5.乙方未按约定的时间及时响应并处理紧急情况,给甲方、甲方职工患者或第三人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给予足额补偿(包括但不限于人身或者财产损害产生的各项赔偿费用、诉讼费用、律师费用等费用),使甲方免受任何损失。 6.合同期内,乙方员工如发生与甲方职工、患者或第三人发生争执、纠纷;乙方应立即更换该员工,如发生人身、财产或名誉伤害,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重大事件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7.合同期内,如出现乙方员工在甲方场所寻衅滋事、打架斗殴、聚众闹事等不良事件,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8.乙方须在本合同约定时间完成进场,如乙方未能如期进场服务,甲方将有权终止合同,同时所造成的任何损失甲方将对乙方进行追责。 (四)乙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责任 1.本合同其他条款对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违约行为有明确规定且同时约定了明确的解除条件、违约金数额或比例的,按该等条款执行。 2.本合同其他条款未对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违约行为有明确规定或未明确约定甲方享有终止合同的解除条件、违约金数额(比例)的,按以下约定执行: 2.1 乙方违反本合同其他义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经甲方2次书面通知,乙方仍未完全改正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服务期内合计服务费总额10%的违约金。 2.2 本合同其他条款虽对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违约行为有明确规定,但未约定具体违约金数额或比例的,甲方行使合同解除权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服务期内合计服务费总额10%的违约金。
不可抗力:(一)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乙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不包括社会因素)以及其他甲方、乙方商定的事件。 (二)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一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另一方,并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待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消除后,原合同应继续履行或经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合同。
保密:按合同约定执行
服务期限:本项目为延续性项目,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首年合同履行到期后,由院方管理部门进行考核,合格后方可签订次年服务合同。
争议解决:(一)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甲方、乙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进行解决。无法协商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在诉讼期间,本合同争议事项以外的条款应继续履行。
合同生效及其他:(一)本合同在甲方、乙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 (二)本合同一式 捌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 陆 份,乙方执 贰 份。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并由乙方递交履约保证金开始生效。 (三)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双方应充分协商,共同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四)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
验收标准(附验收方案):与采购人协商
其他:出现下列情况甲方有权对乙方给予500—5000元处罚: (一)科室投诉经核实一次扣款500元; (二)由于服务工作出现失误或者瑕疵被区、市相关部门通报的扣款2000-5000元; (三)因服务管理不善,发生事故和火灾险情的根据甲方具体损失金额进行赔付,并另行扣款5000元; (四)乙方服务人员殴打医护及患者的扣款5000元,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五)乙方服务人员私自向患者收费的,经核实一次扣款2000元,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六)乙方人员在甲方区域私自向患者及家属售卖物品的,经核实一次扣款2000元。 (七)乙方擅自分包项目,甲方有权废除合同; (八)乙方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扣款2000元; (九)乙方未按约定配备人员及至岗,经甲方督促仍未履行的,扣款2000元。 (十)由于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误,造成甲方或第三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且乙方须承担一切责任(为此所需的保险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一)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除不可抗力以外的其他各种风险,由乙方承担。
服务地点(范围):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
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1.按月支付。月度服务费按照每月实际用人进行结算(实际用人*乙方中标的月度人员单价)。乙方中标人均成本为 元/人/月。 2.中标单位每月提供上一月度的费用结算确认单经采购人确认后,开具符合真实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采购人根据每月考核结果,在收到发票后60日内支付中标单位上月的服务费用。 3.乙方银行账号:xxx,开户行名称: xxx,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税号): xxx;若因乙方原因(包含但不限于公司注销、吊销等),导致甲方无法按本合同内乙方所提供的账户支付本合同约定费用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售后服务:按合同约定执行
安装调试:按合同约定执行
交付标准和方法:按合同约定执行
培训:按合同约定执行
保险:按合同约定执行
六、评审方法及评审细则
评标方法:
最低评标价法
综合评分法
评审细则类别: 服务类细则类别
服务类细则类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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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审项目 | 权重分 | 评分标准 |
1 | 投标报价 | 10 |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权重分值。(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对于高于项目采购预算金额的投标报价不予接受,视为无效投标。 |
2 | 交付能力 | 10 | 1.投标供应商具有类似医院运送服务系统,该系统为投标供应商(或全资子公司)自主开发得4分;协作开发软件产品得2分;提供购买系统证明得1分;不提供的不得分(提供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扫描件); 2.投标供应商提供的运送服务系统具备与医院HIS系统对接能力 得2分(需提供相关证明); 3.投标供应商具备与医院内网对接二次开发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得2分。 4.血液制品运送需专业资质,投标供应商需提供≥医护职业资格证5个以上,提供5个证书得2分,提供3个证书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 |
3 | 技术参数响应 | 20 | 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的得15分。 投标人技术指标、参数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技术指标、参数的,每有一项加1分,加至标准分为止。投标人技术指标、参数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技术指标、参数的,每有一项减 2分,减完为止。 (注:完全照抄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的不得分) |
4 | 类似业绩 | 5 | 投标供应商须提供 2019年1月1日以来所承担过与本项目相关的类似服务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有一项得 1 分,满分5分。 注:本项以投标人提供合同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的原件清晰扫描件,否则不予计分(以合同签订主体的多个年度合同,仅按其中一个业绩计分) 。 |
5 | 管理思路及重点难点分析 | 5 | 目标策划及整体设想,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及服务需求特点,提出合理的整体设想、管理模式及管理服务理念,项目管理思路清晰,相关目标服务承诺齐全。 方案全面的得5分;有相关服务承诺,较为全面的得3分;内容不完整或有缺漏的得1分;未提供管理思路及目标承诺的本项不得分。 |
6 | 运送服务方案 | 8 | 提供运送服务方案,包括服务工作流程、服务标准、管理方案、承接方案及服务质量检查等内容。 方案措施全面完整、流程合理、完全保证服务质量的得8分;方案、措施、流程较合理、针对性较强、基本保障服务质量的得5分;方案、措施、流程欠完整、无明显针对性的得3分;未提供中央运送服务方案的本项不得分。 |
7 | 内部管理制度 | 3 | 有完整的项目组织架构及内部管理制度,包含但不限于项目管理机构及工作方法与流程、项目经理的管理职责、内部管理的职责分工、日常管理制度(工作制度、岗位制度等)。供应商服务方案中有针对本项目管理的各项制度、内部质量考核机制,制度内容完整、制定合理、适用性强的得3分;制度内容较为完整、制定较合理、适用性较强的得2分;制度内容不完整,制定不合理,适用性不强的得1分;不提供内部管理制度的本项不得分。 |
8 | 人员培训方案 | 3 | 投标供应商提供人员培训方案,培训内容详细具体,针对性强,方案完整详细的得3分;方案内容较为详细,有较为全面考虑采购人需求的得2分;内容不全面、有缺漏的得1分,未提供培训方案的本项不得分。 |
9 | 各类应急处置预案 | 3 | 投标供应商应根据医院的特殊性,编制各项应急预案(等),且能够通过信息化系统形成快速有效传递。 覆盖全面、内容完整、流程清晰,措施得当完整、严谨合理、可行性高的得3分;覆盖较为全面,内容、流程、措施较完整的得2分;覆盖面较小,内容阐述一般,欠操作性的得1分;未提供各类应急处置预案的本项不得分。 |
10 | 信息安全 | 3 | 投标供应商对医院信息安全有承诺1.5分。提供(投标供应商或软件厂家)相关运送服务系统软件《等级保护备案》证明材料、《APP安全检测报告》、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1项得0.5分,最高得1.5分。 |
11 | 防止交叉感染方案 | 3 | 详细提供防止员工交叉感染措施及感染后的处置方案。 方案措施全面完整、流程合理、操作性强得3分,方案措施基本完整、较为具体的得2分;方案欠合理、无明显针对性的得1分;未提供防止交叉感染方案的本项不得分。 |
12 | 拟投入运送系统方案 | 5 | 投标供应商提供拟投入临床支持服务系统方案,包括不限于能够实现护士站自助下单功能;实现标本电子扫描登记功能;实现循环签到功能;具备员工管理功能;记录完整的医院空间位置信息;实时记录运送类型、始发科室、到达科室;员工手持终端机具有接收任务功能;运送任务具有追溯功能;实现突发事件应急响应能力等功能。软件系统功能全面、针对性强, 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5分;软件系统功能较合理,针对性较强,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3分;软件系统功能不合理,内容简单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提供软件证明材料) |
13 | 拟投入设备及物资配置方案 | 6 | 投标供应商提供拟投入设备及物资配置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拟投入的设备、器械、物资(中标单位提供的物资)的配置计划、品牌型号、设备简介、物资清单等。 设备设施配置完善,工具有详细的品牌规格,针对性强,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提供智能手机、对讲机、腰包数量≥288部,标本箱、送血箱、送药箱的数量≥100个,轮椅数量≥50辆,院内推车(平板车、购物车)使用数量≥4辆,摆渡车数量≥2台,电动物流车数量≥3台,手机充电柜数量≥10个的得6分; 配置方案较合理,针对性较强,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智能手机、对讲机、腰包数量<288部,标本箱、送血箱、送药箱的数量<100个,轮椅数量<50辆,院内推车(平板车、购物车)使用数量<4辆,摆渡车数量<2台,电动物流车数量<3台,手机充电柜数量<10个的的得4分; 配置方案不合理,内容简单的得2分; 不提供不得分。 |
14 | 人员配备 方案 | 4 | 1.人员管理方案(3分):投标供应商能提供详细的人员招聘计划,岗前培训,人员配置,管理运作制度,员工稳定承诺及措施的得3分;提供的人员管理方案较为详细,人员配置方案较为全面的得2分;方案不全面、人员配置方案不全面有缺漏的得1分;不提供人员管理方案的本项不得分。 2.项目经理配置(1分):具有相关工作管理经历,专科及以上学历的1分;不提供不得分(提供近期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
15 | 管理系统演示 | 12 | 现场演示管理系统如何有效运作,并解答评委提出的问题。现场实操或真人真实系统实景操作录制的视频(视频须对重点功能清晰可辩,模糊不清视为演示不全) 1、标本运送 在派单、接单/抢单、定位、员工状态及追溯等环节,路径流畅、管理科学、功能全面得3分;路径欠流畅、管理欠科学、功能欠全面得2分;路径不流畅、管理不科学、功能不全面得1分;未进行现场演示不得分。 2、患者陪检陪送 在派单、接单/抢单、定位、员工状态及追溯等环节,路径流畅、管理科学、功能全面得3分;路径欠流畅、管理欠科学、功能欠全面得2分;路径不流畅、管理不科学、功能不全面得1分;未进行现场演示不得分。 3.物品、器械运送 在派单、接单/抢单、定位、员工状态及追溯等环节,路径流畅、管理科学、功能全面得3分;路径欠流畅、管理欠科学、功能欠全面得2分;路径不流畅、管理不科学、功能不全面得1分;未进行现场演示不得分。 4、药品运送 在派单、接单/抢单、定位、员工状态及追溯等环节,路径流畅、管理科学、功能全面得3分;路径欠流畅、管理欠科学、功能欠全面得2分;路径不流畅、管理不科学、功能不全面得1分;未进行现场演示不得分。 注:本项目为见面电子标,投标单位如不参与现场演示,可提供真人真实系统实景操作录制的视频,以U盘承载。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的下午18:00点前把演示用的U盘邮寄至代理公司,投标单位打电话跟代理公司确认邮件是否收到(代理公司电话:15595565352),如若在规定时间未寄到或寄到的U盘演示现场打不开或未签收,投标单位需自行承担后果。演示所用的U盘需密封在信封中,密封袋表面可不写投标单位名称,但需在U盘内写明投标单位名称,方便评标委员会在演示中区分投标单位名称。 |
合计: | 100 |
发起异议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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