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京中央北路滨江风光带观江平台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土建劳务招标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4/01/0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招标编号: cscec202401030000869464报名截止: 2024-01-11 09:30:00
南京中央北路滨江风光带观江平台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土建劳务招标
南京中央北路滨江风光带观江平台项目
施工总承包工程
土建劳务分包招标公告
工程名称:南京中央北路滨江风光带观江平台项目
施工总承包工程
招标人: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商务经理:李万全 联系电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商务联系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联系电话:18262632206
招标时间:2024年1月
一、投标人资格预审及要求
二、工程概况
三、现场情况简介
四、投标须知
五、投标报价要求
六、结算与支付
七、投标须知
八、开标须知
九、评标和中标须知
十、联系我们
第一条 投标人的资格及要求
1、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范围内的合格供方(投标人必须为一般纳税人)。投标单位所提交的资格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有关在确立投标单位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或副本),包括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银行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则需要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如为外地企业,则需要有进当地的备案证。
2、投标人应服从招标人项目经理部的安排、指挥、调配。投标人应按招标人的管理体制与要求,配置项目管理班子:项目经理、生产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资料管理员、各专业工长、劳动力管理员、后勤管理人员等,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全部持证上岗(各种人员应持有效证件,否则因此造成一切社会和经济责任全部由投标人承担),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中途更换项目管理人员,并保证及时足额发放工人工资以及按照政府职能部门及招标人的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保险、实名制管理等。
3、招标人月度考核时,因投标人的责任,使投标人施工的工程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商务管理等达不到招标人计划要求的,招标人书面责令投标人限期整改,限期整改后仍达不到招标人要求时,招标人除按投标人投标承诺书和工程专业分包合同约定的予以处罚外,有权提前解除工程专业分包合同和更换投标人,投标人不得有任何异议,并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4、投标人必须确保季节性施工人员质量和数量,如果出现劳动力不足、工作质量差等问题,影响了所施工程质量和工期进度的,招标人和招标人项目经理部有权另行安排其他施工队伍插入施工。另行安排的施工队伍所完成工程量的款项将从招标人向投标人支付的工程款或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除,投标人不得有任何异议。
5、投标人违反本招标文件第1、2、3、4条时,投标人应在接到招标人退场通知书后三日内无条件退场,仅留相关人员办理结算,同时签订解除工程专业分包合同及退场协议,并在30日内办理完已完工程结算和相关事宜。如果投标人施工人员未在三日内退场,由此产生的施工人员工资、生活费、误工费等各项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给予任何补偿。
6、投标费用:
6.1、投标单位应承担其投标文件准备递交所涉及的所有费用;
6.2、投标人须自行承担编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的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
7、特别提示:严禁围标、串标行为,有关联的企业,只允许一家参加本次招、投标,两家(含两家)以上同时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的,视为涉嫌围标,报名、资审、报价、调价阶段出现IP重复废标处理,公司将对涉事企业分别做 6-12 个月禁止投标的处罚。
投标单位在云筑网报名时,确保投标联系人为投标人姓名,而不是投标单位名称,若不是投标人姓名,必须按要求修正,否则不得入围。
8、满足本次招标相应资质,报名时需要在附件中上传最新资质扫描件。
9、依据国家相关政策及招标人管理要求,投标人必须无条件执行及配合招标人关于农民工实名制及工资支付管理的相关要求,具体以招标人相关管理文件为主,如投标单位不能配合招标人完成相关工作,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为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投标人不得有任何异议及索赔。
2.1工程名称(全称):南京中央北路滨江风光带观江平台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
2.2工程地点:南京市鼓楼区宝塔桥街道中央北路北侧地块
2.3建设单位:南京宁华世纪置业有限公司
2.4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资金
2.5工期目标(按甲方通知为准):
(招标人提供的以上数据应以施工图给出的数据为最终依据)。
2.6现场条件:投标人应到工地视察并充分了解工地位置、临近建筑物情况、现场道路、起卸限制及任何同施工有关的现场条件,以获取需要由自己负责的有关投标准备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及信息,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如中标,将不发生任何同现场条件有关的费用。
2.7本次土建劳务分包招标确定1 家中标单位。
3.1 工程周边环境:
3.2 临建、现场办公室和办公条件:招标人对生活区的住宿及食堂统一实行大物业管理,生活区宿舍按标准间(按8人/间)及夫妻间设置,并对标准间按200元/月/间的标准进行收费,如标准间宿舍未满足8人的人员设置,则按不足人员增加100元/月/人标准进行收费,夫妻间按200元/月/间的标准进行收费;生活用水电费按大物业的统一规定使用;生活区食堂由大物业统一管理,分包人人应按月为其现场的人员办理充值,并于每月15日前与大物业核对上月的消费总额并办理确认手续,该项费用在承包人与分包人的月度结算中扣除。分包人人应为其所有进场人员合理安排上述招标人提供的临时设施,住房内的日常生活必需品、办公必需品由分包人自理,分包人所有人员应统一服装、安全帽,所有人员按承包人要求办理床头卡;分包人的报价中应包含上述其临建设施(生活、生产、办公等)及日常消耗材料的费用及维护费用。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制度,出入有门禁系统,现场人员需要刷卡进出施工现场,办卡费用20元 / 张。工程承包人提供大食堂,劳务分包人不允许单独设立食堂。
3.3临电:招标人只提供二级配电箱以上部分;其余三级电箱及所需电线、电缆及照明器具均由中标人提供。其他设备设施,均由中标人提供,费用含在中标单位承包单价金额中。
3.4招标范围:南京中央北路滨江风光带观江平台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土建劳务分包
3.4.1本工程承包内容及承包范围:依据临建施工图纸或方案、相关标准规范、施工工艺等的要求,本工程承包内容包括前期临建范围内所有土建、装修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大型土石方工程(景观工程土石方、雨污水工程土石方、绿化工程土石方);桩基工程;土建工程(土石方工程、拆除工程、砌筑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工程、门窗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保温隔热防腐工程、楼地面装饰工程、墙柱面装饰与隔断幕墙工程、天棚工程、油漆涂料裱糊工程、其他)以及甲方要求的其它临建修建等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清单。除上述工作外,由上述工作可合理推论得到的对完成上述工作的稳定、完整、安全、可靠及有效运行所必须的全部工作。
3.4.2乙方提供材料、设备及工器具:乙方提供的材料及机械设备包含但不限于模板、砖、水泥、石灰、砂、发电机、搅拌机、振动棒、平板振动器、斗车等,现场机械均由投标人提供。
3.4.3除上述工作外,由上述工作可合理推论得到的对完成上述工作的稳定、完整、安全、环保、可靠及有效运行所必须的全部工作。
3.5工期目标:
3.5.1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月 日。
4.5.2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 月 日,具体开竣工日期,以甲方工程部通知为准。
3.5工期目标:开竣工时间:/(具体开竣工时间以甲方要求为准),含临时停电停水、雨雪天、农忙、节假日等一切不利因素(合同约定的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指令为准。
第四条 履约保证金
1、工程在招标过程中,招标文件中应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金为合同价的5%。
2、与公司长期合作的分包队伍每月按照应付工程款2%在支付时扣除。
3、应交纳履约保证金的专业分包,需在签订正式施工合同前交纳。
4、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时间为工程验收合格之日或合同约定时间。
5、若分包、劳务分包在履约过程中,发生影响工程正常履约的事件,给项目带来损失的,将对分包、劳务分包进行相应处罚。处罚金额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或者在结算中扣除。
5.1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文件分为经济标和技术标。
经济标组成包括:附件一:《工程量清单计价表》;附件二:《承诺书》;附件三:《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附件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件五:资质文件(企业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合肥市建筑业管理手册、安全许可证等)。
技术标组成包括:施工方案、投标人业绩情况、现场负责人及管理体系名单及联系方式、以上人员在签订合同时要求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并不得更换,如需更换必须经过招标人同意。擅自更换相关人员,招标人视情节处以5000~10000 元的罚款,且不需要投标人签字认可。
投标方向招标方提供的劳务分包施工方案必须是使用安全、工作性能可靠、技术参数符合标准的。投标方中标后应向招标方报施工方案,并附上相关图纸及详图,施工进场时应到招标方技术与相关技术人员共同对专业分包深化设计及施工方案进行确定。同时有责任说明劳务分包施工过程方面的有关问题,投标人实力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率、操作人员持证率、及相关操作人员上岗证)。
5.2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的规定,编制投标文件,网上进行报标。
5.3投标报价要求
本次招标工程合同形式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合同形式。
5.3.1投标报价方法,后附回标表填报说明;
5.3.1.1 投标位应根据招标单位提供的施工图纸、本文件招标范围暂估工程量,同时投标人根据人工、材料及中小型机械的市场价,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报出各单项综合单价,并计算出合价。
5.3.1.1 招标人列出清单工作内容包死,所有工作内容均包含在清单中。
5.3.2 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筑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确定风险系数计入报价,今后不作调整。
5.3.2投标报价编制要求
5.3.3 投标价格为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费用的总和。投标价格:
①人工综合单价
· 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临建施工图纸需要的全部人工费用及工程需要并可预见的非实体性消耗及施工过程中垃圾清运至指定地点(含工完场清及现场文明所需的人工费);
·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作所需付出的材料(含全部甲供材料、设备)场内卸车、二次搬运、冬雨季施工增加的人工费用;
·为保证施工现场达到发包人的要求,需由承包人完成的现场文明和环境保护所支出的人工费用;
·承包人生活及生产责任区内的日常打扫、清理及安全保卫工作;
·承包工程所使用的甲供材料、机械设备的现场堆放及保管工作;
·满足合同约定的质量及工期目标而应由承包人承担的人工费用。
·为实现质量目标、工期目标、安全、现场文明目标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承包人在现场组织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工作人员工资、办公费用、差旅费用、低值易消耗品的费、劳动保护费、竣工清理费用;
·保险:承包人被认为已在他的合同价格中包括了与本合同相关的所有应由劳务承包人为其施工人员交纳的意外伤害保险的费用。
·成品保护:承包人应提供必要的人员、材料和设备用于工程(包含其自身已完及未完工程的材料、设备的看管责任,成品保护截至日期为招标人向业主移交工程)的成品保护。
·临建、现场办公室和办公条件:发包人仅在施工现场提供其满足承包人需要的生活用房、施工用仓库以及办公用房等。承包人应为其所有进场人员的合理安排上述发包人提供的临时设施,并自行解决住房内的住宿用床及日常生活必需品、办公必需品。承包人的报价中应包含其临建设施(生活、生产、办公等)日常消耗材料的费用。承包人的报价中应包含其临建设施在发包人要求的情况下从现场拆除并场清的费用。
·安全措施性费用必须能够满足发包人及南京市有关安全文明工地施工的有关规定的费用。
·承包人所报费用包含能够保证本工程验收要求。
·承包人报价应当包括为实现质量目标、工期目标、安全目标及保障环保、卫生所发生的费用。
·合同价格应包括完成本招标文件所有内容可能会涉及到的费用的总和。合同价格中还应包括维护、政策性文件规定、风险、责任等所有费用。
·现场临时停工所造成的误工、机械停滞等费用。
·除工程承包人或工程业主原因造成的工地全面停、窝工以外的其它任何原因造成的分包人停、窝工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特别强调分包人应提前预见到施工期间影响施工的政策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大型会议、中考、高考、体育比赛等,提前做好应对措施,合理组织人力、物力,总承包人不会因上述政策因素给分包人造成的停、窝工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农民工实名制及工资支付管理的相关要求
依据国家相关政策及招标人管理要求,投标人必须无条件执行及配合招标人关于农民工实名制及工资支付管理的相关要求,具体以招标人相关管理文件为主,如投标单位不能配合招标人完成相关工作,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为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投标人不得有任何异议及索赔。
·除上述工作外,由上述工作可合理推论得到的对完成上述工作的稳定、完整、安全、可靠及有效运行所必须的全部工作。
② 中小型机具费
分包为完成此工程所需的全部机械费、机具费及冬雨季施工期间所增加的机械费。含二级以下电箱及所需电线、电缆及照明器具等;
③辅材费包含内容
·辅材费包含内容:为完成工程所使用的全部辅材由劳务承包人进行采购。
④投标清单综合单价中包括投标单位的管理费、利润、税金、风险费用及为达到相关标准规范、施工工艺等要求所发生的费用、为完成合同约定的奖罚条件而发生的费用等。
5.3.2 投标方严格按招标方提供的回标表格报出。
5.4 投标方应在投标及签订合同之前对施工现场及现场结构的施工情况进行充分的考察,只要投标方递交了投标文件,即认 为接收了现场的实际情况,今后不应以任何理由向招标方提出任何费用的增加;
一、采用清单固定综合单价方式,结算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任何条件均不予调整。
二、支付方式为:
1、按工程节点形象进度进行付款,完成对应节点支付结算额的75%
2、竣工验收合格,备案完成取得竣工备案单并提供合格的全套工程结算资料,支付至经审核的累计已完所有工程量对应的价款的 85%(含预付款);
3、结算初审、复审并终审完成后,乙方累计提供结算终审价款 100%的建筑工程类发票后,支付至工程终审结算总价的 97%(含已付款额),工程结算总价的 3%作为保修金,待质保期满后按合同约定无息付清(支付质量保修金时须扣除甲方代乙方支付维修费用),其中保修期满 2 年后 30 天内支付保修金的 50%,保修期满 5年后 20 天内支付保修金的 50%。
4、业主付款将采用现金、12个月供应链方式,乙方每次领款时需要提供税务要求的正式发票,领取结算款时必须提供至结算总价全额发票。乙方必须向业主提供当地正式合法的发票,如果乙方提供的发票被有关政府部门确认为虚假发票,那么乙方必须向业主按票面金额数量的两倍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业主因此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5、为确保款项及时支付,乙方向甲方提供以下信息,开户银行:,开户账号:;但乙方不符合甲方要求的工作不能向甲方收取任何费用。对有工程预付款的合同,乙方应提供发票和对等金额的银行格式预付款保函;乙方同意在承租方资金困难时可适当延期支付合同款项。(注:若收款账户信息有变化,乙方须及时上报变更后收款账户信息,如不及时提供由乙方自行承担后果。)
6、乙方如更换授权代表,应及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因提供不及时导致一切不利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7、若因乙方自身原因,更换合同主体(非注销、企业名称变更等法定原因),视作乙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合同金额的5%。
8、因乙方自身原因无故退场,视作乙方违约,甲方有权通知其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相应损失,同时甲方将扣除乙方合同额的5%作为违约金;若尚未进场施工乙方无故退场,视作乙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合同金额的5%。
9、特别提醒:甲方与乙方双方最终的结算价是以甲方相关部门及领导审核,并以甲方的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结算单为准,分包结算审批单应由乙方授权委托人签字,若乙方签字人与授权委托人不符,则以乙方公章为准。
10、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按工程节点形象进度进行付款(根据现场实际施工情况,完成相应形象节点的,支付相应节点对应的工程进度款,具体节点及付款基础、比例如下)。
序号 | 节点划分 | 付款要求 | 付款基数 | 付款比例 | 备注 |
1 | 大型土石方工程 | 经甲方现场项目部及监理单位出具形象进度确认单、质量证明,并提供满足甲方要求的建筑工程类发票后 | 期内经审核的已完工程量对应的价款 | 75% | |
2 | 桩基工程 | 期内经审核的已完工程量对应的价款 | 75% | ||
3 | 土建工程 | 期内经审核的已完工程量对应的价款 | 75% | ||
4 | 景观工程 | 期内经审核的已完工程量对应的价款 | 75% | ||
5 | 雨污水工程 | 期内经审核的已完工程量对应的价款 | 75% | ||
6 | 绿化工程 | 期内经审核的已完工程量对应的价款 | 75% |
七、开标、评标和中标须知
7.1投标文件组成:
7.1.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建筑业管理手册、法人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授权给施工队长(与投标书中人员保持一致),标书中要包括施工队长的目前在施工程情况介绍,并附相应项目经理的推荐证明材料及施工队长证复印件。
7.1.2项目经理部(施工队)组织架构名单。
7.1.3承诺书:应包括承诺达不到质量目标、工期目标、安全文明施工目标和企业CI形象目标和招标人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计划目标以及达不到合肥市政府相关管理文件中(含实名制管理)的规定时,如何承担相应的经济和社会责任详见附件三《承诺书》;
7.1.4投标报价;
7.1.4.1投标方通过对招标方现场考察,结合企业自身的综合实力。每家投标单位须分别按施工图及招标文件清单的描述的要求进行报价,报价依据《江苏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4)》中规定的规则,以所施工部位的全部工作进行投标报价,投标价格应包括完成本须知说明的全部工作所需的费用和本招标文件所有内容可能会涉及到的费用的总和。投标中包括施工劳务费、材料二次搬运费、冬雨季施工费、超高费、工具用具费、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施工生产工具、中小型机械及其维护、管理、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风险、责任等所有费用。
7.1.4.2投标价中应当充分考虑为实现质量目标、工期目标所发生的人工费用,与业主及甲方指定的专业分包配合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等;
7.1.4.3投标报价应考虑有可能因其它专业失误引起的返工风险;
7.1.4.4投标报价中还应考虑结构施工中遗留的问题;
7.1.4.5施工组织设计须附项目经理部人员、资质,中标后面试通过人员未经项目同意不得随意更换;
7.1.4.6投标报价应严格按照回标表格的形式进行报价,此表格可由投标人按同样格式复印或扩展。
7.1.4.7投标单位首先满足年底足额发放民工工资,于中标后即按合同造价的10%上交甲方作为劳务工资保证金;如年底乙方因拖欠民工工资而引起民工找甲方闹事情况发生,有一起事件,甲方即可在结算中扣除乙方10万元作为罚款;
7.1.4.8乙方中标后首先确保每月发给民工不少于地方标准,并实行实名制,具体依照当地建委相关劳务管理办法和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劳务分包实名制管理办法》。
7.1.5劳务项目投标书(一正两副)详见附件一;
第八条 开标须知
8.1详见云筑网。
第九条 评标和中标须知
9.1本工程由招标人组织的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评标委员会由项目、公司劳务管理部、经济管理部、财务部、纪检监察部门主管以上人员组成评标委员会,网上评标。
9.2本工程按〖中建二局招标评标表〗进行评标,并评出中标人。
9.3投标人一旦中标不能在限定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
9.4招标人具有对未中标单位不解释其未中标理由的权力。
9.5招标人将本工程的招标投标情况以书面报告形式向相关招投标管理机构备案,得到回复通过后,向中标人和未中标人发中标通知书和未中标通知书。
9.6中标人须在接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7日内到相关建设工程专业劳务发包承包中心内的招投标管理机构办理合同备案手续。
9.7承包人应当任命一名代表常驻现场,以代表承包人行使和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除非与发包人书面协商一致,承包人不得更换或撤回任何管理人员,否则由此发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承包人承担。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联系电话18262632206
联系地址:南京中央北路滨江风光带观江平台项目施工总承包中建二局项目部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2024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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