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宸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诸暨市“五好两宜”和美乡村试点试验——低温仓储中心配套设施改善提升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2024年11月09日 17:16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诸暨市“五好两宜”和美乡村试点试验——低温仓储中心配套设施改善提升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诸暨市马剑镇人民政府 | ||
行政区域 | 浙江省 | 公告时间 | 2024年11月09日 17:16 |
评审专家名单 | 方飞燕,章贺芬,赵建龙,徐晶(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曹威 | ||
总中标金额 | ¥313.6300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寿程佳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758513307(工作电话) | ||
采购单位 | 诸暨市马剑镇人民政府 | ||
采购单位地址 | 诸暨市马剑镇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8806503909(工作电话) | ||
代理机构名称 | 诸暨市宸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诸暨市暨阳街道苎萝东路218号金悦华庭商铺232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3758513307(工作电话) |
一、项目编号:诸宸佳2024-09-12-01
二、项目名称:诸暨市“五好两宜”和美乡村试点试验——低温仓储中心配套设施改善提升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报价:3136271.23(元) | 南京华成厨具有限公司 | 南京市江宁区麒麟科技创新园创研路266号4号楼606室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数量 | 单价(元) | 规格型号 |
1 | 诸暨市“五好两宜”和美乡村试点试验——低温仓储中心配套设施改善提升采购项目 | 诸暨市“五好两宜”和美乡村试点试验——低温仓储中心配套设施改善提升采购项目 | 品牌详见附件 | 数量详见附件 | 3136271.23 | 规格型号详见附件 |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方飞燕,章贺芬,赵建龙,徐晶(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曹威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 | 供应商名称 | 专家1 | 专家2 | 专家3 | 专家4 | 专家5 | 商务技术得分 | 报价得分 | 总分 |
---|---|---|---|---|---|---|---|---|---|
1 | 南京华成厨具有限公司 | 67.0 | 56.5 | 64.0 | 65.0 | 68.0 | 64.1 | 2.92 | 67.02 |
1 | 合肥雪山制冷设备有限公司 | 59.0 | 48.0 | 51.0 | 54.0 | 59.0 | 54.2 | 5.62 | 59.82 |
1 | 江苏海发厨具工程有限公司 | 33.5 | 32.5 | 26.5 | 28.0 | 28.5 | 29.8 | 30.0 | 59.8 |
1 | 南京中肯酒店设备有限公司 | 35.5 | 33.5 | 29.5 | 31.0 | 29.5 | 31.8 | 2.72 | 34.52 |
1 | 江苏艺江南厨具设备有限公司 | 25.5 | 22.5 | 18.5 | 19.0 | 20.5 | 21.2 | 2.88 | 24.08 |
1 | 河北雄鑫教学设备有限公司 | 11.0 | 10.0 | 10.0 | 11.5 | 10.0 | 10.5 | 2.91 | 13.41 |
标项1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以合同金额为计算基数,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具体费率标准如下:100万元以下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50%,服务类采购费率1.50%;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10%,服务类采购费率0.80%;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费率0.80%,服务类采购费率0.45%;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50%,服务类采购费率0.25%。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38498.98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诸暨市马剑镇人民政府
地 址:诸暨市马剑镇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景榜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806503909(工作电话)
质疑联系人:徐晶
质疑联系方式:13666733958(工作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诸暨市宸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诸暨市暨阳街道苎萝东路218号金悦华庭商铺232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寿程佳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758513307(工作电话)
质疑联系人:周路平
质疑联系方式:18989561075(工作电话)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诸暨市财政局
地 址:诸暨市人民中路356号
传 真:0575-87023633
联系人:吕康玮
监督投诉电话:0575-87111685
附件信息:
附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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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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