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黄平县城槐花片区污水处理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污水处理工程设计
金额
34.81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18/07/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
预算金额
34.81万元
招标公司
贵州省黄平县舞源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联系人
-
中标公司
贵州隆瑞建设有限公司
34.81万元
中标联系人
-
公告正文
黄平县城槐花片区污水处理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中标候选人公示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
贵州省黄平县舞源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的
黄平县城槐花片区污水处理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入场登记号:TD52262220180621002YSS )已于
2018
年
7
月
16
日在
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内容如下:
公示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 牵头单位:湖南惟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成员单位:成都蓉信水务产业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 牵头单位:贵州梵水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成员单位:贵阳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 牵头单位:贵州隆瑞建设有限公司 成员单位:贵州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评审得分
80.83
47.01
44.91
投标人资质
设计
:市政行业(排水工程)设计乙级
施工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设计
:市政行业(排水工程)设计甲级
施工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设计
:市政行业(排水工程)设计乙级
施工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投标报价
设计
:348100.00元
施工
:建安工程费,按《贵州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贵州省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贵州省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贵州省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和执行以上五部定额及相关调整文件计价下浮 0 %
设计
:349500.00元
施工
:建安工程费,按《贵州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贵州省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贵州省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贵州省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和执行以上五部定额及相关调整文件计价下浮 0 %
设计
:349900.00元
施工
:建安工程费,按《贵州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贵州省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贵州省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贵州省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和执行以上五部定额及相关调整文件计价下浮 0 %
投标工期
210日历天
210日历天
210日历天
质量目标
设计质量标准:
必须满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及满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施工质量标准:
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设备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设计质量标准:
必须满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及满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施工质量标准:
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设备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设计质量标准:
必须满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及满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施工质量标准:
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设备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设计
:何国钢
施工
:周晓洁
设计
:刘忠
施工
:黄叶
设计
:黄秋波
施工
:李玄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执业资格
设计
:高级工程师
施工
:二级注册建造师
设计
:高级工程师
施工
:二级注册建造师
设计
:高级工程师
施工
:二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职称)证号
设计
: ZGB36032099
施工
: 湘143121309750
设计
:GS105200009
施工
:黔251131312602
设计
:CS115200059
施工
:黔259141625415
企业业绩
/
/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业绩
/
/
/
中标结果公示从
2018
年
7
月
18
日至
2018
年
7
月
20
日,在公示期内,对上述内容持有异议的请向
黄平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855-2439850)
投诉。
附件查看:
公示.jpg
温馨提示: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七部委11号令) 第七条要求: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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