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核环保2024-2025年惠州地区乙酸钠集中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金额
325.3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1/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25.3万元
招标联系人庞先生010-50857092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核南礼士路宾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先生010-6836408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中核环保惠州地区乙酸钠集中采购项目(第二次)
询价采购公告
中核环保2024-2025年惠州地区乙酸钠集中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
乙酸钠
1.2 采购单位
中核环保有限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
北京中核南礼士路宾馆有限公司(中核环保集采中心)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
原已纳入中核环保二级集采目录的无处理厂药剂产品集采框架协议已到期,为完成成员单位中核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广州惠州地区(以下简称“惠州地区”)污水处理厂2024年至2025年乙酸钠药剂集采,进行公开入围询价。同时,为后期其他地区推广,不断充实水务板块药剂集采一体化,进一步实现采购集约化管理。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份额
计划选择2家成交供应商,将被集采上架至中核集团公司电子商城(https://www.cnncmall.com)供成员单位选择,有效期1年。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乙酸钠采购。预计金额325.30万元。
有关技术要求:参照HG/T 5959-2021及T/CSTE 0008—2020
外观
无色或微黄色,透明液体
BOD5当量
≥14万
CODcr当量
≥20万
含量(以CH?6?1COONa计)
≥25%

2.2 交货期
本次入围采购中标的供应商将被集采上架至中核集团公司电子商城(https://www.cnncmall.com),有效期1年。
各成员单位将通过中核集团公司电子商城(https://www.cnncmall.com)订单方式发布订单需求。供应商须在订单发布后72小时内派送至需求厂家指定地点。
2.3 交货地点
本集采品类覆盖广东惠州地区。服务单位包括惠阳城区污水处理厂、惠州市同方水务有限公司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黄沙河污水处理厂、丁山河污水处理厂、屯梓河污水处理厂、新圩镇长布污水处理厂以及后续在此区域内新、扩污水处理厂,并包括在此区域范围内中核环保下属企业。
2.4 货物质量标准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乙酸钠技术规格书)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2)财务要求:应答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1年、2022年、2023年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3)业绩要求:2021年9月1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两份同类型产品的项目供货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附业绩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合同关键页指合同首页、服务清单或服务范围描述页及甲乙双方签字盖章页等)。
(4)信誉要求:于2021年9月1日至今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需在报价文件中附查询截图及网址)。
(5)其他要求:
     所投产品具有市级以上、检测内容包含CMA资质的第三方监测机构出具符合招标要求指标的检验报告,报告显示投标人产品符合招标要求且报告内容不能有缺页。(须提供上述报告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需要包含货物专用运输车(罐式)(此部分可分包)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不同供应商之间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3)被政府有关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行业内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根据中国核工业集团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供应商处于黑名单中且处于有效期内:中国核工业集团供应商黑名单和灰名单、中核环保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和灰名单、采购单位黑名单和灰名单、□其他:      ;
(6)其他:不同供应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参与项目、下载文件时IP地址、MAC地址一致的(可列举供应商不得存在的处罚、违约行为,但需对处罚、违约的时间、范围、严重程度等具体情况进行明确)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4 询价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售价
每套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 2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1.2扫描下方二维码(诺通付)进行支付。
应答供应商支付完成收到发票后,将发票发送至380357578@qq.com,并于邮箱内容编辑“中核环保惠州地区乙酸钠集中采购项目(项目名称缩写)+公司全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如为第2次发布的项目,第1次已购买过文件的供应商再次参与,可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申请通过,无需再次购买采购文件。
4.2 发售时间
北京时间:2024年11月5日17:00—2024年11月11日17:30
4.3 采购文件发售方式
电子版采购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有意向的供应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参与本项目应答;尚未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的,应于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完成在线注册后登录参与本项目应答。参与项目前需上传交纳采购文件费用的汇款回执单、应答保密承诺函(如需)(以上文件需连续扫描为一个PDF文件后上传),经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如有)确认后方可下载采购文件。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参与入口,未能按时完成参与、购买采购文件相关工作的供应商不得参与应答。是否需要上传经签署盖章的应答保密承诺函(格式见主页服务中心):□是/□否
因供应商未能按上述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上传错误的缴费凭证、提交的参与文件不符合要求,造成无法参与等情况的,供应商须自行承担责任。
4.4 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采购文件的,其应答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应答供应商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采购文件的;
(2)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在应答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 应答文件的递交
递交应答文件方式: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络递交电子版应答文件(同时须在平台上进行报价,报价截止时间同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
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应答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10月14日9:00
6 应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采购单位在本项目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不公开开启应答文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采购公告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核环保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21号中核100号5层
联系人:庞先生
电话:010-50857092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中核南礼士路宾馆有限公司(中核环保集采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甲143号凯旋大厦A座3层。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10-68364089
电子邮件:380357578@qq.com
9 其他说明
9.1 供应商须遵守采购单位的保密规定(见保密承诺函)。
9.2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公告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10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采购单位:中核环保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中核南礼士路宾馆有限公司
(中核环保集采中心)
2024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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