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功能及要求:
为进一步做好我区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团体人身综合保险的保障工作,根据国家《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以及《湖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湖南省财政厅文件》湘退役军人发[2020]35号文件的社会保险类指导性目录,结合我区实际,为我区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采购团体人身综合保险服务。
二、相关标准:
按国家相关规定及行业标准执行
三、技术规格:
(一)保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意外身故、意外伤残、见义勇为意外身故、意外住院医疗、疾病身故慰问、重大疾病住院医疗和住院津贴,具体如下表:
保险责任
责任说明
保险金额(元)
意外身故
参保人因意外事故导致身故,保险人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
40000
意外伤残
参保人因意外事故导致伤残的,保险人按照《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中伤残对应的等级及给付比例的乘积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一级100%,二级90%,三级80%,四级70%,五级60%,六级50%,七级40%,八级30%,九级20%,十级10%
见义勇为意外身故
参保人因见义勇为而身故的,保险人给付见义勇为意外身故保险金。
50000
意外住院医疗
参保人因意外事故住院治疗,在医保定点医院治疗,发生的符合医保标准的住院医疗费用,经医保报销后的剩余部分,扣除100元免赔额后,按不低于80%的比例给付。
15000
疾病身故慰问
参保人经30天等待期后因患疾病而身故的,保险人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
1000
重大疾病住院医疗
参保人因发生意外事故或经90天等待期后首次确诊患重大疾病并由此而发生的合理医疗费用,扣除1万元免赔额后按不低于40%的比例给付。
重大疾病包括∶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冠状动脉搭桥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术或者造血干细胞移植术、终末期肾病、急性或者亚急性重症肝炎、瘫痪、心脏瓣膜手术、严重帕金森病、严重III度烧伤和主动脉手术
20000
住院津贴
参保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或经过30天等待期后患疾病,入住保险人指定或者认可的医疗机构接受住院治疗的,保险人按“(每次实际住院日数-3天)×30元”给付住院津贴保险金。
9000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服务期限(投保期限):自投保出单之日起一年。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1、制定和实施各项服务方案;
2、准确的理赔服务;
3、根据采购人需求完善服务方案和服务体系;
4、提供对帐查询,人员变动等变更服务,理赔服务,承保交费服务;
5、负责客户服务工作的策划、推动、落实,解决上述服务外其他问题。     
6、专人服务:针对本项目提供专业团队服务,团队服务成员要求项目负责人1名,服务团队成员至少4人且须向服务对象提供快捷、便利的理赔服务通道和24小时全国服务热线,采购人享有专属的服务通道、邮件和短信通知服务且为本项目配备固定的服务专员,服务专员负责本项目人身意外保险理赔业务、咨询服务等相关工作,服务专员因工作等原因发生变动,成交人需及时变更服务专员,并于变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采购人。
7、承保:在接收到采购人提供的投保信息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出单工作,并寄送保单和发票。
8、理赔:可以通过服务热线,24小时接受理赔报案。承诺在10个工作日依据保单合同完成理赔手续;为确保被保险人的权益, 需要提供被保险人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
9、保单查询:向客户提供保单状况、缴费记录等信息以及公司各类活动、最新优惠的查询服务;
10、业务咨询:有关投保、核保、保全、续期、理赔等业务的咨询;
11、提供或协助相关咨询,如对于保险责任及理赔的宣传、健康知识的宣传、公司文化内容等;  
12、供应商需长期派驻一名工作人员至采购人处(只提供工作场地),提供专柜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不限于服务对象的理赔、保险答疑、核查保单、批单、发票的正确性、合规性,并需要负责审核每月1-6级伤残军人医疗发票的真实性、合规性等服务。
13、结案时效:针对采购人开设VIP绿色理赔通道,处理疑难、通融案件。供应商收到申请人的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有关证明和资料后,对确定属于保险责任的常规案件,在与申请人达成有关给付保险金数额的协议后,履行给付保险金责任。在被保险人所提供齐全、真实有效的材料、案件无异议的情况下,实现以下赔案处理时效承诺:非调查案件:3个工作日结案;调查案件:10个工作日结案。5000元以下非调查案件在2个工作日内理赔,5000元以上重大理赔调查案件不超过10工作日;意外医疗案件不超过2个工作日;意外死亡理赔案件,资料齐全后5个工作日内赔付。
14、供应商每月须向采购人提供理赔报告(报告至少包含理赔金额、时间等)。
六、验收标准:
1、验收方式:本项目由采购单位按照简易程序验收。
2、验收依据:采购人提供的投保人员名单、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单、采购文件、响应文件等。
3、验收要求:由采购人组织三名或以上工作人员根据对投保人员名单、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单、采购文件、响应文件等进行人数、姓名、身份证号、保险范围、理赔数额等信息检查核对,资料齐全、准确,核对无误的验收合格,有漏出单或是信息有误的由成交供应商补充和修改后再进行检查核对,直至验收合格后为止。
七、其他要求:
结算方式
1、付款人:长沙市开福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国库集中支付)
2、付款方式:成交供应商按采购人提供的名单完成投保并出具相应的保单后支付保费的70%,验收合格后再支付保费的25%,服务期满后支付保费的5%(保费按实际购买人数*最终报价单价结算)
其他要求
1、供应商投标时须提供完善的承保、理赔等服务方案。
2、供应商应具有完整的公司制度及类似本项目的承保经验。
3、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偿付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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