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安县乡村供排水一体化项目特许经营权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3/08/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新安政采磋商(2023)0187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吕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志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曹女士0379-60359666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30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05
公告正文

新安县乡村供排水一体化项目特许经营权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ZGGL【2023】0822-088)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新安县乡村供排水一体化项目特许经营权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新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新安县乡村供排水一体化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供水工程(新建自来水厂、敷 设供水管网及其他配套设施)和污水工程(新建污水厂、敷设污水管网及其他配套设施、敷 设再生水管网及其他配套设施);本项目由经营者对特许经营年限进行投标报价。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安县乡村供排水一体化项目特许经营权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新安县乡村供排水一体化项目特许经营权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竞争 性磋商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08 月 24 日 00 时 00 分到 2023 年 08 月 30 日 23 时 59 分 获取方式: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61.168.99.35)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09 月 05 日 09 时 10 分
递交方式: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61.168.99.35)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09 月 05 日 09 时 10 分
开标地点: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新安县新城畛河路中段新安县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一楼)
七、其他
项目概况:
新安县乡村供排水一体化项目特许经营权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网站(61.168.99.35)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 年 09 月 05 日 09 时 10 分(北京 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新安政采磋商(2023)0187 号
2、项目名称:新安县乡村供排水一体化项目特许经营权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0 元
最高限价:0 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1 新安县乡村供排水一体化项目特许经营权项目 0 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项目概况:新安县乡村供排水一体化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供水工程(新建自来水厂、敷设供水管网及其他配套设施)和污水工程(新建污水厂、敷设污水管网及其他配套设施、敷设再生水管网及其他配套设施);本项目由经营者对特许经营年限进行投标报价。5.2 项目建设地点:涉及洛阳市新安县汉关街道、磁涧镇、铁门镇、南李村镇、北冶镇、正 村镇、仓头镇、石井镇、五头镇 9 个乡镇及街道。
5.3 特许经营范围:在特许经营期内,经营者负责投融资、建设、运营本项目(包括向项目 范围内用户供应自来水并负责收取自来水费,向项目范围内用户供应再生水并负责收取再生 水水费,提供污水处理服务并取得污水处理服务费)。
5.4 资金来源:由获得本项目特许经营权的中标方自行筹措。
5.5 采购范围:本项目选取特许经营者,经营者负责项目合作期内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等责任。
5.6 特许经营期限:本项目特许经营期限拟定为 23 年。
5.7 特许经营模式:本项目采用“在一定期限内,政府授予特许经营者投资新建或改扩建、拥有并运营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期限届满移交政府”的特许经营模式。特许经营者在特许 经营期内对项目拥有独家经营权利,根据特许经营协议进行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在特许经营期内,新安县相关主管部门对特许经营者的运营和管理等相关工作进行监督、评 价。
5.8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5.9 标段划分:1 个标段。
6、合同履行期限:同特许经营期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的投标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中国 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 后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时将对查询结果证据留存;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 人信息(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非企业性质的供应商无法在该公示系统查询的,则针对 此项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3.4 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 号“供应 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磋商文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 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 年 08 月 24 日至 2023 年 08 月 30 日,每天上午至 12:00,下午 12:00 至 23:59(北 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61.168.99.35)
3.方式: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61.168.99.35)上获取。请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 交易平台(http://61.168.99.35/TPBidder)”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后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下载。联合体投标的,
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采购)文件下载。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 南内的“主体注册 CA 办理”和“洛阳政府采购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用)”。
4.售价:0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3 年 09 月 05 日 09 时 1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61.168.99.35)。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请下 载并安装最新版本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 传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 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3 年 09 月 05 日 09 时 1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新安县新城畛河路中段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一楼)。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响应)文件解密等。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将被拒绝。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站-办事指南内的“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供应商)”。除电 子投标(响应)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洛阳市)》网站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 有)。
2.监管部门联系人:新安县财政局;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7283936 3.公告中公布最高限价由于受系统限制原因,非本项目最高限价。
八、凡是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新安县黄河大道 616 号
联系人:吕先生
联系方式:0379-603827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志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永泰街 38 号正大国际西区 7 号楼 609 联系人:曹女士
联系方式:0379-603596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女士
联系方式:0379-60359666
2023 年 08 月 23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安县财政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河南省洛阳市新安县黄河大道 616 号 联 系 人:吕先生
电 话:0379-60382788
电子邮件:646902866@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志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永泰街 38 号正大国际西区 7 号楼 609 联 系 人: 曹女士
电 话: 0379-60359666
电子邮件: 646902866@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