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湖南医药学院总医院(原怀化市第一人民医院)机房(老系统)核心设备维保服务院内公开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6/1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根据我院工作需要,湖南医药学院总医院(原怀化市第一人民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对下列采购项目进行院内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经销商、厂商投标。
一、 采购项目内容:
二、项目编码:202305021037
三、项目采购方式:院内公开采购(综合评分法)
四、付款方式:自维保开始之日起,服务期满半年后,凭半年内服务考核结果及半年服务费实际金额(半年服务费实际金额=合同金额的50%-维保服务考核扣除金额),维保方提供符合医院财务要求的发票,采购人无息支付半年服务费实际金额;服务期满一年后,维保方提供符合医院财务要求的发票,采购人无息支付剩余半年服务费实际金额。
五、评分方法(评分细则):见附件一
六、项目要求:见附件二
七、投标人需提供的相关材料和标书要求:
1、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和其他不良信用记录;
(2)具备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以上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2、投标文件需要的相关材料
(1)投标函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价格一览表
(3)项目服务要求响应/偏离表(格式自拟)
(4)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5)投标公司的资质证明材料
①投标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③投标公司为投标代表人缴纳半年以上的社保证明;
④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查询网页截图、打印、盖章材料;
(6)报名时提供条款(5)中①-④条款审查材料(复印件);
(7)投标文件的编写:
投标文件要求一正二副,标书必须“A4规格纸张胶制(非打孔或夹装)装订成册,并编制总目录”,要求密封;投标报价单单独密封;否则视为符合性审查不合格,作无效投标处理。
八、投标公司须提供真实、合法的投标材料,并应如实响应采购需求参数,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虚假响应参数谋取中标的投标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承担相应责任,并将纳入医院供应商诚信黑名单,3年内不得参与医院采购项目投标。
九、中标单位需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
十、其他事项:本项目采购需求未尽事宜,合同签订时双方约定。
十一、投标人对以上采购文件的内容有质疑的,应当在本采购公告报名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交,逾期将不予受理。
十二、报名时间:2023年06月15日至2023年06月21日17:00止
开标时间:2023年06月25日15:00
开标地点:湖南医药学院总医院(原怀化市第一人民医院)(教学楼7楼)
联系电话:王老师 15111521151
报名地点:湖南医药学院总医院(原怀化市第一人民医院)招标与采购管理科(第三住院楼413室)
湖南医药学院总医院(原怀化市第一人民医院)
2023年06月15日
附件一:评分细则
附件二:项目要求
★1、维保服务定义与维保范围
维保服务,指为使采购人设备和软件保持或恢复其技术规格和正常功能,而提供的维护和保修服务。投标人的报价包含针对维保范围内所有设备和软件的各项维保服务,以及因处理故障而产生的人工、材料、更换配件、更换设备等相关费用。维保范围如下:
★2、维保服务基本要求
2.1、服务要求
投标人更换的配件、模块或设备需与原有的配件、模块或设备型号相同,或各项性能规格不低于原有的配件、模块或设备。对于所有更换的配件、模块或设备,投标人在维保期内均提供免费服务。
维保服务开始时,若维保范围内的设备存在故障,投标人应负责处理和解决,相关的服务包含在投标人提供的维保服务范围内,因此产生的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内,投标人不再额外收费。维保服务期限结束时,若维保范围内的设备还有故障未能解决,投标人应负责处理和解决,相关的服务包含在投标人提供的维保服务范围内,因此产生的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内,投标人不再额外收费。
对于影响业务运行部件的更换,投标人必须按照采购人的服务响应要求完成,更换的部件必须为原厂生产。
投标人在提供服务时,应遵守采购人的施工安全管理规范和信息安全管理规范。
投标人应严格执行相关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定,并对其维护人员的人身安全负责,对施工现场的交通安全负责,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本次维保服务的实施地点为采购人指定地点。合同生效日期为维保服务开始日期。
2.2、投标人提供维保服务的服务方式包括但不仅限于:
定期巡检,服务人员将在预先安排的基础上,每季度定期或根据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巡检所有的运维范围内的设备和系统,核对台账与用户回访,以提前发现可能的故障和问题,进行预防性维护;并且与采购人的技术人员讨论技术问题,及时了解系统运行情况。
电话支持,通过服务电话对采购人的系统故障或问题作出基本故障判断、故障排除、操作指导的服务。电话支持并不能替代现场服务。
远程调试服务,经采购人授权,在确保采购人系统安全的前提下,工程师通过远程登录方式登陆到采购人系统上,完成故障(或问题)的诊断、排除及解决。
现场服务,投标人在1小时内无法通过电话支持和远程调试来排除故障设备的故障时,必须立即指派工程师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服务。
预防性维护,投标人每个季度1次指派服务工程师提供现场检查服务。投标人所提供的预防性维护服务应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定期检查错误日志,并对错误日志进行分析,消除故障隐患;对硬件设备定期保养;检测服务器和存储的硬盘性能指标,更换性能劣化的磁盘(避免出现同一台服务器或存储两块硬盘同时故障的情况);对各个设备控制微码定期进行版本检查,并在投标人专家的指导下,在必要的时候进行升级;协助用户建立数据备份,保存及恢复方法;检查工程单一式两份,由双方工程师签字后各执一份。
2.3、投标人提供的各项服务响应时间如下:
投标人提供全年365天7*24小时应急抢修服务,维保服务人员联系电话应保持24小时畅通。投标人应配足维护所需的协调联系人、专业技术人员、专用维修工具、仪器仪表、交通和通信工具。投标人一旦接到故障报修,必须立即按上述要求派人赶赴现场。
2.4、服务团队要求
投标人应采用项目经理负责制,投标人应在维保服务开始时,至少设立1名专门的项目经理作为与采购人的统一责任对接人。项目经理是整个系统维护实施体系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者,负责监督服务期内的服务实施。
投标人应成立人员稳定的技术支持服务小组。投标人在服务期内不得随意更换服务小组成员。相关主要人员和职责要求如下:(1)项目经理,组织与实施、协调相关各方关系、及时解决服务中的重大问题、控制工作进度、维护人员调动、与用户联系,就维护质量与采购人取得一致、负责日常维护的各项工作、监督工程组各人员完成各项工作。(2)实施人员,解答用户咨询,解决用户使用系统中的日常问题、完成项目经理安排的各项工作。、提供维护支持服务记录服务过程、填写服务实施过程文档、定期报告任务处理进展情况、重大问题及时报告、保证工作按期完成、制订服务技术规程,如检修和升级等、配合采购人进行系统的功能完善、流程变更的需求确定。
投标人应在维保服务开始时,确定项目实施人员。实施人员须具备相关的资质;服务期内,维保单位需固定维保服务人员,所有服务人员变动需提前向院方报备并经院方同意。
2.5、如遇采购人有重大活动、会议或紧急情况时,投标人应按照采购人要求,安排人员提前到达现场调试,提供专人协助工作,并提供技术支持服务。
2.6、当采购人的维保设备需要更改放置地点时,投标人工程师将到现场协助进行搬迁指导,移机后该设备的维保服务仍然有效,移机过程中非人为因素造成的设备故障,由投标人负责免费保修。
3、维保服务技术要求
3.1、投标人遵守采购人的安全运行管理要求,协助开展日常督查、专项督查,每季度安全巡检,对系统用户的使用进行培训,同时针对报告中可能存在的问题提供相应的整改建议。
3.2、投标人在重要节日、重大活动前必须按采购人要求对设备的健康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巡检,在重大活动或其他重要保障的时间内,根据采购人需求安排人员在现场进行保障。
3.3、投标人根据采购人的需求,提供维保范围内设备的技术支持,包括技术交流、方案讨论,隐患整改等。
3.4、投标人承诺在服务周期内提供免费技术支持。
3.5、投标人保证开通7*24小时的热线服务电话随时解答系统的问题,采购人可直接与有关技术人员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技术咨询和联络。
3.6、投标人根据采购人的设备或软件现状,派遣技术人员对参数配置进行适当得调整,从而更好的发挥系统的性能。
3.7、在出现问题后,投标人的技术人员应在现场协助相关管理人员一同进行诊断,启动问题管理流程并展开测试和验证,查找出现问题的原因,尽快排出故障。若出现重大故障不能运行,4小时内现场人员仍无法排除的,有责任提供更高级别的技术人员在规定服务时间内赶赴现场处理,将损失降到最低。
3.8、在故障排除过程中,因投标人技术人员工作程序和方法不当给采购人造成损失,应由投标人承担赔偿责任。
3.9、投标人每次进行故障处理后,投标人应以书面方式将故障处理经过提交给采购人。一般故障应于每周反馈处理结果;可能影响相关系统稳定的故障应在处理完成后立即反馈处理结果;对于临时特殊事件,投标人要在接到采购人通知15分钟内进行响应,并在处理完成后立即反馈处理结果。
3.10、投标人按照采购人的信息设备台账格式做好设备台账管理,及时更新台账信息。投标人每半年应向采购人提供一份完整的信息设备台账。
3.11、投标人按采购人的要求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及时发现设备运行中出现的隐患,通过对设备健康性、安全性以及性能评估检查等手段,提出并采取优化、解决措施,减少设备发生故障的概率,保证设备稳定,高效运行。
3.12、投标人应按采购人要求,提供权限管理、用户管理、逻辑备份调整、安全管理及审计、备份与安全、知识管理、应用支持、技术支持、技术培训等服务。
3.13、投标人在服务期内,须为采购人技术人员提供有关合同设备的本地免费现场技术培训,使他们熟悉设备运行、理性检查、故障排查的方法,以及一些修理和维护设备的技能。
3.14、投标人提供包括热线咨询、现场指导、远程技术支持、现场故障排除、故障设备维修、系统软件升级等各种技术服务。
3.15、投标人免费提供和部署监控系统或工具,实时监控设备和系统的运行状态,对可能出现的故障进行提前预警,所监控的对象数量不受限制。
4、数据库维保服务额外要求
★4.1、数据库维保服务不仅需要包含前述要求(即第2点维保服务基本要求和第3点维保服务技术要求),还需要额外包含以下基本要求:
4.1.1、投标人为数据库提供每季度预防性维护和巡检服务时,必须派遣持有OCP资质的工程师到达维保实施地点现场进行,确保采购人的相关业务不受干扰。
4.1.2、对于数据库及数据库相关设备的故障,投标人应在发现故障后,2小时以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投标人应确保数据库的单节点服务器故障或单节点存储故障,不影响数据库正常提供服务。
4.1.3、提供承载数据库的各台服务器和存储的巡检、故障处理和运维服务,包括但不仅限于:服务器操作系统层面的各项配置;存储管理界面的各项配置,如LUN和LUN组的配置,双活配置等;数据库各个节点连接存储LUN和双活多路径的配置;数据库ASM磁盘和目录的扩容。此项服务不包含数据库相关硬件的更换(数据库相关硬件在原厂保修期内)。
4.1.4、投标人提供数据库ASM磁盘和目录的扩容时,必须派遣持有OCP资质的工程师到达维保实施地点现场进行,确保采购人的相关业务不受干扰。
4.1.5、投标人提供数据库运维监控工具,对数据库进行纳管,支持目标对象数据库的日常监控、精准告警、健康诊断、性能/负载分析、日常巡检。支持监控预警、 常态化优化、SQL优化、故障溯源、根因分析、SQL审计、建转运合规性检查等工作。工具监控的指标数据包括:操作系统运行指标数据,如CPU、内存、网络、磁盘IO等。数据库运行指标数据包括:会话信息,等待事件,执行计划,锁(lock,latch),ASM及表空间等。本次包含HIS、PACS、CDR数据库运维纳管。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数据库运维工具软件著作权证明的复印件。投标人应在维保服务开始后的一周之内部署完上述数据库运维监控工具。
#4.2 、投标人为数据库提供预防性维护服务时,还需要额外包含以下内容:检查与数据库相关的主机及存储系统运行环境及状况 ;检查数据库结构、初始化参数、主要配置文件 ;检查并分析系统日志及跟踪文件 ;检查运行以及网络连接状况 ;检查系统和数据库是否需要应用最新的补丁集 ;检查数据库空间的使用情况及规划管理 ;检查数据库备份的完整性 ;检查系统与数据备份情况 ;检查系统安全性、数据安全性、分析与建议方案 ;对系统存在的漏洞提出并协助采购人技术人员完善 ;检查错误记录及历史记录 ;检查使用记录 ;提供检查报告 ;对数据库运行日志分析归档 ;检查系统资源的使用情况以及数据 I/O,是否存在瓶颈 ;性能监控分析及调整计划 ;数据库用户和权限的安全检查 。
#4.3、投标人在进行定期巡检时,还需定制数据库维护手册:总结归纳采购人数据库现有系统和应用特点,制订相关的数据库日常管理方式、数据库定期性能检查内容和方法、制订描述手册内容和使用方法并针对性的进行数据库管理培训服务。
#4.4、投标人在进行定期巡检时,还需对数据库的访问安全性进行评估并提供相应的改进建议和改进方案;还需对数据库的持续性正常工作能力进行评估,并给出相应的改进建议和改进方案。
#4.5、投标人在进行定期巡检时,还需对数据库进行性能诊断:对用户的数据库可能存在的性能问题进行全面的分析、评估、调整,以确定在数据库层次存在的主要性能瓶颈和隐患。对数据库进行性能调优:在性能诊断基础上,对数据库进行整体性能的调整,以提高数据库系统的整体性能。
4.6、投标人需根据采购人的要求,提供SQL代码优化配合服务。
#4.7 、演练和培训要求
投标人完成至少一次数据库容灾演练工作。数据库容灾演练工作主要包括:评估整个数据库容灾演练的风险点、可能对采购人业务造成的影响;拟定数据库容灾演练的具体操作;在容灾演练过程中对数据库及数据库服务器进行相关操作。在容灾演练过程中,若投标人工作不到位,造成采购人业务故障或损失,投标人需要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采购人损失。在采购人认为必要时,投标人需要协调资深OCM认证数据库工程师,到现场参与相关工作。
投标人为采购人提供与维保数据库同版本的技术培训,让采购人人员掌握和了解数据库的基本操作及常规问题排查。相关培训须达到采购人要求。
4.8、投标人为维保范围内的数据库和承载数据库的服务器与存储,提供7*24小时监控服务。
4.9、当维保范围内的数据库和承载数据库的服务器与存储出现问题时,投标人能够立即发现,并通知采购人,然后及时解决。
★5、维保服务质量保障和考核
为了保证维保的质量,投标人须认可和承诺以下事项:
5.1、投标人提供的维保服务、监控工具等,不能干扰采购人各个设备和系统的正常运行。
5.2、若投标人未能提供承诺的服务,采购人在每次付款时有权进行扣款,扣款规则如下:投标人每次未能提供承诺的服务,采购人有权扣除合同价的0.1%的维保服务费,此项扣款最多不超过合同价的25%的维保服务费。
5.3、若投标人未能提供承诺的服务,采购人有权采购其他配件、设备或服务。采购人付款时,有权将采购其他配件、设备或服务的相关费用从维保服务费中进行扣除。
5.4、维保服务期内,采购人有权提前一周发出书面通知,要求投标人终止对采购人设备继续提供维保服务。服务期按实际服务的自然月数量计算(未满1个自然月的服务时间不计入服务期);维保服务费用将按实际服务期的自然月数量进行结算(每个自然月的维保服务单价为合同价的8%);对于实际维保服务期之后被终止的服务,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5.5、投标人在提供维保服务、技术支持、监控工具时,可能会获得与采购人业务有关的数据或信息。未经采购人书面允许,投标人不能将这些数据或信息上传至采购人内网以外的外部网络,不能将包含这些数据或信息的设备或部件带离维保实施地点。
5.6、在维保服务期间,因投标人产品、服务质量、技术问题或投标人未及时响应采购人的需求致使采购人遭受损失的,投标人应赔偿采购人全部损失。以上条款中所称采购人的损失均包括但不限于直接和间接经济、名誉、公益性等损失,具体包括鉴定费、公证费、差旅费、对第三方赔偿的费用以及为维护自身权益而支付的律师费等。
5.7、在维保服务期间,投标人有义务提前告知并协助采购人避免损失(含采购人违反技术规范操作、其他软硬件问题、第三方软件问题等非本合同软件产品造成的损失)。如投标人未履行以上告知义务,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一、 采购项目内容:
采购项目 | 服务期限 | 最高限价(万元) |
机房(老系统)核心设备维保服务 | 1年 | 18 |
投标有效期:90日历日 |
二、项目编码:202305021037
三、项目采购方式:院内公开采购(综合评分法)
四、付款方式:自维保开始之日起,服务期满半年后,凭半年内服务考核结果及半年服务费实际金额(半年服务费实际金额=合同金额的50%-维保服务考核扣除金额),维保方提供符合医院财务要求的发票,采购人无息支付半年服务费实际金额;服务期满一年后,维保方提供符合医院财务要求的发票,采购人无息支付剩余半年服务费实际金额。
五、评分方法(评分细则):见附件一
六、项目要求:见附件二
七、投标人需提供的相关材料和标书要求:
1、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和其他不良信用记录;
(2)具备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以上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2、投标文件需要的相关材料
(1)投标函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价格一览表
(3)项目服务要求响应/偏离表(格式自拟)
(4)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5)投标公司的资质证明材料
①投标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③投标公司为投标代表人缴纳半年以上的社保证明;
④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查询网页截图、打印、盖章材料;
(6)报名时提供条款(5)中①-④条款审查材料(复印件);
(7)投标文件的编写:
投标文件要求一正二副,标书必须“A4规格纸张胶制(非打孔或夹装)装订成册,并编制总目录”,要求密封;投标报价单单独密封;否则视为符合性审查不合格,作无效投标处理。
八、投标公司须提供真实、合法的投标材料,并应如实响应采购需求参数,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虚假响应参数谋取中标的投标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承担相应责任,并将纳入医院供应商诚信黑名单,3年内不得参与医院采购项目投标。
九、中标单位需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
十、其他事项:本项目采购需求未尽事宜,合同签订时双方约定。
十一、投标人对以上采购文件的内容有质疑的,应当在本采购公告报名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交,逾期将不予受理。
十二、报名时间:2023年06月15日至2023年06月21日17:00止
开标时间:2023年06月25日15:00
开标地点:湖南医药学院总医院(原怀化市第一人民医院)(教学楼7楼)
联系电话:王老师 15111521151
报名地点:湖南医药学院总医院(原怀化市第一人民医院)招标与采购管理科(第三住院楼413室)
湖南医药学院总医院(原怀化市第一人民医院)
2023年06月15日
附件一:评分细则
评审因素 | 计分因素 | 分值 | 计分标准 |
价格部分30分 | 投标报价 | 30分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中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例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
商务部分30分 | 备件保障与备件清单 | 5分 | 1、投标人需设有备件库,能提供医院设备相匹配的备件保障体系及原厂备件的,计3分。 2、投标人能提供医院现有品牌的同档次型号的整机,计2分。 注:以上需提供备件库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并且提供场地图片和库存设备清单,未提供不计分。 |
业绩 | 10分 | 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今,具有医院的同类维保项目,每提供1个得2分,最多计10分; 注: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的,不计分。 | |
公司实力 | 15分 | 1、 投标人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 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 20000-1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证计1分,共计3分; 2、 投标人具有ITSS运维服务能力成熟度资质三级及以上,计3分; 3、 投标人具有CCRC信息系统安全运维服务资质三级及以上,计3分; 4、 投标人具有CCRC信息系统应急处理服务资质三级及以上,计3分; 5、 投标人具有CCRC信息系统灾难备份与恢复服务资质三级及以上,计3分; 注:需提供以上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提供公网查询链接以及查询结果截图。未提供的不计分。 | |
技术部分40分 | 技术参数 | 30分 | 1、完全满足采购文件的维保技术参数要求的,计满分30分; 2、任何一项注“★”技术参数及商务条款出现负偏离或不响应的,为无效投标; 3、注“#”技术参数及商务条款为重要参数,每偏离一项扣3分。一般参数每偏离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4、技术参数负偏离≥10项时,视为无效投标。 |
维保服务方案 | 5分 | 根据投标人运行维护方案的合理完善程度、对用户实际情况的切合程度及应急响应方案进行综合评价;优秀计5分,良好计3分,一般计2分,没提供运维方案不计分。(运行维护方案需包括及不限于:服务方案描述、服务巡检计划、服务实施计划、培训等内容) | |
服务团队 | 5分 | 1、项目实施人员具有RHCE认证资质计1分; 2、项目实施人员具有EMCIE或EMCPE认证资质计1分; 3、项目实施人员具有VCP认证资质计1分; 4、项目实施人员具有HCIP或H3CTE认证资质计1分; 5、项目实施人员具有OCP认证资质计1分。 注:需提供以上资质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需提供投标人为资格证持有人近12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否则不计分。 |
附件二:项目要求
★1、维保服务定义与维保范围
维保服务,指为使采购人设备和软件保持或恢复其技术规格和正常功能,而提供的维护和保修服务。投标人的报价包含针对维保范围内所有设备和软件的各项维保服务,以及因处理故障而产生的人工、材料、更换配件、更换设备等相关费用。维保范围如下:
序号 | 设备类型 | 型号 | 用途描述 | 数量 | 原厂保修 |
1 | 存储 | EMC5300 | Vmware虚拟化存储 | 1 | 过保 |
2 | 存储 | EMC5500 | 老PACS系统存储 | 1 | 过保 |
3 | 存储 | EMC ISILON X210 | 老PACS系统存储 | 3 | 过保 |
4 | 交换机 | 博科 | FC交换机 | 4 | 过保 |
5 | 交换机 | EMC | FC交换机 | 1 | 过保 |
6 | 服务器 | HP C700 | VMware虚拟化刀片服务器 | 8 | 过保 |
7 | 服务器 | 刀箱 | 1 | 过保 | |
8 | 服务器 | HP DL388 G5 | 医保服务器 | 1 | 过保 |
9 | 服务器 | HP DL388 G9 | 农合国家平台前置机 | 1 | 过保 |
10 | 服务器 | HP DL388 G7 | 老财务用友系统等 | 3 | 过保 |
11 | 服务器 | HP DL580 G7 | 老PACS/RIS系统 | 2 | 过保 |
12 | 虚拟化软件 | Vmware Vcenter | 承载老系统服务器的虚拟化平台 | 1 | 过保 |
13 | 数据库 | | HIS、PACS、CDR | 3 | 过保 |
★2、维保服务基本要求
2.1、服务要求
投标人更换的配件、模块或设备需与原有的配件、模块或设备型号相同,或各项性能规格不低于原有的配件、模块或设备。对于所有更换的配件、模块或设备,投标人在维保期内均提供免费服务。
维保服务开始时,若维保范围内的设备存在故障,投标人应负责处理和解决,相关的服务包含在投标人提供的维保服务范围内,因此产生的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内,投标人不再额外收费。维保服务期限结束时,若维保范围内的设备还有故障未能解决,投标人应负责处理和解决,相关的服务包含在投标人提供的维保服务范围内,因此产生的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内,投标人不再额外收费。
对于影响业务运行部件的更换,投标人必须按照采购人的服务响应要求完成,更换的部件必须为原厂生产。
投标人在提供服务时,应遵守采购人的施工安全管理规范和信息安全管理规范。
投标人应严格执行相关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定,并对其维护人员的人身安全负责,对施工现场的交通安全负责,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本次维保服务的实施地点为采购人指定地点。合同生效日期为维保服务开始日期。
2.2、投标人提供维保服务的服务方式包括但不仅限于:
定期巡检,服务人员将在预先安排的基础上,每季度定期或根据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巡检所有的运维范围内的设备和系统,核对台账与用户回访,以提前发现可能的故障和问题,进行预防性维护;并且与采购人的技术人员讨论技术问题,及时了解系统运行情况。
电话支持,通过服务电话对采购人的系统故障或问题作出基本故障判断、故障排除、操作指导的服务。电话支持并不能替代现场服务。
远程调试服务,经采购人授权,在确保采购人系统安全的前提下,工程师通过远程登录方式登陆到采购人系统上,完成故障(或问题)的诊断、排除及解决。
现场服务,投标人在1小时内无法通过电话支持和远程调试来排除故障设备的故障时,必须立即指派工程师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服务。
预防性维护,投标人每个季度1次指派服务工程师提供现场检查服务。投标人所提供的预防性维护服务应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定期检查错误日志,并对错误日志进行分析,消除故障隐患;对硬件设备定期保养;检测服务器和存储的硬盘性能指标,更换性能劣化的磁盘(避免出现同一台服务器或存储两块硬盘同时故障的情况);对各个设备控制微码定期进行版本检查,并在投标人专家的指导下,在必要的时候进行升级;协助用户建立数据备份,保存及恢复方法;检查工程单一式两份,由双方工程师签字后各执一份。
2.3、投标人提供的各项服务响应时间如下:
故障级别 | 响应时间 | 技术人员到场时间 | 解决时间 |
Ⅰ级:紧急问题,业务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系统故障。 | 立即 | 6小时内 | 12小时以内 |
Ⅱ级:严重问题,部分部件失效、系统性能下降但能正常运行,不影响正常业务运作。 | 5分钟 | 12小时内 | 24小时内 |
Ⅲ级:较严重问题,出现系统报错或警告,但系统能继续运行且性能不受影响。 | 10分钟 | 24小时内 | 36小时以内 |
Ⅳ级:普通问题,其他显然不影响业务的提示性告警。 | 15分钟 | 远程支持(电话、传真、邮件等) | 48小时以内 |
投标人提供全年365天7*24小时应急抢修服务,维保服务人员联系电话应保持24小时畅通。投标人应配足维护所需的协调联系人、专业技术人员、专用维修工具、仪器仪表、交通和通信工具。投标人一旦接到故障报修,必须立即按上述要求派人赶赴现场。
2.4、服务团队要求
投标人应采用项目经理负责制,投标人应在维保服务开始时,至少设立1名专门的项目经理作为与采购人的统一责任对接人。项目经理是整个系统维护实施体系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者,负责监督服务期内的服务实施。
投标人应成立人员稳定的技术支持服务小组。投标人在服务期内不得随意更换服务小组成员。相关主要人员和职责要求如下:(1)项目经理,组织与实施、协调相关各方关系、及时解决服务中的重大问题、控制工作进度、维护人员调动、与用户联系,就维护质量与采购人取得一致、负责日常维护的各项工作、监督工程组各人员完成各项工作。(2)实施人员,解答用户咨询,解决用户使用系统中的日常问题、完成项目经理安排的各项工作。、提供维护支持服务记录服务过程、填写服务实施过程文档、定期报告任务处理进展情况、重大问题及时报告、保证工作按期完成、制订服务技术规程,如检修和升级等、配合采购人进行系统的功能完善、流程变更的需求确定。
投标人应在维保服务开始时,确定项目实施人员。实施人员须具备相关的资质;服务期内,维保单位需固定维保服务人员,所有服务人员变动需提前向院方报备并经院方同意。
2.5、如遇采购人有重大活动、会议或紧急情况时,投标人应按照采购人要求,安排人员提前到达现场调试,提供专人协助工作,并提供技术支持服务。
2.6、当采购人的维保设备需要更改放置地点时,投标人工程师将到现场协助进行搬迁指导,移机后该设备的维保服务仍然有效,移机过程中非人为因素造成的设备故障,由投标人负责免费保修。
3、维保服务技术要求
3.1、投标人遵守采购人的安全运行管理要求,协助开展日常督查、专项督查,每季度安全巡检,对系统用户的使用进行培训,同时针对报告中可能存在的问题提供相应的整改建议。
3.2、投标人在重要节日、重大活动前必须按采购人要求对设备的健康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巡检,在重大活动或其他重要保障的时间内,根据采购人需求安排人员在现场进行保障。
3.3、投标人根据采购人的需求,提供维保范围内设备的技术支持,包括技术交流、方案讨论,隐患整改等。
3.4、投标人承诺在服务周期内提供免费技术支持。
3.5、投标人保证开通7*24小时的热线服务电话随时解答系统的问题,采购人可直接与有关技术人员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技术咨询和联络。
3.6、投标人根据采购人的设备或软件现状,派遣技术人员对参数配置进行适当得调整,从而更好的发挥系统的性能。
3.7、在出现问题后,投标人的技术人员应在现场协助相关管理人员一同进行诊断,启动问题管理流程并展开测试和验证,查找出现问题的原因,尽快排出故障。若出现重大故障不能运行,4小时内现场人员仍无法排除的,有责任提供更高级别的技术人员在规定服务时间内赶赴现场处理,将损失降到最低。
3.8、在故障排除过程中,因投标人技术人员工作程序和方法不当给采购人造成损失,应由投标人承担赔偿责任。
3.9、投标人每次进行故障处理后,投标人应以书面方式将故障处理经过提交给采购人。一般故障应于每周反馈处理结果;可能影响相关系统稳定的故障应在处理完成后立即反馈处理结果;对于临时特殊事件,投标人要在接到采购人通知15分钟内进行响应,并在处理完成后立即反馈处理结果。
3.10、投标人按照采购人的信息设备台账格式做好设备台账管理,及时更新台账信息。投标人每半年应向采购人提供一份完整的信息设备台账。
3.11、投标人按采购人的要求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及时发现设备运行中出现的隐患,通过对设备健康性、安全性以及性能评估检查等手段,提出并采取优化、解决措施,减少设备发生故障的概率,保证设备稳定,高效运行。
3.12、投标人应按采购人要求,提供权限管理、用户管理、逻辑备份调整、安全管理及审计、备份与安全、知识管理、应用支持、技术支持、技术培训等服务。
3.13、投标人在服务期内,须为采购人技术人员提供有关合同设备的本地免费现场技术培训,使他们熟悉设备运行、理性检查、故障排查的方法,以及一些修理和维护设备的技能。
3.14、投标人提供包括热线咨询、现场指导、远程技术支持、现场故障排除、故障设备维修、系统软件升级等各种技术服务。
3.15、投标人免费提供和部署监控系统或工具,实时监控设备和系统的运行状态,对可能出现的故障进行提前预警,所监控的对象数量不受限制。
4、数据库维保服务额外要求
★4.1、数据库维保服务不仅需要包含前述要求(即第2点维保服务基本要求和第3点维保服务技术要求),还需要额外包含以下基本要求:
4.1.1、投标人为数据库提供每季度预防性维护和巡检服务时,必须派遣持有OCP资质的工程师到达维保实施地点现场进行,确保采购人的相关业务不受干扰。
4.1.2、对于数据库及数据库相关设备的故障,投标人应在发现故障后,2小时以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投标人应确保数据库的单节点服务器故障或单节点存储故障,不影响数据库正常提供服务。
4.1.3、提供承载数据库的各台服务器和存储的巡检、故障处理和运维服务,包括但不仅限于:服务器操作系统层面的各项配置;存储管理界面的各项配置,如LUN和LUN组的配置,双活配置等;数据库各个节点连接存储LUN和双活多路径的配置;数据库ASM磁盘和目录的扩容。此项服务不包含数据库相关硬件的更换(数据库相关硬件在原厂保修期内)。
4.1.4、投标人提供数据库ASM磁盘和目录的扩容时,必须派遣持有OCP资质的工程师到达维保实施地点现场进行,确保采购人的相关业务不受干扰。
4.1.5、投标人提供数据库运维监控工具,对数据库进行纳管,支持目标对象数据库的日常监控、精准告警、健康诊断、性能/负载分析、日常巡检。支持监控预警、 常态化优化、SQL优化、故障溯源、根因分析、SQL审计、建转运合规性检查等工作。工具监控的指标数据包括:操作系统运行指标数据,如CPU、内存、网络、磁盘IO等。数据库运行指标数据包括:会话信息,等待事件,执行计划,锁(lock,latch),ASM及表空间等。本次包含HIS、PACS、CDR数据库运维纳管。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数据库运维工具软件著作权证明的复印件。投标人应在维保服务开始后的一周之内部署完上述数据库运维监控工具。
#4.2 、投标人为数据库提供预防性维护服务时,还需要额外包含以下内容:检查与数据库相关的主机及存储系统运行环境及状况 ;检查数据库结构、初始化参数、主要配置文件 ;检查并分析系统日志及跟踪文件 ;检查运行以及网络连接状况 ;检查系统和数据库是否需要应用最新的补丁集 ;检查数据库空间的使用情况及规划管理 ;检查数据库备份的完整性 ;检查系统与数据备份情况 ;检查系统安全性、数据安全性、分析与建议方案 ;对系统存在的漏洞提出并协助采购人技术人员完善 ;检查错误记录及历史记录 ;检查使用记录 ;提供检查报告 ;对数据库运行日志分析归档 ;检查系统资源的使用情况以及数据 I/O,是否存在瓶颈 ;性能监控分析及调整计划 ;数据库用户和权限的安全检查 。
#4.3、投标人在进行定期巡检时,还需定制数据库维护手册:总结归纳采购人数据库现有系统和应用特点,制订相关的数据库日常管理方式、数据库定期性能检查内容和方法、制订描述手册内容和使用方法并针对性的进行数据库管理培训服务。
#4.4、投标人在进行定期巡检时,还需对数据库的访问安全性进行评估并提供相应的改进建议和改进方案;还需对数据库的持续性正常工作能力进行评估,并给出相应的改进建议和改进方案。
#4.5、投标人在进行定期巡检时,还需对数据库进行性能诊断:对用户的数据库可能存在的性能问题进行全面的分析、评估、调整,以确定在数据库层次存在的主要性能瓶颈和隐患。对数据库进行性能调优:在性能诊断基础上,对数据库进行整体性能的调整,以提高数据库系统的整体性能。
4.6、投标人需根据采购人的要求,提供SQL代码优化配合服务。
#4.7 、演练和培训要求
投标人完成至少一次数据库容灾演练工作。数据库容灾演练工作主要包括:评估整个数据库容灾演练的风险点、可能对采购人业务造成的影响;拟定数据库容灾演练的具体操作;在容灾演练过程中对数据库及数据库服务器进行相关操作。在容灾演练过程中,若投标人工作不到位,造成采购人业务故障或损失,投标人需要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采购人损失。在采购人认为必要时,投标人需要协调资深OCM认证数据库工程师,到现场参与相关工作。
投标人为采购人提供与维保数据库同版本的技术培训,让采购人人员掌握和了解数据库的基本操作及常规问题排查。相关培训须达到采购人要求。
4.8、投标人为维保范围内的数据库和承载数据库的服务器与存储,提供7*24小时监控服务。
4.9、当维保范围内的数据库和承载数据库的服务器与存储出现问题时,投标人能够立即发现,并通知采购人,然后及时解决。
★5、维保服务质量保障和考核
为了保证维保的质量,投标人须认可和承诺以下事项:
5.1、投标人提供的维保服务、监控工具等,不能干扰采购人各个设备和系统的正常运行。
5.2、若投标人未能提供承诺的服务,采购人在每次付款时有权进行扣款,扣款规则如下:投标人每次未能提供承诺的服务,采购人有权扣除合同价的0.1%的维保服务费,此项扣款最多不超过合同价的25%的维保服务费。
5.3、若投标人未能提供承诺的服务,采购人有权采购其他配件、设备或服务。采购人付款时,有权将采购其他配件、设备或服务的相关费用从维保服务费中进行扣除。
5.4、维保服务期内,采购人有权提前一周发出书面通知,要求投标人终止对采购人设备继续提供维保服务。服务期按实际服务的自然月数量计算(未满1个自然月的服务时间不计入服务期);维保服务费用将按实际服务期的自然月数量进行结算(每个自然月的维保服务单价为合同价的8%);对于实际维保服务期之后被终止的服务,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5.5、投标人在提供维保服务、技术支持、监控工具时,可能会获得与采购人业务有关的数据或信息。未经采购人书面允许,投标人不能将这些数据或信息上传至采购人内网以外的外部网络,不能将包含这些数据或信息的设备或部件带离维保实施地点。
5.6、在维保服务期间,因投标人产品、服务质量、技术问题或投标人未及时响应采购人的需求致使采购人遭受损失的,投标人应赔偿采购人全部损失。以上条款中所称采购人的损失均包括但不限于直接和间接经济、名誉、公益性等损失,具体包括鉴定费、公证费、差旅费、对第三方赔偿的费用以及为维护自身权益而支付的律师费等。
5.7、在维保服务期间,投标人有义务提前告知并协助采购人避免损失(含采购人违反技术规范操作、其他软硬件问题、第三方软件问题等非本合同软件产品造成的损失)。如投标人未履行以上告知义务,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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