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广西华谊氯碱化工有限公司华谊钦州化工新材料一体化基地三期双氧水法环氧丙烷(HPPO)及聚醚多元醇一体化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在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行政审批局备案(项目代码为2109-450704-04-01-690083)。建设单位为广西华谊氯碱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氯碱”),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双氧水装置标段工程总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具备相应资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项目名称
华谊钦州化工新材料一体化基地三期双氧水法环氧丙烷(HPPO)及聚醚多元醇一体化项目
2.1.2 建设单位
广西华谊氯碱化工有限公司
2.1.3 建设地点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石化产业园内
2.1.4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2.1.5 项目规模
本项目包含30万吨/年双氧水(折百)装置、30万吨/年环氧丙烷装置、25万吨/年聚醚多元醇装置,配套建设罐区、液体装卸设施、循环水场、冷冻热水站、空压站、区域机柜间、区域变电站、焚烧炉、火炬、消防泵站、仓库、分析化验等公辅设施;同时建设厂外管道,并对已有的中央控制室、全厂总变、管廊等进行扩容改造。项目位于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南港大道东侧、金鼓大街南侧、已建成烧碱聚氯乙烯装置北侧、临海大道西侧地段,占地面积636亩。
项目总投资估算:58亿元。
2.2 标段划分、招标范围及招标要求:
双氧水装置标段主要包括:双氧水装置(32500)、罐区一(73910,不含泡沫站)。
根据基础工程设计文件,完成本项目双氧水装置标段界区外1米内详细设计、采购、施工(不含桩基),预试车、中间交接直至完成竣工验收、备案的全部工作,但竣工验收前联动试车、投料试车直至产出合格产品、装置性能考核、完成竣工决算、竣工验收等工作由招标人、项目批准部门或其授权单位组织完成,投标人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供协助、支持与配合等服务工作。并配合招标人完成“转资工作”,承担质量缺陷保证期内的缺陷修复和质量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责任。数字化交付按照本项目数字化交付的标准和要求完成相关工作,详见合同附件16-2《数字化交付统一规定》。质量目标为创国家优质工程,投标人必须参加本项目的创优活动。
(具体范围及要求详见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附件及第5章“发包人要求”)
2.3计划工期:暂定2025年10月30日前完成中间交接,其他主项进度节点要求见第4章附件2《进度计划》中相关内容。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有能力完成招标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无资格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2 资质要求:本标段的投标人应符合如下资质要求
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且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与该工程项目对应的设计类型对人员配置的要求。
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承诺其主体工程、关键性工作的施工分包商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近10年(2014年-2023年)内合同金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双氧水装置工程基础工程设计或详细设计业绩,且具有合同金额人民币5亿元及以上氯碱化工或石油化工或煤化工项目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业绩或建设标的金额人民币5亿元及以上氯碱化工或石油化工或煤化工项目工程设计采购施工管理(EPCM)业绩。
3.4 关键人员要求:
3.5 投标人注册资本金要求:不低1500万元人民币或200万美元。
3.6 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管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7 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8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近5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须提供承诺。
3.9 投标人应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财务情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10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11 联合体要求:接受。
3.11.1联合体成员数量等于 2 。
3.11.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
3.11.3联合体应明确牵头方,各方均应当满足本项目的相应范围企业资质和人员资格要求。
3.11.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11.5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11.6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11.7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12 其他要求
投标人在项目投标期间获取的全部资料应妥善保管并履行保密义务。
本项目使用SOLVAY SA(索尔维有限公司)授权的技术许可,根据授权方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设计方需取得技术许可方的书面推荐或已得到技术许可方的认可,方可参与本标段招投标工作。
4. 投标报名
4.1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5月15日至2024年5月20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免费申领。投标人申领时须将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法定代表人参与的提交本人身份证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Lyk@shbid.com、cj@shbid.com,招标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给投标人。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6月25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地点为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钦州市金海湾东大街8号,市民服务中心三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本人递交。
6. 开标
开标时间:2024年6月25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钦州市金海湾东大街8号,市民服务中心三楼)。
7.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钦州)(http://ggzy.jgswj.gxzf.gov.cn/qzggzy/)发布。
9. 交易服务单位
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0. 监督部门及电话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自然资源和建设局。
电话:0777-5988689。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广西华谊氯碱化工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钦州市钦州港海豚路18号 地 址: 上海市长寿路285号恒达大厦16层
邮 编: 535008 邮 编: 200060
联 系 人: 刘俞强 联 系 人: 李云柯、陈洁
电 话: 0777-3230000 电 话: 021-32557730、32557728
传 真: / 传 真: 021-32557272
电子邮箱: dcc_hppo@shhuayi.com 电子邮箱: Lyk@shbid.com、cj@shbi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