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州白云国际物流有限公司金蝶EAS日常维护服务项目小额零星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6/2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广州白云国际物流有限公司金蝶EAS日常维护服务项目小额零星采购公告
广州白云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对金蝶EAS日常维护服务项目进行小额零星采购。1、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金蝶EAS日常维护服务项目
1.2 项目编号:XELX-202311
1.3 项目类别:服务类。
1.4 项目限价: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对采购人金蝶EAS软件进行日常维护,维护内容包括金蝶标准支持服务及金蝶高级支持服务,包括持续改进、问题解析、知识传递、质量管理、现场问题诊断和处理、问题提升处理、数据服务等方面。服务期1年,总限价6.8万元。
序号 | 采购内容 | 采购数量 (单位:年) | 单价限价 (单位:元,人民币) | 总价限价 (单位:元,人民币) | 备注 |
1 | 金蝶EAS日常维护服务 | 1 | 68000 | 68000 | |
合计 | 68000 |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固定金额采购模式。竞价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或总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最高单价限价金额和最高总价限价金额,是用户单位根据2022年实际使用量和2023年核准的预算金额核算所得,最终结算应以具体签署的合同约定为准。
1.5 服务内容及期限:
序号 | 服务内容 | 服务地点 | 服务时间 |
1 | 金蝶EAS日常维护服务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2023年7月 |
1.7 合同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评审方法:最低评估价法2、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注意: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2.2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竞价项目。
2.3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2年内(2021年7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注意: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信息或信用中国网站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在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名单的,符合本条资格要求(以上证明材料提供任一即可))
2.4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竞价。
2.5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竞价。3、报价文件的递交
3.1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16时30分前,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将报价文件加盖公章后扫描为PDF格式,发送报价邮件至bywlcgb@csair.com。
邮件标题:金蝶EAS日常维护服务报价文件;
邮件正文:正文内须注明供应商名称、报价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邮件附件:附件为供应商盖章扫描的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内容需包含“第一章采购公告第2条供应商资格要求”中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以及按“第四章报价文件模板”编制的报价文件,并加盖公章。供应商须确保报价文件未损坏。
3.2 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发送的报价邮件,采购人将视为无效报价。
3.3 报价邮件接收地址:bywlcgb@csair.com4、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州白云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杨女士 020-360683905、监督人联系方式
监督人及联系电话:李先生 020-360683606、异议、投诉反馈路径
异议/投诉人所提供的投诉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须为真实、客观、来源合法,并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若调查过程中,发现异议/投诉人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我司相关办法进行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投标人(参与供应商)对本项目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递交至采购人(招标人)。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广州市新白云机场北出口大道西海关综合业务楼623室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020-36068390
如投标人(参与供应商)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地址:广州市新白云机场北出口大道西海关综合业务楼621室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20-36068360
阶段 |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
资格预审阶段 | 无 |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 招标采购项目应在截止递交投标文件10日前提出异议 |
非招标采购项目应在截止递交响应文件3日前提出异议 | |
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 结果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
(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采购)文件中的异议承诺及格式指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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