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大连市国道鹤大线创建省级安全精品路工程(标线工程)施工-庄河市书面报告
金额
158.16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7/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21020012694775
预算金额158.16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正泉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坤0411-83186863
中标公司沈阳金盾交通设施有限公司158.16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202421020012694775    发布日期:2024-07-08
监督部门
庄河市交通运输局
项目来源
非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监督部门联系人
樊先生
监督部门电话
0411-89706119
项目名称
大连市国道鹤大线创建省级安全精品路工程(标线工程)
项目编号
202421020012694775
标段(包)名称
大连市国道鹤大线创建省级安全精品路工程(标线工程)施工-庄河市
标段(包)编号
202421020012694775001
标段(包)性质
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项目规模
对标线进行精细化设计、施工。本项目实施范围为国道G201鹤大线K1478+896-K1741+889,全长187.5公里,涉及普兰店、庄河、金普、旅顺4个区市县。
招标信息核验时间
2024-05-27
公告发布时间
2024-05-27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预审 资格后审
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数量
14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6-17 01:00
上传(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数量
14
开标地点
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
专家库随机抽取专家数量
4
招标人代表数量
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最终推荐出前三名投标人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公示日期
2024-06-18
中标结果公告日期
2024-06-24
中标人
沈阳金盾交通设施有限公司
中标价
1,581,665.00元
发布媒介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大连市),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招标人
庄河市交通运输事业服务中心
地址
庄河市兴达街道胜利管委会光复委62号
联系人
李先生
电话
0411-89859130
邮箱
619871599@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正泉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中华西路137号
联系人
王坤
电话
0411-83186863
邮箱
lnzqzb@163.com
书面报告附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王坤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正泉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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