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浏阳市经开区调区扩区项目咨询服务采购需求公开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1/0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articleContent":"一、功能及要求:
可行性论证报告编制、产业发展规划编制、扩区路条更换等工作
二、相关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7号);
(4)《湖南省开发区调区扩区和退出管理办法》(湘政办发〔2018〕19号);
(5)《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补充定额标准(试行)》(湘财建〔2014〕22号);
(6)《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产业园区发展的意见》;
(7)《关于印发规范产业园区扩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园区办〔2021〕3号);
(8)《推进产业园区调区工作实施方案》(湘园区办〔2023〕12号);
(9)其他相关规划及标准。
三、技术规格:
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创立于1997年,2012年被国务院批准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2020年,浏阳高新区合并至浏阳经开区。经过26年的发展,浏阳经开区已成为开发面积达35平方公里的千亿级园区,形成了以显示功能器件及电子材料、生物医药、智能装备制造为主导,以休闲食品为特色的“三主一特”产业格局。近年园区抢抓“双碳”发展机遇,新能源产业逐渐形成规模。目前聚集了蓝思科技、长沙惠科光电、九典制药、尔康制药、华纳大药厂、天地恒一、永清环保、欧智通、宇环数控、启泰传感、盈准科技、盐津铺子、雅士林、金阳烯碳等300余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有A股上市企业8家、新三板挂牌企业6家、纳入湖南省拟上市后备企业33家。拥有长沙市级以上科研平台157个,其中国家级科研平台10个、省级科研平台77个,长沙市级科研平台70个。建成普瑞玛、云普检测两大生物医药、电子信息产业配套服务平台,为产业发展提供强大支撑。近年随着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基础设施条件改善和城区经济快速发展,开发区的经济实力、招商引资力度和发展空间都有了较大提升,但也存在产业集群集约化不明显、转型升级压力较大、招商引资形势严峻、要素瓶颈突破困难等问题,原核准的用地规模、现有的产业布局已无法满足园区今后一段时间发展的需要。因此,在维护总体规划框架和符合国家、省发改委政策的前提下,拟启动调区扩区工作,适当调整用地范围和规模,优化产业布局,将推动园区高质量发展。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服务期限:18个月
五、服务标准:
1.服务内容:
1)开展前期工作申请报告:
(1)简要介绍浏阳经开区基本情况及开发现状;
(2)分析浏阳经开区与调区扩区要求符合性情况;
(3)分析浏阳经开区调区扩区必要性;
(4)最终确定拟调区扩区初步方案及相关规划。
2)可行性论证报告:
(1)现场调研与资料收集:开展现场走访调研,全面了解园区的发展现状,有针对性的收集相关资料;
(2)项目可行性研究:从项目建设的背景和必要性、现状及优劣势、发展规划、调区扩区规划、环保节能、与相关规划衔接情况,以及调区扩区后园区近远期建设规划方案、资金筹措计划等方面进行分析、研究和论证;
(3)研究结论与建议: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得出结论并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为浏阳经开区调区扩区工作提供充足的论证,为承办单位的决策提供技术咨询服务,为领导机关审批提供科学的依据。
3)产业发展规划:
(1)科学性原则:浏阳经开区产业规划应充分考虑地理环境、经济发展、社会需求等因素,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2)可持续性原则:浏阳经开区产业规划应该注重生态环境保护,推动绿色发展。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应该充分考虑资源利用、生态保护、环境治理等方面的问题,确保园区的可持续发展。
(3)开放性原则:浏阳经开区产业规划应该注重与周边地区的协调发展。规划编制过程中,应该充分考虑园区与周边地区的联系,促进资源共享、产业互动、人才流动等方面的合作与交流。
(4)灵活性原则:浏阳经开区产业规划应该具有一定的灵活性,能够适应经济发展和市场变化的需要。规划编制过程中,应该充分考虑未来的发展变化,为园区的调整和优化提供空间。
2.服务要求:供应商需在委托方提供的项目资料的基础上,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运用自身的专业技能和经验,编制完成相关报告;供应商应建立并执行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产品或服务的质量符合标准和要求;应具备一定的技术实力,能够提供符合要求的产品或服务,并具备持续创新的能力;供应商完成扩区项目区路条更换等工作,协助业主通过相关职能部门的审批。应具备足够的生产能力,能够按时交付产品或提供服务,以满足企业的需求。
3.成果要求:
(1)成交人提供的成果应满足相关标准、规范及审批的质量要求;
(2)成交人应对采购人的资料进行保密;
(3)应提交的成果如下:①《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扩区前期复函》(路条);②《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③《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调区扩区可行性论证报告》;
六、验收标准:
(1)验收方式: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号)的规定,本项目按照简易程序进行验收。
(2)项目总体验收要求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7号)、《湖南省开发区调区扩区和退出管理办法》(湘政办发〔2018〕19号)、《关于印发规范产业园区扩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园区办〔2021〕3号)及《推进产业园区调区工作实施方案》(湘园区办〔2023〕12号)有关规定为准。
(3)成交人提交的成果文件应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相关标准,符合当地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及规范要求,并签署验收合格单。
(4)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人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5)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
七、其他要求:
符合国家规定的编制深度,方案及相关规划具有科学性和合理性。包含对本项目的前期情况了解程度,总体规划思路和技术框架,项目组织设计,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合理化建议等。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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