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器检院购置示波器等9台套设备招标公告
金额
32.9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06/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3-210000-17015
预算金额32.9万元
招标公司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
招标联系人杨斌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国启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024-25856906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07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26
公告正文
1.5 支持数据存储、传输、打印。 |
(四)设备名称:大电流接地阻抗测试仪
数量: 1套
是否进口:否
是否为核心产品:否
1、技术参数
★1.1测试电流输出范围:≥25A-200A;
★1.2测试电流连续可调,电流输出准确度:±3%;
★1.3 阻抗测量分辨率:1mΩ。
★2、必备的配件、附件:
2.1 测试连接夹线。
(五)设备名称:跌落试验台
数量: 1套
是否进口:否
是否为核心产品:否
1、技术参数
★1.1 电控升降,可承载试验样品及工装重量≥500kg;
★1.2 电控升降,四立柱导向结构,两端同步框架结构提升,气动跌落装置;
★1.3 试件跌落高度可数显设置控制,跌落高度范围≥0-1200(mm);
1.4 试件最大尺寸≥(mm)1500*1000*1000。
二、商务条款: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90天内
质量保证期:验收合格后1年,保修期内对所有由设备质量问题产生的故障,供应商负责免费修理。保修期内免费提供维修所需配件;产品质量按国家规定实行“三包”服务。
技术服务:提供现场应用和维修培训服务。
验收时提供:设备合格证书及说明书。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天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的相关规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支持脱贫攻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包组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所投产品须是全部由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30日 08时30分至2023年07月07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7月2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提交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加密备份文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liaoningguoqi@163.com。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供应商应办理CA后登陆辽宁政府采购网进行响应报名,详情请参考辽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如有任何技术类问题可拨打网站电话咨询:400-128-8588。
(二)、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箱形式提交加密备份文件至代理机构邮箱liaoningguoqi@163.com,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三)、供应商须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的一致性承诺函(格式自拟)。
(四)、供应商请自备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认证等设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进行网络电子解密应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
(五)、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
地 址: 沈阳市皇姑区崇山西路7号
联系方式: 杨斌 024-312662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国启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96-6号启运商务大厦1606室
联系方式: 024-25856906
邮箱地址: liaoningguoqi@163.com
开户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北陵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国启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 1249065116108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鑫
电 话: 024-25856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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