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3/01/30
投标截止时间2023/02/14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宜宾市翠屏区旧州片区老旧小区改造二期项目(二标段) (项目名称)已由 宜宾市翠屏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翠发改发【2020】21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政府安阜街道办事处 ,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和地方配套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政府安阜街道办事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宜宾市翠屏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翠发改发【2020】210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涉及旧州片区安阜街道、象鼻街道共计13个小区其周边,分别为:广夏小区、信用社家属小区、粉房小区、学堂坡小区、地财大夏、金泰小区、红丰和兴小区、鑫泉小区、桥湾溪小区、公房小区、迎宾路小区、象府路小区、村建所、其周边。
  2.2项目规模:涉及13个小区其周边,3119户,改造内容包括小区内电力线缆改造约2500米、污水管道改造约1200米、道路黑化硬化12000平方米、绿化1000平方米、路灯安装80盏、围墙1200米、垃圾收储箱20个、安防设施、消防设施、智能充电大棚停车库(场)等基础设施;改造小区内托儿所、幼儿园、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养老扶幼、无障碍、便民等公共服务设施。
  2.3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施工等,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移交。
  2.5 标段划分:设计施工总承包一个标段。
  2.6标段投资额:项目投资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元(其中设计:567800.00元;施工28866600.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施工:具备行政主管单位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设计: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省外设计企业须提供有效的《四川省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验证登记证》或四川省省外勘察、设计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省外施工企业须提供有效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具有市政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由设计负责人兼任☑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市政工程 (注册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 2家,且牵头单位应为施工单位;(3)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 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01-21 09:00 至 2023-01-30 18:00 (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不受获取截止时间限制,任何时间段均可获取),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ibin.gov.cn/),凭数字证书和密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另,可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
  本项目(或本标段)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170元。投标人须先缴纳技术服务费,再缴纳投标保证金,且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缴纳技术服务费(流程为:登录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进入“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页面——选择项目标段——点击缴费后使用支付宝扫码完成支付——支付成功后,重新点击“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选择打印相应项目的《技术服务费缴纳回执》。成功缴纳技术服务费以系统出具的缴纳回执为准)。
  投标人缴纳的电子化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由相应电子交易平台建设运营商收取。投标人可在成功支付技术服务费后,在“网上投标-技术服务费自助开票”页面选择对应项目标段填写完善普通税务发票开票信息,并在线获取相应电子发票。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02-14 09:00。
  6.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
  6.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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