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拟对《某专业系建设项目监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充分竞争,现将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条件等进行网上公示。广大供应商及相关单位可以对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具体意见建议,防止出现指向性、排他性等问题。
一、项目名称
某专业系建设项目监理服务
二、项目编号
2024-YK01-F1124
三、经费预算
480万元
四、公示时限
2024年7月12日至2024年7月27日(15天)
五、项目概况
对我单位某建设项目(含7个采购包,已完成招标,2025年底验收)的软件、硬件等内容的设计、开发、安装、调试、运行和维护等提供全程监理服务。
具体指标见附件。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或为事业单位、军队单位。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涉密信息系统集成系统咨询(甲级)。
(五)涉密信息系统集成工程监理资质(甲级)。
七、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1.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将建议反馈表填写完毕后,采取电子邮件、专人送达、传真等方式反馈至我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2.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3.供应商可以通过军队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4.供应商及相关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初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也不作书面回复。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0551-65927436,13956091223
采购监督:赵助理,0551-65926811
意见建议反馈邮箱:jinhu_tiger@sina.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