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zyj-02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刘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扬州远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工0514-8341253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03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18
公告正文

智能制造产业社区B组团二期项目材料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zyj-02)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扬州市仪征市
一、招标条件
本智能制造产业社区B组团二期项目材料检测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
为, 招标人为仪征经济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1、项目概况:智能制造产业社区B组团二期,智能制造产业社区B组团二期项目总建筑面积
51567.13㎡,具体单体建筑概况:19#厂房:建筑面积2735.58平方米,主体结构为框架三层;20#厂房:
建筑面积4294.70平方米,主体结构为框架三层;21#厂房:建筑面积4996.30平方米,主体结构为框架三
层;22#厂房:建筑面积5692.56平方米,主体结构为框架二层;23#厂房:建筑面积3948.08平方米,主
体结构为框架二层;24#厂房:建筑面积3497.86平方米,主体结构为框架二层;25#厂房:建筑面积
4361.34平方米,主体结构为框架二层;26#厂房:建筑面积4361.27平方米,主体结构为框架二层;27#
厂房:建筑面积5692.56平方米,主体结构为框架二层;28#厂房:建筑面积4020.62平方米,主体结构为
框架二层;29#厂房:建筑面积3497.86平方米,主体结构为框架二层;30#厂房:建筑面积3948.08平方
米,主体结构为框架二层;开关站:建筑面积520.32平方米,主体结构为框架一层。项目总投资约
19592.58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智能制造产业社区B组团二期项目材料检测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智能制造产业社区B组团二期项目材料检测服务:
智能制造产业社区B组团二期项目材料检测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
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
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次招标中同时投标,否则将使其参与的
全部投标无效。
5、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江苏省建设厅颁发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且通过资格认定计量
合格证书核准的项目(见证取样类检测等,包括不限于)和省级及以上技术监督局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
格证书(计量认证证书的检测能力附表上所列检测项目必须涵盖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DGJ32/J21-2009
《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规程》中所列的基本检测内容);
6、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备建设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
《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证书》或《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检测技术培训证书》。并
经投标人任命;
7、其他要求: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
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
苏”(www.jscredi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投标人2023年5月至2023年7月为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应提供由劳动部门
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
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3)投标单位自2020年01月0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承担过单项建筑面积
3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材料检测项目为准(业绩时间认定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应提
供以下证明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 、材料检测合同;依法承发包的交
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
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3、委托单位出具的履约证明材料。 证明
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07-28 09:00到2023-08-03 17:30
获取方式:投标人确认参加投标的,请如实填写《投标人参加投标确认函》按要求回复并至扬州远
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300元,回复《投标人参加投标确认函》截止时间:
2023年8月3日17:30时。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08-18 09:30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08-18 09:30
开标地点:仪征市怡人金街B座1楼开标室
七、其他
1、项目地点:建设地点仪征经济开发区闽泰大道9号。
2、工程规模:智能制造产业社区B组团二期,智能制造产业社区B组团二期项目总建筑面积51567.13
㎡,具体单体建筑概况:19#厂房:建筑面积2735.58平方米,主体结构为框架三层;20#厂房:建筑面积
4294.70平方米,主体结构为框架三层;21#厂房:建筑面积4996.30平方米,主体结构为框架三层;22#
厂房:建筑面积5692.56平方米,主体结构为框架二层;23#厂房:建筑面积3948.08平方米,主体结构为
框架二层;24#厂房:建筑面积3497.86平方米,主体结构为框架二层;25#厂房:建筑面积4361.34平方
米,主体结构为框架二层;26#厂房:建筑面积4361.27平方米,主体结构为框架二层;27#厂房:建筑面
积5692.56平方米,主体结构为框架二层;28#厂房:建筑面积4020.62平方米,主体结构为框架二层;
29#厂房:建筑面积3497.86平方米,主体结构为框架二层;30#厂房:建筑面积3948.08平方米,主体结
构为框架二层;开关站:建筑面积520.32平方米,主体结构为框架一层。
3、招标范围: 智能制造产业社区B组团二期有关材料、成品、半成品等所有项目的检测、建设工程
质量检测及其他必要的检测服务。
3.1本项目材料检测,按规范要求进行质量控制,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原材料及半成品施工质量进行
抽检试验, 对工程实体的质量进行现场检测质量抽检, 完成相关试验检测工作; 主要试验项目检测频
率不低于施工单位自检频率的 5%;组织对质量通病进行防治; 对施工、监理单位进行内、 外业务指
导。
3.2承担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工程质量检测包括但不限于如下:(1)见证取样类检测;(2)钢结
构;(3)主体结构现场检测;(4)建筑节能工程检测;(5)室内环境检测;(6)建筑水电检测;
(7)墙体屋面材料检测;(8)饰面材料检测;(9)防水材料检测;(10)门窗检测;(11)化学分
析;(12)绿色建筑类(须满足江苏省绿色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检测检验要求);(13) 装配式
建筑;(14)建筑安全防护用品类;(15)市政工程检测等。检测单位应具有与检测项目相匹配的相应
资质,在其资质范围从事检测工作并出具报告。若检测项目超出检测单位资质许可范围,则由检测单位
在征得发包人同意后委托其他检测单位进行检测(须提供相关备案资料),该等费用已含合同中,承包
人自行解决,发包人不再另行安排。
4、服务内容(不限于此)
4.1 对本项目进行质量跟踪检测,主要为工程原材料、混合料、标准试验、实体质量等进行抽查 复
核检测。试验检测的项目、数量、要求与时间等检测计划, 由发包人根据工程实际进度情况进行安排。
4.2 对施工单位的工地试验室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和指导,重点检查试验仪器检定及运转、试验
人员到位情况、试验标准的应用、标准试验的批复、检测频率是否达到要求等。规范施工、监理单位对
外委试验的取样、封存、送样、报告管理等环节。监督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外委试验。
4.3 及时向发包人报告试验检测中发现的工程质量问题。研究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照有关规定对
工程质量缺陷、质量事故进行检测、报告。在有关方面对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中,提供真实、全面的试验数据、证据或信息,参与必要的试验检测工作。
4.4 配合发包人日常检查及交竣工验收试验检测工作。在项目实施期间,检测承包人要根据发包人
工作安排,确保在接到发包人工作安排后 1 小时之内到达现场进行检测、检查。
4.5 根据发包人的要求,对指定项目进行专项抽检。
4.6投标人非仪征市区域内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或从未在仪征市城乡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工程质量管
理科备案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日内,必须完成仪征市城乡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工程质量
管理科(联系电话 83417847)相关备案手续办理并在仪征市组建固定的满足常规检测的检测场所,同时满
足第七、其他中第3.2条的要求。中标人不能完成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5、服务周期:330日历天(同施工工期,预计8月开工,具体时间以甲方开工令为准,本项目按施工
进度需多次进场检测,当招标人通知进行检测时,中标人必须及时到达施工现场进行检测,服务期间中
标人应主动跟踪现场施工进度。)
6、项目期望值:85% ( 本项目采用费率报价,投标人所报投标费率不得高于期望值,最终结算价
格=投标费率*按《扬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收费标准(2018)》执行的单价*实际发生的检测工作量。)
7、其它: /
8、质量要求:合格
9、本公告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jszbtb.com/#/newindex”发布之日起5个
工作日网站发布。
10、投标保证金
本次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万圆整
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名:扬州远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32050174704400000772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仪征城北支行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即2023年8月18日9时30分之前)到达指定账户。保证金缴纳
方式:银行网银、电汇,不接受其他方式的保证金。(特别提醒:以个人名义缴纳的保证金无效,请各
投标人从基本账户一次性划拨到招标人指定的账号上,并将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带至开标现场核验,否
则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并注明投标工程名称)
1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12、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仪征经济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仪征经济开发区闽泰大道9号
联 系 人: 刘先生
电 话: 18012338688
电 子 邮 件: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扬州远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仪征市怡人金街B座5楼
联 系 人: 张工
电 话: 0514-83412539
电 子 邮 件: 664895492@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参加投标确认函
扬州远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单位将参加贵公司于 年 月 日开标的 项目的投标。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
投标人联系表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邮 编
单位电话传真号码
项目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联系人手机
邮箱

备注:1、请准备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如实填写(以上信息均为必填内容)
后送至我公司(电话号码:0514-83412539)。
2、因投标人填写有误,造成以上信息资料的不实将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3、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参与投标确认函,并于 2023 年 8 月
3 日 17:30(北京时间)前按要求送至我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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