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宜昌市大气复合污染物超级站运维服务项目招标代理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
金额
327.79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3/2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宜昌市大气复合污染物超级站运维服务项目招标代理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
宜昌市生态环境局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拟对“宜昌市大气复合污染物超级站运维服务项目招标代理服务”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工作。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宜昌市大气复合污染物超级站运维服务项目招标代理服务。
(二)项目预算:项目预算约为327.79万元,招标代理费用不超过2万元,超过预算金额的报价均视为无效报价。
(三)采购人:宜昌市生态环境局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内容:提供宜昌市大气复合污染物超级站运维服务项目招标代理服务。
(二)服务要求:
1.招标代理服务直到为采购人采购到项目的成交供应商为止。
2.项目需要进入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交易。
3.招标代理服务合同签订后需在10个工作日内开展招标代理服务。
4.报价采用总价包干,须包含“直到为采购人采购到项目的成交供应商为止”的所有招标文件制作、评审费、人员工资、税金等所有费用,招标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代理服务商不得向项目投标单位收取其它任何费用。
5.招标代理服务完成后,需将代理服务过程资料(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招标过程资料、成交公告等)胶印成册并形成电子档案资料各一份,送交采购人留存。
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三、供应商资格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网页查询截图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须为湖北省政府采购系统备案登记的招标代理机构(须提供网页查询截图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即在竞争性谈判开始时由竞争性谈判小组对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的合法性、有效性进行审查(供应商须提供以上资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供竞争性谈判小组核验)。
五、登记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3年3月27日08:30至2023年3月29日17:30止。
(二)报名方式:谈判供应商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原件和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在宜昌市西陵区果园一路5号宜昌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四楼项目专班报名。
六、保证金的缴纳
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七、竞争性谈判有关事项
(一)谈判时间:2023年3月30日09时30分
(二)谈判地点:宜昌市生态环境局4楼会议室(胜利四路48号)。
(三)谈判文件:供应商应将谈判文件装订成册(正本、副本各1本)并加盖公司鲜章。谈判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本人持身份证参加;
3.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全部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报价单(附件1);
5.承诺函(附件2)。
(四)成交确立方式:竞争性谈判小组在通过资格性审查与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中按报价从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成交候选人,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落实中小微政策)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若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或明显低于市场成本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有权将其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宜昌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张芳
联系电话:0717-6383607
联系地址:宜昌市果园一路5号
宜昌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3月23日
宜昌市生态环境局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拟对“宜昌市大气复合污染物超级站运维服务项目招标代理服务”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工作。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宜昌市大气复合污染物超级站运维服务项目招标代理服务。
(二)项目预算:项目预算约为327.79万元,招标代理费用不超过2万元,超过预算金额的报价均视为无效报价。
(三)采购人:宜昌市生态环境局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内容:提供宜昌市大气复合污染物超级站运维服务项目招标代理服务。
(二)服务要求:
1.招标代理服务直到为采购人采购到项目的成交供应商为止。
2.项目需要进入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交易。
3.招标代理服务合同签订后需在10个工作日内开展招标代理服务。
4.报价采用总价包干,须包含“直到为采购人采购到项目的成交供应商为止”的所有招标文件制作、评审费、人员工资、税金等所有费用,招标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代理服务商不得向项目投标单位收取其它任何费用。
5.招标代理服务完成后,需将代理服务过程资料(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招标过程资料、成交公告等)胶印成册并形成电子档案资料各一份,送交采购人留存。
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三、供应商资格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网页查询截图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须为湖北省政府采购系统备案登记的招标代理机构(须提供网页查询截图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即在竞争性谈判开始时由竞争性谈判小组对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的合法性、有效性进行审查(供应商须提供以上资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供竞争性谈判小组核验)。
五、登记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3年3月27日08:30至2023年3月29日17:30止。
(二)报名方式:谈判供应商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原件和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在宜昌市西陵区果园一路5号宜昌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四楼项目专班报名。
六、保证金的缴纳
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七、竞争性谈判有关事项
(一)谈判时间:2023年3月30日09时30分
(二)谈判地点:宜昌市生态环境局4楼会议室(胜利四路48号)。
(三)谈判文件:供应商应将谈判文件装订成册(正本、副本各1本)并加盖公司鲜章。谈判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本人持身份证参加;
3.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全部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报价单(附件1);
5.承诺函(附件2)。
(四)成交确立方式:竞争性谈判小组在通过资格性审查与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中按报价从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成交候选人,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落实中小微政策)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若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或明显低于市场成本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有权将其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宜昌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张芳
联系电话:0717-6383607
联系地址:宜昌市果园一路5号
宜昌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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