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重庆麻柳水务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大宗物资材料聚氯化铝、聚合硫酸铁、葡萄糖、氯酸钠、碳源补充剂打包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下载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图纸、更正、澄清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8月26日 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项目号:BNQ22A00144
项目名称:大宗物资材料聚氯化铝、聚合硫酸铁、葡萄糖、氯酸钠、碳源补充剂打包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22,000.00元
最高限价:1,522,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要求 |
---|---|---|---|---|
大宗物资材料聚氯化铝、聚合硫酸铁、葡萄糖、氯酸钠、碳源补充剂打包采购 | 1,522,000.00元 | 1 | 批 | 详见磋商文件 |
合同履行期限:根据业主的需求进度进行供货现场交货。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聚氯化铝药剂该投标产品需提供生产企业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2、供应商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获取文件期限:2022年8月16日 至 2022年8月26日。
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00: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0.00元/包
获取文件地点: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下载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图纸、更正、澄清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
方式或事项:
(一)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供应商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 ,无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要求内容。
(三)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文件购买费,若供应商为微型企业且所提供的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由评审小组核实认定后,可在本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后持文件购买费发票原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供应 商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
(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2年8月26日 13:3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2年8月26日 14:0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巴南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地址:重庆市巴南区龙洲湾公园北路12号)。
磋商开始时间: 2022年8月26日 14:00
磋商地点:重庆市巴南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地址:重庆市巴南区龙洲湾公园北路12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2、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 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4、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麻柳水务有限公司
采购经办人:杨老师
采购人电话:02386953699
采购人地址:木洞镇水口寺村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市鼎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经办人:丁琳
代理机构电话:02388506400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洪湖西路22号上丁商务楼21-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老师
项目联系人电话:02388506400
重庆市巴南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有序安排招标采购项目现场交易活动的公告.docx 重庆市巴南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有序安排招标采购项目现场交易活动的公告.docx 重庆市巴南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指南.docx 重庆市巴南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指南.docx 大宗物资材料聚氯化铝、聚合硫酸铁、葡萄糖、氯酸钠、碳源补充剂打包采购磋商文件.doc 大宗物资材料聚氯化铝、聚合硫酸铁、葡萄糖、氯酸钠、碳源补充剂打包采购磋商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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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最高限价(万元) | 中标人数量(名)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大宗物资材料聚氯化铝、聚合硫酸铁、葡萄糖、氯酸钠、碳源补充剂打包采购 | 152.2 | 1 |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
采购内容 | 数量/单位 | 备注 |
大宗物资材料聚氯化铝、聚合硫酸铁、葡萄糖、氯酸钠、碳源补充剂打包采购 | 1项 |
指标名称 | 指标 |
指标名称 | 固态 |
氧化铝(AL2O3)的质量分数/% ≥ | 29.0 |
盐基度/% | 45.0—90.0 |
密度(20℃)/(g/cm3) ≥ | — |
水不溶物的质量分数/ ≤ | 0.1 |
PH(1%) | 3.5—5.0 |
砷(AS)的质量分数/% ≤ | 0.0001 |
铅(Pb)的质量分数/% ≤ | 0.0005 |
镉(Cd)的质量分数/% ≤ | 0.0001 |
汞(Hg)的质量分数/% ≤ | 0.00001 |
铬(Cr6+)的质量分数/% ≤ | 0.0005 |
铁(Fe)的质量分数/% ≤ | 0.2 |
指标名称 | 指标 |
指标名称 | Ⅰ型(优等品) |
氯酸钠(NaClO3)(以干基计)ω /% ≥ | 99.5 |
水分ω/% ≤ | 0.10 |
水不溶物ω/% ≤ | 0.01 |
氯化物(以Cl计)ω/% ≤ | 0.15 |
硫酸盐(以SO4计)ω/% ≤ | 0.01 |
铬酸盐(以CrO4计)ω/% ≤ | 0.005 |
铁(Fe)ω/% ≤ | 0.005 |
指标名称 | 指标 |
指标名称 | 液态 |
聚合硫酸铁[Fe2(OH)n(SO4)3-n/2]m含量/% ≥ | 20 |
盐基度/% | 8—16 |
密度(20℃)/(g/cm3) ≥ | 1.45 |
全铁含量/% ≥ | 11 |
还原性物质(Fe2+)含量/% ≤ | 0.1 |
水不溶物的质量分数/ ≤ | 0.2 |
PH(1%水溶液) | 2—3 |
砷(AS)的质量分数/% ≤ | 0.0001 |
铅(Pb)的质量分数/% ≤ | 0.0002 |
镉(Cd)的质量分数/% ≤ | 0.00005 |
汞(Hg)的质量分数/% ≤ | 0.00001 |
六价铬(Cr+6)的质量分数/% ≤ | 0.0005 |
指标名称 | 指标 |
指标名称 | 液体 |
CODGr ≥ | 40万毫克每升 |
B/C ≥ | 0.6 |
氨氮(NH3-N) ≤ | 100毫克每升 |
总磷(TP) ≤ | 1毫克每升 |
总氮(TN) ≤ | 200毫克每升 |
PH | 4.0-9.0 |
砷(AS)的质量分数/% ≤ | 0.0002 |
铅(Pb)的质量分数/% ≤ | 0.001 |
镉(Cd)的质量分数/% ≤ | 0.0002 |
汞(Hg)的质量分数/ ≤ | 0.00001 |
六价铬(Cr+6)的质量分数/% ≤ | 0.0005 |
指标名称 | 指标 |
指标名称 | 固体 |
葡萄糖含量/% ≥ | 99.5 |
二氧化氯残留量g/kg≤ | 0.04 |
PH | 4.0-6.5 |
氯化物/% ≤ | 0.01 |
水分 /% ≤ | 10 |
序号 | 检查因素 | 检查内容 |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第七篇)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第七篇)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 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第七篇)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 | 1.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第七篇)。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按“第一篇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 |
(二)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按“第一篇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 | |
(三) | 特定资格条件 | 按“第一篇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三)特定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交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有效性审查 | 投标文件签署 |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的签字齐全。 |
1 | 有效性审查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签字或盖章齐全。 |
1 | 有效性审查 | 投标方案 | 每个分包只能有一个方案投标。 |
1 | 有效性审查 | 报价唯一 | 只能在采购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
2 | 完整性审查 | 投标文件份数 | 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含电子文档)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3 | 服务部分 | 投标文件内容 | 对招标文件第二篇规定的招标内容作出响应。 |
4 | 商务部分 | 投标文件内容 | 对招标文件第三篇规定的招标内容作出响应。 |
5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文件内容 | 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 |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权重 | 评分标准 | 说明 |
1 | 报价 | 30% | 满足资格性、符合性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 | 对小微企业的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详见“注: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 |
2 | 满足招标文件技术部分技术指标要求 | 10% | 供应商申请人所投产品所有指标均满足招标需求的得10分,不满足指标项每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 提供第三方具有CMA资质的检验报告 |
3 | 企业实力 | 15% | 1、供应商申请人提供聚氯化铝产品或工艺相关的的发明专利,5个以上得3分,3个以上得1分,少于3个及以下不得分。2、供应商申请人提供生产厂家或自有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证书,提供任意产品的任意1项认证得1分,提供任意产品的3项认证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3、供应商申请人具有商品售后服务认证证书复印件得2分。4、供应商申请人固体聚氯化铝产品产能不低于5万吨或液体聚合硫酸铁产品产能不低于10万吨得3分。(提供厂址当地政府相关证明文件)。5、供应商申请人具有重金属检测设备的检测报告一份得2分,最多4分,提供在有效期内的第三方市级以上计量局检测机构出具的重金属检测设备检测报告复印件。 |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4 | 成功案例及业绩 | 8% | 提供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申请人在市政给排水行业的业绩,要求如下:1、水处理规模在4万吨/天及以上的水厂的业绩,每提供一个得2分,本子项最多8分。2、水处理规模在2-4万吨/天的水厂的业绩,每提供一个得1分,本子项最多4分。以上1和2子项业绩不重复得分,提供销售合同及用户评价证明。 | 需提供销售合同及用户好评证明,提供不全不得分 |
5 | 售后服务 | 15% | 1、供应商申请人售后服务团队人员拥有技术职称,每提供1份环保、化工相关行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得1分,本项最多3分。提供职称证书及在职本单位证明。2、供应商申请人应结合本项目釆购需求编制项目售后服务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售后服务流程、(2)售后服务团队人员数量及专业能力、(3)售后服务响应、(4)应急保障措施、(5)售后技术支持(6)售后培训等。内容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科学合理性,符合项目需求、满足服务要求的得9分(不含)—12分(含),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较好得6分(不含)—9分(含),内容空洞,项目需求及服务要求响应较一般得3分(含)—6分(含),较差得0分—3分(不含)。 | 提供证明资料及方案 |
6 | 实施方案 | 22% | 1、产品质量保证措施:具有完善的产品质量承诺及对应处罚措施,针对装车、运输、卸货、使用等安全保障措施具体,有质量保障措施,针对性强得4分(不含)—7分(含),一般得2分(不含)—4分(含),较差得0分(不含)—2分(含)。2、提供供货保障方案:针对本项目的货物运输服务方案、运输能力、运输资质、运输及时性、运输安全性等内容进行评审,内容具体有针对性、科学合理得4分(不含)—7分(含),一般得2分(不含)—4分(含),较差得0分(不含)—2分(含)。3、安全保障措施及应急措施方案:针对本项目安全保障措施及应急措施方案具备可操性,满足招标方可能存在突发安全、环境事故情况下应急需要的得5分(不含)—8分(含);安全保障措施及应急措施方案空洞,没有针对突发水质异常等实际情况的得2分(不含)—5分(含);较差得0分(不含)—2分(含)。 | 提供方案 |
磋商项目名称 | 数量 | 综合单价 | 总价 | 服务时间 | 服务地点 | |
合计人民币(小写): | ||||||
合计人民币(大写): | ||||||
一、服务要求 | ||||||
二、考核方式 | ||||||
三、付款方式: | ||||||
X、履约保证金: | ||||||
四、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 | ||||||
五、其他约定事项:1.采购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响应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人民法院提请诉讼。3.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 | ||||||
需方:地址:联系电话:授权代表: | 供方: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授权代表:(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 | |||||
备注: |
序号 | 名称 | 相关信息 | 数量 | 单价 | 合计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人工费 | / | |||
9 | 运输费 | / | |||
10 | 其他费用 | / | |||
11 | …… | / | |||
12 | 总计 |
序号 | 采购需求 | 响应情况 | 差异说明 |
提醒:请注明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以及响应文件中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 | |||
序号 | 磋商项目商务需求 | 响应情况 | 偏离说明 |
提醒:请注明具体内容以及响应文件中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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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箱:bd@datausefu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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