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3-2024年度市政排水设施应急抢修项目施工二标段
金额
-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11/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zsg0101g2311270020010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迟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兆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工0451-82892115
标书截止时间2023/12/05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20
公告正文
2023-2024年度市政排水设施应急抢修项目施工二标段招标公告
项目编码:SZSG0101G231127002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3-2024年度市政排水设施应急抢修项目 已由 哈尔滨市松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以 《关于启动2023-2024年度市政排水设施应急抢修项目的请示》 (哈松住建[2023]32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哈尔滨利民经济技术开发区供排水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统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哈尔滨利民经济技术开发区供排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黑龙江省兆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3-2024年度市政排水设施应急抢修项目施工二标段
2.2建设地点:哈尔滨新区利民片区。
2.3建设规模:利民片区市政排水设施应急抢修,排水设施管道最大直径为2.2米,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2.4计划工期:一年(实际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完成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包括项目实施、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7标段划分: 2 个标段,本项目不允许兼投兼中。
2.8最高投标限价(或投资额):最高投标费率100%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资格,并提供其在投标单位连续缴纳 3 个月( 2023年8月 至 2023年10月 )的社保记录。
注:社保证明材料须提供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含有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等),已联网省市如在网上查询不到相关信息,其投标将被否决。如潜在投标人所在省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查询未联网,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开具的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加盖当地社保部门公章并提供对方联系电话)以证明其为本单位合法在职人员,如不提供或经核实存在弄虚作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3投标人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下同)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
3.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资料。下载时间为 2023 年 11 月 28 日 17 时 00 分至 2023 年 12月05 日 17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将不可下载。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相关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3 年 12 月20日 08时 30 分。
5.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 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进行远程解密即可)。
7.2开标时间:2023 年 12 月20日 08时 30 分。
7.3开标地点: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 181 号市民大厦)四楼开标室。
8. 评标、定标方式
8.1执行新区的“评定分离”评标、定标办法,采取商务标、技术标定性评审原则,由评标专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评选出合格的投标人,招标人采用招标文件载明的定标方式确定中标人。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上发布。
10. 其他
10.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2按哈尔滨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集中列示相关信用信誉内容:
10.2.1按照《关于建立建设领域欠薪企业网上通报机制的通知》文件规定,如投标人被列入欠薪企业名单被通报,且未整改完成的,其投标将被否决。(以投标截止日哈尔滨市政府网站http://221.207.229.44:8881/zzcxqqjl.jsp公布的数据为准。
10.2.2投标期间,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因不良行为、或被列入黑名单记录、或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的记录,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home查询结果为准)。
10.2.3本项目将按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2年度哈尔滨市建筑企业综合信用评价有关情况的通报"文件执行,被评价为不合格企业及被清出我市建筑市场的企业,其投标将被否决。(执行最新相关信用评价文件的截止日期同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期,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期后更新的信用评价文件不适用于本项目)。
10.2.4本项目将按哈尔滨新区管理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黑龙江京阀管道配件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串通投标违法行为的通报”文件执行,列入上述名录内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0.2.5本项目将按哈尔滨市松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松北区在建项目责任单位违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建筑工人违反《信访条例》的警示公告”文件执行,列入上述文件内的9家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0.2.6本项目将按照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哈尔滨市南方建筑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179家企业整改结果的通知》,按照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责令大庆市美林照明装饰有限公司等163家企业限期整改的通知〔2023〕1525号”文件执行被限制投标,按照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黑龙江省福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192家企业整改情况的公示”文件执行被限制投标,以上投标人在文件规定的限制期限内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否决(执行最新相关信用评价文件的截止日期同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期,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期后更新的信用评价文件不适用于本项目)。
10.2.7本项目将按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责令鸡西九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限期整改的通知”,列入上述文件内87家企业在3个月整改期间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0.3按照在招标投标领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要求,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举报受理中心举报电话:0451-84696346、58699097;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87383319;松北区举报受理电话:0451-58799236、0451-58799237、0451-58799238。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哈尔滨利民经济技术开发区供排水有限公司
地址: 哈尔滨利民大道760号
联系人:迟先生
联系电话:0451-56865867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兆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与泰山路交叉口398号双子金座9楼
项目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451-82892115
电子邮箱:hljszxgc@126.com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哈尔滨市松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哈尔滨市松北区世贸西大道2829号
电 话:0451-58799237
日 期:2023 年11 月 28 日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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