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横山水库警示标语、标牌出新、更换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金额
15.6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4/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5.6万元
招标联系人冯科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天德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孙先生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横山水库警示标语、标牌出新、更换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横山水库警示标语、标牌出新、更换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兴市横山水库管理所,招标人为宜兴市横山水库管理所,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统筹安排,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天德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宜兴市西渚镇
2.2工程规模     /  
2.3结构类型:   /   
2.4合同估算价:约15.6万元
2.5计划工期:2023年 5月10日至 2023年6月18日,共计40天
2.6招标范围:清单范围内的警示标语、标牌出新、更换工程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8 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含有“广告(或路牌)设计和制作的相关内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专职人员。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3.4资格审查条件:
3.4.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4.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符合本公告要求;
3.4.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5.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5.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5.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5.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5.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5.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5.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5.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 年的。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3年4月23日~ 2023年 4 月 27 日,上午9时00分~下午4时00分。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同时提交5000元投标保证金。
招标文件获取地址:江苏天德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宜兴市环科园杏园路108号科创商务中心7#楼)。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5月6日9时00分,地点为江苏天德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报名和开标时须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见招标文件)(2)授权委托书(格式见招标文件)(3)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4)授权委托人和投标项目负责人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缴费清单(指2023年1月至2023年3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5)企业营业执照副本(6)投标保证金。
6.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支付
全部工程施工结束并经验收合格且审计结束后一次性付清。履约保证金自动转换为质量保证金。
7.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细则见本公告附件。
8.其它:
8.1有不良行为在公示期内被暂停投标资格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8.2如资格证明材料在年检期间需要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的,证明内容必须明确其有效性,如“同意延期至*年*月*日有效”,“同意继续有效,本证明有效期10天”等。未标明有效期的,统一按出具证明之日起10天内有效。标明有效期的,不得超过30天,标明的有效期如超过30天的,在出具证明之日起30天内有效,超出30天时不予认可。如证明内容模棱两可、含糊不清的,如“正在办理中”等,不予认可。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宜兴市水利局网上发布。
9.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23年4月23日至2023年 4月27日,本公告为第1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兴市横山水库管理所
地址:宜兴市西渚镇
邮编:214200
联系人:冯科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天德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宜兴市环科园杏园路108号科创商务中心5楼
邮编:214200
联系人:孙先生
电话:0510-81728386
2023年 4 月 23日
 
附件:评标细则
 
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办法,总分100分,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与本细则不一致的,以本细则为准。具体如下:
一、投标报价(100分)
(一)初步评审
投标文件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初步评审合格,其中投标报价存在算术错误的,已经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修正原则进行修正。
(二)确定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A×K
A=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
1、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低于所有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平均值下浮5%(不含5%)的,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2、以其余有效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7≤其余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其余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
K值取值范围为96%、97%、98%,在开标前由投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工程预算价指招标人根据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计价依据和办法,以及拟定的招标文件和招标工程量清单,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编制的招标工程的预算价。
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4、不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均不影响其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5、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6、投标报价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投标报价的有效值应保留小数点后2位(开标、评标时发现投标报价超过小数点后2位的视为细微偏差,按照四舍五入计算评标价;如发现投标函中投标报价以万元为单位的,也视为细微偏差,评标价按投标报价书修正)。投标报价平均值、评标价与评标基准价的偏离值的计算结果也统一保留小数点后2位。
7、抽签代表的确定:投标人按签到顺序由第一个签到的投标人代表抽取K值。
(三)投标报价得分
投标人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高1%扣0.9分,每低1%扣0.6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分值按四舍五入取二位小数。
二、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在有效投标文件中按照得分由高至低的顺序,向招标人推荐1至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得分相同时以评标价低的排序在前,评标价相同时采用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四、定标
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定标,如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的,评标委员会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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