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岭山生物医药产业园B1地块(长岭智谷)项目景观设计招标公告
金额
91万元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0/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91万元
招标联系人姜经理0531-59550070
招标代理机构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雪梅0531-82667093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16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岭山生物医药产业园B1地块(长岭智谷)项目景观设计已批准招标,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济南历贸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长岭山生物医药产业园B1地块(长岭智谷)项目景观设计
    2、项目地点:位于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凤山路交叉口东南侧,紧邻莲花山。
    3、项目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65635.39平方米,地上塔楼四栋,地下两层,景观面积约20347平方米,合同估算价91万元(具体以招标控制价为准)。
    4、招标内容:长岭山生物医药产业园B1地块(长岭智谷)项目景观设计,包括景观概念方案设计、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包括景观施工图预算清单以及施工现场设计效果全程把控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设计周期:60日历天,其中方案设计:3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30日历天。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登记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2、投标人须具有国家住建部(原建设部)颁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3、投标人自2021年10月11日至2024年10月11日止(3年)承担过单项合同景观面积10000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合同金额5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项目景观设计类似业绩(提供业绩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信誉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0月11日至2024年10月11日止(或公司成立至今)的社会信誉自查承诺(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人需提供信息填报期间“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本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体现截取时间,加盖公司公章);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信息填报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4年10月12日至2024年10月16日每日9:00-16:30(北京时间,下同)前进行信息填报,方式如下:进入以下链接:http://www.sdhyha.cn/qpoaweb/bid/baoming.aspx?id=AB2195740E5B27B8,按网页提示准确填写信息后,上传以下资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并电话通知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将在提交材料截止时间后24小时内通知潜在投标人是否符合投标条件(潜在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前提交以上资料,逾期不提交视为不符合投标条件)。
    (1)登记证书;
    (2)资质证书;
    (3)业绩合同;
    (4)社会信誉自查承诺(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截图(截取失信被执行人界面,体现截取时间,加盖公司公章);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相应本人身份证。
    2、招标文件发售:直接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或至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济南市历下区华润置地广场A5-6号楼27层招标二部)购买纸质招标文件,文件售价:300元/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址:详见招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济南历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lixiahg.cn/)、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http://www.sdhyha.com/)网站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济南历贸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姜经理
    电话:0531-59550070
    招标代理机构: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华润置地广场A5地块6号楼26层、27层
    联系人:王雪梅、张志强
    电话:0531-82667093
    电子邮件:zhangzhiqiang1@sdhyha.com
    招标人异议联系人:姜经理
    电话:0531-59550070
    八、公告时间:2024年10月12日至2024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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