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滦州市党史教育实践基地项目水土保持监测
金额
14052.98万元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1/12/1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滦州市党史教育实践基地项目水土保持监测
项目名称:滦州市党史教育实践基地项目水土保持监测
项目类型: | 水土保持监测 | |||||||||||||||||||||||||||||||||
项目说明: | 一、采购人:滦州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电话:7269751/15027661995 二、项目情况:该项目位于河北省唐山市滦州市滦河东道南侧,教场村西侧,总占地面积31296.0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1952.59平方米,项目总投资额14052.98万元(概算、估算额),需选取一家水土保持监测机构对此项目进行水土保持监测及验收。 三、服务费最高限价:70000元 四、投标文件内容:报价表,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服务方案,从业人员情况,从业人员社保,管理情况,业绩等。参与投标的服务单位必须于本项目开标前在滦州市中介服务超市进行网上报价(报价金额与投标文件报价一致),否则作为无效投标。 五、投标文件要求:一式三份,封面须区分正副本(未区分无效),分别胶装成册,密封。授权委托书无公章、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为无效投标;报价表无公章、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签章)为无效投标。 六、开标地点: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递交人需提供授权书及社保证明,身份证原件备查) 七、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1年12月16日14:00-14:30(递交人须递交授权书及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备查;递交人还需提供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及信用承诺书)信用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八、开标时间:2021年12月16日14:30 九、具体事宜参照滦政办[2021]1号文件。 十、评分标准
附件: 信用承诺书 一、保证向委托人出具真实、合法、有效的各类书面文件,不伪造变造任何书面文件,出具的任何文件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规定。 二、保证在中介服务过程中按照项目规定时限完成。 三、保证在中介服务过程中不利用行贿、欺骗、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承接业务。 四、保证不以任何形式向委托人以外的单位和个人泄露委托事项秘密。 五、保证不向委托人及相关主体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其他任何有可能影响公正、公平、公开的礼物,不以任何形式变相收取或间接收受礼品等,包括未来利益。 六、自愿接受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和管理,自愿接受社会各界人士监督。我公司及工作人员若违反本承诺,愿意接受相应的处罚,承担“不诚信或不廉洁”行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 七、本承诺书同意向社会公开。 中介机构名称(盖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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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方式: | 评审选取 | |||||||||||||||||||||||||||||||||
发布人: | 滦州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
发布电话: | 只有中标者才能查看联系方式 | |||||||||||||||||||||||||||||||||
发布时间: | 2021-12-14 14:10:32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1-12-16 14:30:00 | |||||||||||||||||||||||||||||||||
系统当前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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