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华丰E家共富中心空调项目的更正公告
金额
76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11/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obcg2024048
预算金额76万元
招标联系人朱先生0573-87789700
招标代理机构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俞先生0573-8776336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项目名称:华丰E家共富中心空调项目
二、项目编号:OBCG2024048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更正日期: 2024年11月28日
五、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1月22日
六、更正事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本项目的价格分(0~30分)
(一)价格分(0~30分)
投标报价在招标人公布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以下、在各阶段评审中未被定为无效投标文件或废标,其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有效投标报价。
1.1评标基准价=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1.2各投标供应商的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报价分得满分;高于评标基准价时,每高1%扣0.6分;低于评标基准价时,每低1%扣0.3分;以此求出各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得分。(保留两位小数,不计负分。)
(一)价格分(0~30分):
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报价和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和风险控制价进行比较,确定有效投标报价。高于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和低于风险控制价的投标文件不再予以进一步评审,作无效标处理。
1.1预算金额(最高限价):76万元。
1.2投标风险控制价计算:预算金额(最高限价)*80%,即760000*80%=608000元。
1.3评标基准价=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1.4各投标供应商的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报价分得满分;高于评标基准价时,每高1%扣0.6分;低于评标基准价时,每低1%扣0.3分;以此求出各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得分。(保留两位小数,不计负分。)

采购文件中对应内容作相应修改。
各供应商须按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本项目投标文件,更正公告是采购文件的补充,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按更正公告要求编制投标文件的后果自负。
七、采购人、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1.采购人:海宁市斜桥镇华丰股份经济合作社
采购人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0573-87789700
机构地址: 海宁市斜桥镇
2采购代理机构: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俞先生
联系电话:0573-87763365
机构地址:经编园区和谐新村商务楼1615室
          2024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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