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南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监理) (项目名称 ) 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监理) (项目名称) 已由 南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南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南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南发改审批〔 2020 〕 73 号)、《关于南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南发改审批〔 2023 〕 12 号) 批 准 建 设 , 项 目 业 主 为 南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建 设 资 金 来 自 多渠道筹措 , 招 标 人 为 南平市正鑫医疗健康投资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本项目 已 具 备招 标条件 , 现 对 该 项 目 的 监理进行 公 开 招 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东临闽北卫校、南临童游大街、西临武夷新区综合医院、北临云谷二期 。
2.2 工 程建设规模: 项目总建筑面积为3621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856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7644平方米,规划职防院及皮防院床位100张。主要建设业务综合楼(含业务用房、应急医疗物资储备库、职业病与化学中毒预防控制中心、皮防门诊)、微生物、理化实验室楼、地下室及污水处理站、海绵城市建设等附属配套工程。概算总投资31418.84万元,其中概算工程费用21429.75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 南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全过程监理(监理开工日期以业主书面通知时间为准)。具体范围以初步设计、施工图纸为依据(不含红线外永久用电工程及通信工程),全过程监理包括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必要相关工作、施工阶段及保修期的监理。
2.4 建筑安装工程费: 建筑安装工程费暂按 21429.75 万元(不含暂列金) 。
2.5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 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发改价格( 2007 ) 670 号文件《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监理费收费标准下浮 50% 计取 ( 工程监理服务费的计费额:暂按 21429.75 万元(不含暂列金),监理服务收费调整系数分别为:专业调整系数为 1.0 ;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为 0.85 ;高程调整系数为 1.0) 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 1767593 元 。
2.5.2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 / 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 监理服务费 / 元、 设计阶段 (若有) 监理服务费 / 元、保修阶段 (若有) 监理服务费 / 元 。
2.6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 680 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 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规范合格标准,微生物、理化实验室楼采用装配式建筑,符合装配式相关规定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 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 甲 级 房屋建筑工程 监理资质。
3.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 房屋建筑工程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 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 60 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网址: http://www.fjjs.gov.cn:98/zjxypjweb2/gcjl 。
3.6 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 1 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房屋建筑工程 中的 一般公共建筑 ,等级 为 一 级。
3.7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 1 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房屋建筑工程 中的 一般公共建筑 ,等级为 一 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 与 拟派总监一致。
3.8 其他资格要求: 3.8.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甲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注册人员和数量应满足本招标项目所对应的“监理资质”,标准要求,并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网址 http://jzsc.mohurd.gov.cn/ ),本项目所需资质类别等级对应的资质标准注册人员的网页截图。若注册人员不满足相应的“监理资质”标准要求的投标人,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3.8.2 投标总监应满足福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规定的项目备案要求。 3.8.3 投标人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3.8.4 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情形作为否决条款,投标人及拟派出的现场主要管理人员未处在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中明确的从业限制期限内,未被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从业限制,且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3.8.5 a 中标候选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若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包含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或若存在失信被执行记录(包含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b 中标侯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如有发现有围标、串标等一切违法行为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c 中标候选人未存在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招标人将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d 投标人在投标时及投标有效期内如有发现有围标、串标等一切违法行为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3.8.6 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标人或其关联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监理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
3.9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0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7 月 4 日 08:00:00 至 2023 年 7 月 27 日 08:30:00
通过 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http://ggzy.np.gov.cn/npztb/ )本项目公告页面下端“我要投标”界面进入获取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无业务系统下载记录的将会影响后续投标,请各投标单位注意及时下载相关资料!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 ( 福建版 ) 打开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账为准)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 35000 元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电子保函(含银行保函、保险保函、担保保函)、年度投标保证金、现金(指电汇或银行转账)形式之一(具体要求详见投标须知)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 ggzyfw.fj.gov.cn )、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ggzy.np.gov.cn/npztb/ )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平市正鑫医疗健康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 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建安大街赤岸统建房24号楼 ,邮编: 350002
电子邮箱: /
电话: 0599-5671627 ,传真: /
联系人: 胡工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A座 ,邮编: 350002
电子邮箱: /
电话: 0591-87525261、87525265 ,传真: /
联系人: 陈超然、黄发宪、叶立銮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 http://ggzy.np.gov.cn/npztb/
联系电话: 0599-8317118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南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武夷新区南林核心区森林公园北侧地块广场东路 82 号商务写字楼 2 号楼
联系电话: 0599-8723008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武夷新区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廖俊波纪念馆旁)5层
联系电话: 0599-83172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