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四川公众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河北区域第一批工程合作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合作
金额
149.8万元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4/10/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scgz-ywkfhzzb2024005
预算金额
149.8万元
招标公司
四川公众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甘涛18683181133
中标公司
保定市圣通天润通信工程有限公司
149.8万元
中标联系人
-
公告正文
四川公众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河北区域第一批工程合作项目中标候选 人公示 (招标编号:SCGZ-YWKFHZZB2024005) 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10月17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四川公众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河北区域第一批工程合作项目: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保定市圣通天润通信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49.8万元,质 量: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工期/交货期/服务期:365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保定市圣通天润通信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保定市圣通天润通信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7)符合招标文 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保定市圣通天润通信工程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 (5)本项目2024年8 月16日开始评标,评标委员会成员5名。本项目共3名投标人参与投标,评标委员会按照 招标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经评审,保定市圣通天润通信工程有限公司综合排名第1;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异议接收邮箱地址:1090439323@qq.com 三、其他 四川公众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河北区域第一批工程合作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四川公众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河北区域第一批工程合作项目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 文件载明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已完成对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的评审,评审结果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1.第一中标候选人 (1)单位名称:保定市圣通天润通信工程有限公司
(2)投标报价: 1498000.00元人民币 (3)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0月31日 (5)评标情况:本项目2024年8月16日开始评标,评标委员会成员5名。本项目共3名 投标人参与投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经评审,保定市圣通天润通 信工程有限公司综合排名第1 (6)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不涉及 (7)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2.第二中标候选人: (1)单位名称:河北雄安希尧通讯科技有限公司 (2)投标报价:1503000.00 元人民币 (3)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0月31日 (5)评标情况:本项目2024年8月16日开始评标,评标委员会成员5名。本项目共3名 投标人参与投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经评审,河北雄安希尧通讯 科技有限公司综合排名第2 (6)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不涉及 (7)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3.第三中标候选人: (1)单位名称:河北津石通信工程有限公司 (2)投标报价:1505000.00元人民币 (3)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0月31日 (5)评标情况:本项目2024年8月16日开始评标,评标委员会成员5名。本项目共3名 投标人参与投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经评审,河北津石通信工程 有限公司综合排名第3 (6)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不涉及 (7)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公示期:2024年10月15日至2024年10月17日,共3天。 公示期间,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候选人有异议的,可向招标人提出。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 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投标人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异议项目名称、标段/包(如有); (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相关的主张、诉求; (4)必要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5)提出异议的日期; 3.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异议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 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 4.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5.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7.异议人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审资料等非公开内容提出异议的,应提供合法信息来 源; 8.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 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9.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的,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10. 异议人应保证异议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 异议接收邮箱地址:1090439323@qq.com 招标人:四川公众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4日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四川公众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川公众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6号楼9楼 联系人:甘涛 电 话:18683181133 电子邮件:1090439323@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负献污胡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尺专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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