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繁昌县中医医院新院区门诊楼医技综合区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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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WH10GC2021FJ97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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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繁昌县中医医院新院区门诊楼医技综合区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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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WH10GC2021FJ973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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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名称 |
繁昌县中医医院 |
地址 |
繁昌县繁阳镇迎春路6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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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梅申潮 139553668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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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安徽省华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亳州市经济开发区国购汇金广场B座11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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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汪工 13155309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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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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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1年03月0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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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无为鑫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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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元)/费率(%) |
5681618.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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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刘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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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皖2342016778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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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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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天)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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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承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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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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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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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安徽省海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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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元)/费率(%) |
5698698.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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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张传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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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皖2341516752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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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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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天)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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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承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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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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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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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安徽兆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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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元)/费率(%) |
5730832.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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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张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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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皖2341620577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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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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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天)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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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承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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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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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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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1、芜湖丽园园林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79%并且低于X值95%,2、安徽康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79%并且低于X值95%,3、芜湖市四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79%并且低于X值95%,4、安徽树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79%并且低于X值95%,5、芜湖市昆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79%并且低于X值95%,6、安徽峰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79%并且低于X值95%,7、安徽辉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79%并且低于X值95%,8、芜湖宏森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79%并且低于X值95%,9、安徽痕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79%并且低于X值95%,10、安徽久业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79%并且低于X值95%,11、芜湖金航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79%并且低于X值95%,12、安徽杰强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79%并且低于X值95%,13、安徽巨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79%并且低于X值95%,14、安徽景好建筑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79%并且低于X值95%,15、安徽聚林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79%并且低于X值95%,16、繁昌县繁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79%并且低于X值95%,17、安徽徽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79%并且低于X值95%,18、安徽启安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79%并且低于X值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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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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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A值为79,随机抽取十家为:1、安徽杰强建设有限公司,2、安徽景好建筑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3、安徽省海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4、安徽兆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5、安徽跨洲建设有限公司,6、安徽建磊水利建设有限公司,7、安徽鼎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8、芜湖润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9、宇生建筑集团有限公司,10、安徽祥华建设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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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双休日、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服务中心提出投诉,并将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服务中心(地址:芜湖市鸠江区皖江财富广场A4座六楼三号窗口),联系人:王工、金工,联系电话:0553-3121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